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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1258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

  • 产品类型: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购售电服务、其他

  • 产品名称:

    风力发电 、 光伏发电 、 购售电服务 、 其他

  • 经营范围:

    风电、光伏/光热电、水电、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6-04-23 
业务名称 2025-12-31 2025-06-30 2024-12-31 2024-06-30 2023-12-31
产量:发电业(千瓦时) 33.21亿 - 26.70亿 - 24.13亿
销量:发电业(千瓦时) 32.25亿 - 25.94亿 - 23.55亿
装机容量(MW) - 2734.00 - 1574.00 -
装机容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MW) - 853.50 - 853.50 -
装机容量:在建风光电项目(MW) - 1100.00 - 2100.00 -
装机容量:独立储能项目(MW) - 160.00 - - -
装机容量: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MW) - 1200.00 - - -
装机容量:风力发电项目并网(MW) - 1720.50 - 720.50 -
上网电价:平均(元/千瓦时) - - 0.37 - 0.42
专利数量:实用新型专利(项) - - 9.00 - -
专利数量:软件著作权(项) - - 3.00 - -
利用小时(小时) - - 1696.00 - -
发电厂用电率:平均(%) - - 3.39 - -
发电量(千瓦时) - - 26.70亿 - 24.13亿
售电量(千瓦时) - - 25.94亿 - 23.55亿
售电量:代理售电量(千瓦时) - - 1.02亿 - 2.12亿
装机容量(千瓦) - - 223.40万 - 154.00万
装机容量: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千瓦) - - 160.00万 - 113.40万
装机容量: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千瓦) - - 69.40万 - 28.90万
装机容量: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千瓦) - - 160.00万 - 113.40万
装机容量:新增装机容量:并网(千瓦) - - 85.35万 - 28.90万
装机容量:共享储能项目(MW) - - - 160.00 -
装机容量:在建项目(千瓦) - - - 210.00万 -
装机容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MW) - - - 575.00 -
用户数:代理售电用户(家) - - - - 89.00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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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0.5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34%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9.87亿 93.11%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863.12万 3.64%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84.58万 1.2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1127.10万 1.06%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338.97万 0.3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9.2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2.97%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63亿 15.16%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6亿 14.59%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5亿 12.93%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3亿 10.5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7亿 9.7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30%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9.10亿 93.71%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971.12万 4.0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912.22万 0.94%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8.26万 0.36%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192.07万 0.2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3.3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4.68%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18亿 37.50%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12.71亿 24.84%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7亿 7.5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81亿 7.45%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74亿 7.3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24%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 新疆泓盛兴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9.32亿 94.18%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4420.96万 4.4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476.68万 0.48%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89.80万 0.09%
新疆泓盛兴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7.54万 0.0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4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7.49%
  •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98亿 27.23%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1.81亿 16.48%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63亿 14.84%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1.40亿 12.81%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716.38万 6.13%
前2大客户:共销售了8.8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9.92%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8.47亿 96.10%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364.53万 3.82%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9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94.54%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8亿 43.65%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1.87亿 22.17%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12亿 13.2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7532.06万 8.92%
四川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506.86万 6.52%
前4大客户:共销售了8.0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0.00%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与国网新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与国网新
7.47亿 93.19%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449.62万 6.80%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5.19万 0.01%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72万 0.0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4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83.86%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源科创风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湖北电力建
