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1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9.39亿 元。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14.90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4-01-05 |
| 实际发行数量:6406.58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4-01-10 |
| 实际募资净额:9.39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3-08-29 |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14.02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3-06-28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9582.36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2-03-11 |
| 预案募资金额:
30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2-02-23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发行对象: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 定价方式: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
| 用途说明: |
| 1、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2、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