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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立科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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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1285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和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服务。

  • 产品类型:

    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技术服务

  • 产品名称:

    气压电控制动系统 、 液压电控制动系统 、 ECAS 、 智能驾驶产品 、 其他辅助主动安全汽车零部件 、 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 技术服务

  •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5-09-11 
业务名称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采购均价:漆包铜线(元/千克) 77.73 72.79 70.56
采购均价:PCB(元/块) 4.51 4.53 5.08
采购均价:漆包铝线(元/千克) 26.62 25.71 26.20
产能:气压电控制动系统(套) 120.00万 120.00万 120.00万
产能利用率: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84.98 85.36 84.43
耗用量:电力(度) 4694.14万 4523.13万 3906.98万
销量: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件) 794.66万 844.86万 940.27万
产量: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件) 924.26万 942.39万 1131.27万
耗用量:天然气(立方米) 206.97万 200.21万 206.62万
采购均价:电线(元/米) 1.97 1.87 1.98
采购均价:塑料制品(元/个) 1.37 1.33 1.35
产销率: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85.98 89.65 83.12
采购均价:天然气(元/立方米) 3.57 4.03 3.88
采购均价:电力(元/度) 0.74 0.83 0.81
产能:液压电控制动系统(套) 90.00万 75.00万 60.00万
采购均价:水(元/吨) 4.14 4.18 3.78
采购均价:橡胶制品(元/个) 0.42 0.42 0.48
销量:液压电控制动系统(套) 83.90万 62.46万 49.95万
采购均价:塑料原材料(元/千克) 24.09 23.72 27.75
采购均价:芯片(元/个) 4.67 5.23 4.72
产销率:气压电控制动系统(%) 91.69 88.05 95.36
耗用量:水(吨) 21.73万 22.42万 19.28万
采购均价:分立器件(元/个) 0.45 0.42 0.39
产量:液压电控制动系统(套) 87.06万 68.29万 58.33万
产能利用率:液压电控制动系统(%) 96.73 91.05 97.22
产量:气压电控制动系统(套) 90.14万 87.32万 62.09万
销量:气压电控制动系统(套) 82.65万 76.89万 59.21万
产能利用率:气压电控制动系统(%) 75.12 72.77 51.74
采购均价:铝锭(元/千克) 18.20 17.37 18.30
采购均价:电机(元/个) 47.37 48.21 51.71
产销率:液压电控制动系统(%) 96.37 91.47 85.63
外协费用营业成本(元) 2807.27万 2972.32万 2706.50万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元) 19.40亿 17.27亿 12.98亿
外协费用表面处理营业成本(元) 1586.23万 1482.89万 963.43万
外协费用机加工营业成本(元) 1008.22万 923.61万 1328.06万
外协费用机加工压铸一体化营业成本(元) 17.23万 3400.00 4.48万
外协费用橡胶硫化营业成本(元) 6.32万 252.80万 158.00万
外协费用其他营业成本(元) 189.27万 303.86万 92.12万
外协费用压铸营业成本(元) - 8.83万 160.40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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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7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9.52%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联营
  • 常州市祥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HDI Tr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菱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联营
1.79亿 9.21%
常州市祥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HDI Tr
1.12亿 5.7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1.04亿 5.39%
菱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9892.90万 5.10%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839.02万 4.0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1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4.46%
  • 浙江亨达铝业有限公司
  • 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宁波百基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 泰州市天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浙江亨达铝业有限公司
6797.58万 7.90%
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473.54万 6.36%
宁波百基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3642.94万 4.23%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2750.05万 3.20%
泰州市天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2379.80万 2.7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0.74%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联营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客户A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联营
1.96亿 11.33%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1.05亿 6.10%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7791.49万 4.51%
客户A
7740.18万 4.48%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470.75万 4.3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0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0.89%
  •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 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浙江亨达铝业有限公司
  •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泰州市天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7979.34万 8.15%
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6615.81万 6.76%
浙江亨达铝业有限公司
6235.24万 6.37%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5858.98万 5.98%
泰州市天成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3554.80万 3.6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7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24%
  •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联营
  • ZF Friedrichshafen A
  •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2.74亿 21.10%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和联营
1.28亿 9.89%
ZF Friedrichshafen A
7207.59万 5.55%
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5332.17万 4.1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4660.37万 3.5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2.9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8.33%
  •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浙江亨达铝业有限公司
  •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火凤凰线缆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瑞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9771.29万 12.88%
浙江亨达铝业有限公司
8962.89万 11.81%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4481.29万 5.91%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3375.07万 4.45%
江苏火凤凰线缆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91.96万 3.2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5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5.71%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安徽自晟科密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梁山华峰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8086.69万 11.22%
安徽自晟科密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7541.71万 10.46%
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4136.19万 5.74%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3794.63万 5.26%
梁山华峰商贸有限公司
2182.68万 3.0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8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4.35%
  • 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 江苏火凤凰线缆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372.27万 12.91%
上海英恒电子有限公司
4791.99万 11.51%
江苏火凤凰线缆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648.67万 8.77%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658.11万 6.39%