  • 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
  •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源科创风
2.18亿 53.93%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湖北电力建
7730.51万 19.08%
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
2154.34万 5.32%
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378.64万 3.40%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64.80万 2.13%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全国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2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其中,风电装机6.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亿千瓦,合计18.4亿千瓦,占比达到47.3%。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52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83%,其中,风电新增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3.18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9%。  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全国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截至202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2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其中,风电装机6.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亿千瓦,合计18.4亿千瓦,占比达到47.3%。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52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83%,其中,风电新增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3.18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9%。
  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
  2025年,全国风电发电量1.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4%;全国光伏发电量1.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5%。
  (二)自治区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截至2025年底,新疆已建成6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新能源装机达1.69亿千瓦,占全疆总装机容量的64%,绿色电源占比持续提升,为疆电稳定外送、全国低碳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5年新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571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其中,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3%和42.9%。
  自2010年启动电力外送以来,疆电外送实现跨越式发展,覆盖范围从最初7个省区市拓展至22个省区市,外送电量从2010年的3亿千瓦时增长至2025年的1412.99亿千瓦时,累计外送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经过多年建设,新疆已建成“内供七环网、外送五通道”主网架格局,疆电外送能力达到3300万千瓦,为大规模、稳定化跨区域送电筑牢根基。目前在运的5条外送通道中,特高压直流通道担当主力。
  (三)行业重要政策
1.国家层面
  (1)新能源行业发展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2月27日印发《关于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5〕16号),文件旨在指导完成“十四五”收官,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2025年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装机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约10.6万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至60%,消费比重提至20%。风电、光伏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5月21日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旨在探索新能源就近消纳新模式,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144号),提出2025至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超过1亿千瓦,到2027年底总装机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12月26日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旨在加快建设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明确到2030年,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西电东送”规模超4.2亿千瓦,支撑分布式新能源达9亿千瓦、充电设施超4000万台;到2035年实现各级电网充分协同。
  (2)电力市场改革与运行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创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4月3日印发《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挖掘系统调节潜力,应对新能源消纳压力。该规则与中长期、现货交易规则共同构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三大顶层设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于2025年4月29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湖北于2025年6月底前、浙江于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新疆等15个地区需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南方区域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京津冀启动模拟试运行。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9月2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171号),文件聚焦省间衔接与机制优化,提出一是多品种一体化,二是主体同台竞争,三是完善干预机制;同时要求优化现货交易机制,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提升运营透明度,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3)新能源消纳与调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7月11日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69号),指出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则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其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针对电源、负荷、储能整体接入电网的就近消纳项目,明确价格机制。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5〕92号)。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5.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西藏免于考核、新疆只监测。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针对新能源消纳压力,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到2030年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消纳调控体系,满足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消纳需求;到2035年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
  (4)绿证与碳市场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于2025年3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提出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机制为核心,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且明确目标到2027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到2030年,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快速增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1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核发、划转、核销、衔接的关键规则,同时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和数据监管体系,确保权责清晰、数据可溯。
  2.新疆层面
  新疆发改委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新疆独立储能容量租赁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旨在规范独立储能容量租赁,促进新能源消纳。并明确准入条件、交易与执行、租赁期原则、权益与限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2月发布细则《新疆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征求意见稿)》,重点修订绿电交易规则。初期优先组织无补贴或补贴到期的风电、光伏企业;逐步推进享受补贴的项目参与,其高于煤电基准价的溢价收益需等额冲抵补贴,若放弃全部后续补贴则交易收益归企业所有。分布式发电可由聚合商代理,以发电企业身份参与批发市场。售电公司可提供绿电零售套餐。集中交易的绿电环境价值偏差补偿比例暂按25%执行。
  新疆发改委于2025年3月22日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年度发电装机超2.4亿千瓦,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风光发电量占比提至25%左右,能源投资增速10%以上。推动“疆电外送”三通道年底建成、四通道核准,争取外送新能源比例超50%;加快十大风区及21个县市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年内建成光热90万千瓦;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和抽水蓄能建设;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于2025年7月11日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实时调峰交易采用单段报价方式,单位为元/千瓦时。报价下限为0元/千瓦时,报价上限为0.262元/千瓦时。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优先消纳新能源自身发电量,原则上不参与实时调峰交易。明确因电力保供和电力系统安全等原因,相应充电电量补偿价格及各服务提供方申报调频里程价格的最小单位、申报价格上限、申报调频容量的最小单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至2025年底,立新能源拥有33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已投产运营的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2720.50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953.50MW、独立储能装机容量760MW/3040MWh。此外,公司参与“疆电外送”第三通道新疆侧配套电源项目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8100MW,公司对应权益装机1087MW;已核准在建的独立储能项目600MW/2400MWh。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进入“十五五”规划期,我国能源战略的总体基调从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向推动新能源真正“立得住、靠得牢”,核心任务是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框架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迈向能源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这一宏观背景下,新疆牢牢把握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功能定位,全面对接“十五五”新能源发展规划的核心要求,坚持有序开发与高效利用并重,加快推动新能源与现代产业体系的深度融合。通过强化低碳零碳园区建设,引导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项目协同布局、集群发展,新疆正逐步构建起以绿色能源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在消纳端,新疆着力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大力拓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积极推动氢能、油气开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绿色算力等高载能产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同步加快新型储能设施布局,持续提升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承载能力。目前,新疆已跃升为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亿千瓦的省份,成为我国新能源集约化开发的示范高地。
  公司作为自治区以新能源发电为核心主业的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新能源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的深刻变革,面对新时期的战略机遇与挑战,公司持续夯实发展底盘,系统推进“降本增效”能力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速度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兴业态,推动新能源由单一电力供应向多元化终端能源服务延伸,奋力在“十五五”能源转型中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切实发挥好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为新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贡献国企力量。
  1.打造精品工程,新增装机规模接近存量水平
  2025年公司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220万千瓦,其中风电15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独立储能60万千瓦/24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17%,标志着公司向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运营商的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公司统筹优化建设资源配置,紧密衔接配套电网规划及接入条件,对在建项目进度实施动态优化管控与精准调度,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报告期内,三塘湖8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皮山一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和田县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和田市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如期并网。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43.4万千瓦(含76万千瓦/304万千瓦时独立储能)。
  2.强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积极申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新能源领域核心技术开发、成果孵化和推广应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锐风科技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孵化及关键成果转化,推动技术落地见效。参与制定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发布的《用户侧储能微网系统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控平台数据信息规范》(T/CES 385-2025)团体标准,在自治区总工会组织的评选中,公司申报的46项成果荣获“五小”创新成果奖,自主研发的5项创新成果在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中荣获二等奖。此外,公司全年新取得12项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软件著作权,进一步夯实了技术创新根基。面对限电挑战,公司将保障上网电量、提升上网电价、降低运维成本作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智能运维体系建设,提出调度运行中心与区域维保中心协同运作,推行“无人值守、远程巡检、区域检修”的运维管理模式。其中,2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5A级评定、4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和风电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4A级评定、3个电站在中电联光伏和风电运行指标对标中荣获3A级评定,充分彰显了公司在运维管理领域的卓越能力。面对电力市场政策调整与价格波动,公司及时优化电力营销交易策略,精准把握机制电价新政核心要点,全面分析现货交易长周期试运行带来的各类影响,统筹推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依托电力市场红利最大化度电价值。全年交易电量突破10亿千瓦时,交易价格高于新疆区域电力市场均价,其中绿电交易约3000万千瓦时、单独绿证交易近103万余张,为全社会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贡献积极力量。
  3.深化智能运维,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效能