浙江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987.50万 4.7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0.19%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名
5326.91万 14.86%
第二名
4526.17万 12.63%
第三名
2285.01万 6.37%
第四名
1160.57万 3.24%
第五名
1108.53万 3.09%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9,824.96万元、172,685.71万元和193,956.50万元,占比均达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对外租赁以及废料等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
  1)气压电控制动系统
  报告期内,气压电控制动系统收入分别为56,179.79万元、84,283.05万元和89,010.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27%、48.81%和45.89%。
  A、销售数量变动分析...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9,824.96万元、172,685.71万元和193,956.50万元,占比均达9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对外租赁以及废料等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
  1)气压电控制动系统
  报告期内,气压电控制动系统收入分别为56,179.79万元、84,283.05万元和89,010.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27%、48.81%和45.89%。
  A、销售数量变动分析
  2023年,随着我国商用车市场出现恢复性增长,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成套销售数量同比增加29.86%;2024年,商用车微卡受市场需求疲软等影响销量下降19.38万辆,导致当年商用车整体销量小幅下降3.92%,微卡主要配套液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主要配套的商用车中重卡市场发展平稳,当年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成套销售数量同比增加7.49%。报告期内,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成套销售数量与下游市场商用车产销量变动具有匹配性,符合商用车市场变化及自身经营情况。
  B、销售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成套销售均价同比变动率分别为22.23%和-5.24%,散件销售均价同比变动9.68%和35.85%,2023年较2022年气压电控制动系统成套销售均价同比提升,主要原因为:
  (1)公司技术水平和集成化程度更高的气压ESC和气压EBS产品销量快速增加,气压ESC和气压EBS产品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气压ABS产品;
  (2)2022年起,随着公司产品竞争力不断提高和海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强,相关海外大型整车客户的采购规模较大、采购价格较高,进一步提升了2023年气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的销售均价。
  2024年,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成套销售均价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随着气压ESC和气压EBS在市场上的深入推广,相关产品对国内大型商用车整车企业的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2)液压电控制动系统
  报告期内,液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收入分别为18,167.81万元、24,317.96万元和35,081.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99%、14.08%和18.09%,液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集成度高,销售方式以成套销售为主。公司液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轻型商用车、乘用车和摩托车。
  报告期内,公司液压电控制动系统成套销售数量同比变动25.05%和34.33%,散件销售数量同比变动11.07%和49.81%。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气压电控制动系统优势地位的同时,持续加强开拓乘用车、摩托车等液压电控制动系统领域的产品布局及市场开拓,陆续开发了奇瑞汽车、钱江摩托、春风动力以及零跑汽车等大型乘用车或摩托车客户,同时对海外大型整车厂客户进行了规模化配套。报告期内,随着集成度和销售价格更高的液压ESC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公司液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成套销售销售均价有所提升。
  3)ECAS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ECAS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807.57万元、9,660.63万元和11,375.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3%、5.59%和5.86%。
  ECAS产品是报告期内公司重点研发和推广的产品,长期以来,国内商用车ECAS产品主要以采埃孚和克诺尔等外资企业为主导,公司ECAS产品在报告期内实现了对北汽福田、陕西重汽和一汽解放等商用车客户的配套,实现了产品进口替代。报告期内,公司ECAS产品销售收入和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期同比提升,销售单价受产品型号差异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4)智能驾驶产品
  报告期内,智能驾驶产品收入分别为1,078.07万元、2,124.20万元和2,931.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3%、1.23%和1.51%。
  公司智能驾驶产品以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以电控制动系统为业务发展重点,积极布局商用车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领域,已实现对江淮汽车、中国重汽、北奔重汽、厦门金龙和三一集团等客户的配套,报告期内公司智能驾驶产品销售收入实现逐期增长。
  5)其他辅助主动安全汽车零部件
  报告期内,其他辅助主动安全汽车零部件收入分别为17,155.22万元、21,858.90万元和21,602.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21%、12.66%和11.14%。
  公司其他辅助主动安全汽车零部件产品种类众多,且同一类产品中存在不同型号,由于不同型号的产品一般适配不同车型或同一车型的不同车系,因此各型号的产品在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及材料结构上均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其他辅助主动安全汽车零部件产品型号2,700余种,适配车型众多,各产品价格跨度较大,因此公司各类型其他辅助主动安全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数量和平均销售单价除受到市场环境、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外,亦受到公司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
  (2)铝合金精密压铸件
  报告期内,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收入分别为32,527.88万元、28,986.50万元和31,432.4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06%、16.79%和16.21%。公司对外销售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海外乘用车市场客户及大型零部件供应商。
  2023年较2022年,公司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方面,2023年商用车市场需求回暖,公司气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销售数量明显增长,公司内部对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的需求明显提升,公司产能以保证机动车主动安全产品生产为优先;另一方面,受部分下游客户的终端配套车型市场波动影响,采购需求有所下降。
  2024年,公司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提升,主要系销售的转向系统长管柱产品等占比增加所致,该类产品体积重量较大,单件产品售价较高。
  (3)技术服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908.62万元、1,454.47万元和2,523.1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0%、0.84%和1.30%,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收入与公司各期完成的技术开发项目数量和项目开发内容相关,整体收入金额随着技术开发项目完成数量的增加而趋于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23,251.10万元、152,523.56万元和162,783.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94%、88.32%和83.93%。报告期内,随着境外客户开拓力度的加强及合作关系的加深,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趋于提升。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构成分析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间波动整体较小。2023年第四季度商用车市场发展良好,2023年第四季度商用车产量占全年产量的比例达27.99%,2024年第四季度全国汽车产量占全年产量的31.32%,公司2023年和2024年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符合下游市场发展情况。
  5、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075.06万元、2,250.79万元和6,090.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1%、1.28%和3.08%,主要由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代客户统一对外付款、境外客户指定付款构成。2024年,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显提升,主要系A国家整车厂客户通过指定机构代付货款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亦不存在货款归属纠纷,不会对发行人收入真实性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纠纷。
  6、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回款金额分别为42.56万元、8.62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废料销售的货款。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付款的金额分别为7.14万元、3.29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生产所需耗材及配件等零星采购款的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进行货款结算,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均较小,公司现金交易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交易实质和合理商业背景,不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的情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