  4.优化交易策略,精准施策提升交易质效
  5.拓宽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资本配置结构
  公司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与资本结构优化,构建了适配新能源行业特性的资金管理体系,实现融资渠道拓展与资本结构优化的双重提升。股权融资方面,成功发行“中信建投-立新能源2025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有效盘活了存量新能源资产,将优质基础设施资产转化为流动性较强的金融产品,为公司回笼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提供多元化路径。债权融资方面,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高的授信额度,同时公司顺利注册绿色债券,为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6.优化业务结构,推进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
  公司依托新能源主业优势,继续深化售电、充电桩等配套业务,稳步推进从单一发电向“发电+储能+综合服务”的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在电力零售端,公司不断扩大合作伙伴网络,累计签约电力用户80家,覆盖加工行业、服务行业、厂矿等多个行业,年代理售电量达1.33亿千瓦时,服务期间无任何电力用户投诉及差评,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品牌形象。在充电桩业务方面,自首个充电驿站实现商业化运营以来,先后投资运营4个充电驿站,具备慢充、快充、超充充电能力,可满足25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充电需求,全年为乌鲁木齐市新能源车辆提供29024车次充电服务。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专注于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能。公司电力生产的具体流程如下:
  1.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将风能通过风机叶轮转化为机械能,再通过发电设备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电能随后经过升压站升压输送至电网,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2.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转化为直流电,再通过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交流电随后经过升压站升压,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3.储能电站
  储能电站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储能设备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存储起来。当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足时,储能设备可将存储的电能释放,补充发电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三)经营模式1.前期开发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主要流程包括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项目立项及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具体流程如下:
  (1)资源获取与评估。市场营销部筛选项目资源,根据公司主业范畴和发展定位编制预启动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向政府部门申报。
  (2)项目立项。项目取得相关批复后,市场营销部申请正式立项,提交公司审议通过后,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
  (3)建设审批。项目取得核准(备案)批复后,工程管理部提交建设申请(包括建设筹备情况、效益指标测算、技术路线、建设时序、资金筹措、风险预判及保障措施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开工建设。
  2.采购及建造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覆盖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筹融资及人力资源等业务条线。采购内容包括建筑安装等施工类采购、设备材料等物资类采购、智力咨询等服务类采购。采购方式涵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零星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为主要方式,有效实现了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成本优化及质量保障。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风力发电机和光伏电池板将风能、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经输、变、配电设备并入公用电网,完成清洁电力能源的生产。根据自然资源变化、用电负荷波动、设备检修计划及电力供需平衡性等因素,科学调度生产任务、优化电力交易策略,实现“度电必争、千瓦不让”,最大化度电价值,确保项目投资收益稳定。
  (3)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公司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确定,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市场交易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定价,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公司电场(站)根据接入电网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场(站)则按核准电价或购售电合同约定电价结算电费。
  (4)项目运维模式
  公司结合多年运维经验,制定了标准化作业流程和安全、运行、检修规程,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电场(站)的地理位置和技术特点,采用“集控中心+自主运维”“集控中心+委托运维”“集控中心+无人值守”等多样化运维模式,兼顾运维效率与成本控制,确保电场(站)稳定高效运行。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行业中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独立储能的开发、投资与运营,主营业务涵盖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和独立储能业务。同时,重点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深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布局新型储能,并投资与新能源高度关联、具有协同效应的相关产业,逐步形成风电、太阳能、储能及战略投资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作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第一批核准的售电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电改9号文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专注于发挥市场主体中发、用两侧的连接桥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新型电力市场建设贡献力量。2025年度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代理用户电量1.33亿千瓦时。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投产运营的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2720.50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953.50MW、独立储能装机容量760MW/3040MWh。此外,公司参与“疆电外送”第三通道新疆侧配套电源项目建设,项目总装机规模8100MW,公司对应权益装机1087MW;已核准在建的独立储能项目600MW/2400MWh。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绿电直连、绿算等新兴业态,推动新能源由单一电力供应向多元化终端能源应用延伸,推动公司从“规模增长”向“价值创造”转型,致力于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服务企业。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深耕资源高地,占据开发先机。公司目前运营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位优势显著。新疆作为国家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重点推进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程度位居全国前列。风能资源方面,新疆全境被列为全国Ⅰ类、Ⅲ类风能资源区,十大风区——包括达坂城、阿拉山口、塔城老风口、额尔齐斯河谷、小草湖、哈密三塘湖——淖毛湖、哈密东南部、十三间房、罗布泊、准东等——风功率密度高、有效发电小时数长,非常适宜大型并网风电项目的规模化开发。太阳能资源方面,新疆全年日照小时数在2,550至3,500小时之间,年辐射照度总量仅次于西藏,且全疆均属Ⅰ类、Ⅱ类太阳能资源区。更关键的是,新疆拥有广袤的戈壁、沙漠和荒漠等未利用土地资源,为“沙戈荒”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多能互补项目的集约化开发提供了天然优越的物理空间。公司扎根于此,在资源获取和规模化开发方面占据得天独厚的先发优势。
  (二)锚定外送通道,消纳保障坚实。新疆已建成投运哈密南—郑州、准东—皖南、哈密—重庆三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形成坚强的“西电东送”网架。其中,“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哈密送重庆)已于2025年全容量建成投运,配套新能源装机达1,020万千瓦;第四通道(若羌至四川/重庆)配套电源已全面开工建设,规划配套新能源不低于1,250万千瓦。与此同时,南疆若羌—羚羊(青海花土沟东)750千伏交流联网工程已全面复工,区域电网网架持续优化,为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的开发外送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新疆外送电量达1412.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突破1400亿千瓦时大关,实现连续六年外送电量超千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外送电量达443.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3%,占外送总电量比重达31.41%,绿色能源输送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深度布局“疆电外送”核心通道,已投运项目包括549.5MW“天中直流”配套外送风光电项目、300MW“吉泉直流”配套外送光伏项目。此外,公司通过参股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参与“疆电外送”第三通道配套电源的建设及运营。
  (三)依托省级平台,赋能协同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是新疆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推动“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骨干企业。集团已形成煤炭、油气、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电力生产与供应、能源服务及主业配套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综合实力雄厚。作为集团旗下唯一的能源电力上市平台,在资源整合、项目获取、资金融通等方面持续获得有力支撑。为切实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集团已就旗下与立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335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函》,承诺在未来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市场化方式,以公允价格将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目前,涉及同业竞争的项目已委托公司运营管理,体现了集团对公司发展的坚定支持与信心,也为公司未来装机规模的跨越式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深耕专业赛道,运营积淀深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主业,形成了覆盖“前期开发—工程建设—智能运维”的全链条专业能力。经过十余年深耕细作,公司打造了高效、专业的核心管理与生产技术团队,在复杂地理气候环境下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经验,成本管控能力和安全运营位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造价、施工管理、运营维护等关键环节构建了成熟完备的管理体系,能够高效、安全地推动项目实施。运营期间,各电场(站)持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发电效率和设备可用率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持续向好。
  (五)创新管理模式,构建高效生态。公司突破传统运维模式,创新构建“管理+监督+控制”的轻资产高效运营体系。依托长期的项目开发实践、方案优化、设备选型及电场大数据分析,公司建立了一整套标准化技术规范与管理流程,引导合格供应商体系化参与工程建设、生产运维及质量安全管控。该模式不仅保障了项目的高标准建设与高质量交付,又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与产业链优质伙伴形成长期稳定、互信共赢的合作生态,显著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人才梯队完善,发展后劲充足。公司坚持专业化与年轻化团队建设方向,汇聚了一批具备多学科背景与丰富实战经验的新能源专业人才。通过岗位轮换、专项培训、以赛促培、一线历练等多元化培养模式,持续提升员工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响应能力,着力打造高水平复合型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项目高效建设与安全运营提供坚实支撑。同时,公司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拓宽引才渠道,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和行业专业人才,持续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激发团队内生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七)储备项目充沛,资本通道畅通。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核准的在建独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600MW/2400MWh。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重点跟进“疆电外送”优质项目,在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型储能、源网荷储等多产业融合应用新场景,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此外,公司信用记录优良、银企合作稳定,资金保障能力较强。近年来凭借优质信用资质,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2025年,公司成功发行“中信建投—立新能源2025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募集资金12.26亿元,为西北地区国有企业首单清洁能源类REITs,区属国企首单类REITs项目,开创了疆内企业权益融资新路径,为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5)营业成本构成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并运营的哈密风电基地二期烟墩第七风电场A区200MW风电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中信建投-立新能源2025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即类REITs项目。根据类REITs发行方案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本公司新设成立子公司新疆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立新能源将持有的SPV公司的100.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在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成为SPV股东后,立新能源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项目公司100.00%股权转让给SPV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拥有对专项计划的控制权,将专项计划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将专项计划外部投资人投资份额确认为少数股东权益。
  3、费用
  4、研发投入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学历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本科学历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62.50%,涨幅较大,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结构调整、团队结构优化及业务发展需求驱动所致:一是公司核心研发方向聚焦风光储电站全生命周期运维、智能化升级等领域,2025年研发项目逐步转向工程化落地、现场运维优化等实操性研发,对具备扎实专业基础、适配电站现场需求的本科学历技术人才需求大幅提升;二是公司对研发团队进行系统性结构优化,优先补充本科层次技术人才,推动团队结构更贴合业务落地需求;三是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向可赋能电站运营的项目倾斜,需扩充本科学历研发团队保障研发成果高效转化。本次结构优化有助于公司强化风光储电站各生产运维环节技术水平,加速研发成果落地,提升电站运行稳定性与发电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同时打造适配业务发展的高素质研发团队,为后续业务扩张与技术创新储备人才力量。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647.55万元,同比增加24,055.97万元、增幅67.59%,主要原因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30,590.64万元、增幅46.09%,主要系一是本年度新项目投运,发电量提升导致电费回收增加;二是本期新能源补贴回款较上年增加;
  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6,534.67万元、增幅21.23%,主要系本年度新项目投运下网电费、人工费等日常经营费用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195.18万元,同比增加237,052.76万元,增幅51.39%,主要系本年度新能源基建项目投资支出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567.03万元,同比减少213,693.74万元,降幅53.52%,主要系本年度新能源项目置换前期贷款本金及偿还存量借款本金及利息增加所致。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立新能源作为自治区国资系统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同质化产业整合的重要平台“十五五”期间,公司将紧密跟进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发展导向,精准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持续聚焦新能源发电主责主业,紧扣“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主线,围绕“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绿色转型、提升产业价值”核心目标,不断做强做优新能源电力主业,加快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外送通道引领、疆内基地支撑、源网荷储协同”的发展格局。具体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深耕“疆电外送”战略布局,积极参与优质配套电源项目开发建设,持续扩大跨区域绿电外送规模,助力国家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优化疆内电源布局,在北疆风光资源富集区规模化建设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在南疆负荷中心合理布局独立储能项目,切实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与电网支撑水平,夯实疆内能源供应基础;三是紧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主动探索疆外及中亚沿线国家新能源项目开发、储能设施建设及一体化能源项目合作路径,推动疆内优质能源技术、成熟产业模式向外输出;四是创新盈利发展模式,突破单纯依靠发电的传统盈利结构,拓展售电、绿电直供、综合能源服务等增值业务,构建相关多元化发展体系,推动公司从“规模增长”向“价值创造”转型,致力于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服务企业。
  (二)经营计划立新能源将立足绿色低碳转型纵深推进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的时代背景,以“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总遵循,以提速强链、延链、补链为核心任务,以扩规模、拓产业、强作
  风、提能力为关键抓手,围绕“抢抓资源、生产强基、创新驱动、筑牢风控”的工作方针,全力推动公司在党建质量、规模发展、质量效益、市场改革、风险防范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系统性突破。
  1.资源获取与市场拓展
  紧跟“十五五”能源规划及行业政策动向,以系统化思维谋划项目布局。重点聚焦国家规划明确的“疆电外送”通道配套电源项目、“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项目、疆内风光资源富集区及低碳零碳产业园区等稀缺资源,抢先布局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开发项目。积极拓展新型储能、绿电直连等新能源与多产业融合发展应用场景,推动“能源+”模式落地见效。同时,适时启动疆内外优质项目收并购,通过资本运作进一步扩大资源储备和资产规模。
  2.安全生产与精益运营
  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根基,持续巩固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实施“一场一策”精细化管理,因场制宜、分类施策,系统分析发电量提升的关键要素,充分挖掘发电设备利用潜力。面对新能源全面入市的新形势,精准研判电力交易规则及市场行情变化,动态优化交易策略,提升发电系数和出清电价水平。积极适应新型储能年利用水平提升的政策导向,探索储能作为调节性电源支撑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协同优化运行模式,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运营效益。
  3.研发创新与业态培育
  以守正创新为指引,提升研发创新质量和新兴技术应用能力。深化产学研用协同,联合高校院所及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攻关技术瓶颈,积极参与“十五五”期间沙戈荒大基地运行优化、新能源精准预测、多能互补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突破。积极围绕储能状态预估及AI预警、智慧运维等科技创新项目衍生业态,适时注资具有优良前景的主业关联项目,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培育新的增长极。
  4.政治保障与文化铸魂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党政工团协同发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将“十五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战略决策全过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打造清廉国企标杆。注重文化润企的精神内核,倡导企业与员工共建命运共同体,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和应对措施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产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制定相关储能容量补贴、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项目贷款、土地租赁等扶持政策。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上述鼓励政策为公司的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加大优质资源开拓力度,持续开展降本增效。
  2.电力体制改革风险和应对措施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交易电量比例不断扩大,电力现货交易试点不断增加,跨省区交易比例逐步增长。国家在绿电、绿证方面不断推进和深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交易电量、交易价格与市场的契合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新能源发电预测和交易管理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政策,上述因素所产生电价降低的现象,随着疆内大量新能源项目陆续并网,会对公司收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持续加强市场规则研究,密切关注各省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做好市场分析。积极拓展优质客户,深化拓展售电市场,在交易活跃区域积极开展售电业务,主动对接锁定长周期大用户售电协议,积极策划开展绿电、绿证及碳汇等衍生品交易,以售电增收对冲交易让利风险。
  3.弃风、弃光限电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光照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包括风电、光伏在内的各类型发电机组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各类型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此外,因公司目前运营的风力电站、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域,虽然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受限于本地消纳需求有限、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影响,新疆地区弃风率、弃光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述因素所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可能会对公司上网电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长期来看,随着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以及智能电网的发展,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将会持续降低;但是短期内若因消纳等原因出现弃风弃光率回升,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将全面开展预防性维护,公司对风电场日常运行实施无缝隙监控,及时开展预防性维护,降低设备重大事故风险,减少故障停机时间;并持续提升风机运行可靠性,公司对部分风电场风机可利用率偏低原因开展分析,针对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技改,促进风机运行可靠性和发电效率的提升。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及最新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公司已投运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子公司均位于新疆区域,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文件规定,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子公司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投资新能源项目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截至报告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会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并积极研究对新能源行业产生的影响,如遇发生政策调整或取消的情形,公司会将相关影响因素纳入投资收益测算指标,确保公司未来投资开发的新能源项目保持合理的收益水平。
  公司将积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并研究跟进对公司的影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