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08年12月中岩大地有限设立
中岩大地有限由吴剑波与金润理想共同出资于2008年12月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600.00万元,其中:吴剑波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0.31%;金润理想出资1,5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99.69%。
根据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正大验字(2008)第B162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12月18日止,中岩大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600.00万元。
信永中和对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查看全部▼
(一)股份公司设立以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08年12月中岩大地有限设立
中岩大地有限由吴剑波与金润理想共同出资于2008年12月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600.00万元,其中:吴剑波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0.31%;金润理想出资1,5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99.69%。
根据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正大验字(2008)第B162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12月18日止,中岩大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600.00万元。
信永中和对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正大验字(2008)第B1626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XYZH/2019BJA80157号《验资复核报告》。经复核,截至2008年12月18日止,中岩大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600.00万元。
2008年12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向中岩大地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11010801153312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岩大地有限设立。
2、2009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1月14日,中岩大地有限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金润理想将其对中岩大地有限1,595.00万元出资中的395.00万元转让给吴剑波、800.00万元转让给王立建、400.00万元转让给贺再球。同日,吴剑波、王立建、贺再球分别与金润理想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9年1月2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中岩大地有限核发了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9年9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20日,中岩大地有限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贺再球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全部出资400.00万元中的266.72万元转让给王立建、133.28万元转让给吴剑波。同日,吴剑波、王立建分别与贺再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9年9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中岩大地有限核发了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11年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至2,000万元)
2011年11月28日,中岩大地有限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王立建和吴剑波分别将其持有的中岩大地有限13.39万元出资和6.61万元出资转让给武思宇,并同意中岩大地有限增加注册资本4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由武思宇认缴。增资后,中岩大地有限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
根据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捷汇验海字(2011)第9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1月25日,中岩大地有限已收到股东武思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中岩大地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0.00万元。
信永中和对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捷汇验海字(2011)第901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XYZH/2019BJA80157号《验资复核报告》。经复核,截至2011年11月25日止,中岩大地有限已收到股东武思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2011年11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中岩大地有限核发了股权转让和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5年5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西天佑
2015年1月8日,中岩大地有限就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西天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的事宜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与山西天佑以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
(2)同意合并前山西天佑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
(3)合并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变;
(4)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意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山西天佑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吸收合并事宜。
2015年1月9日,中岩大地有限与山西天佑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
(1)双方进行吸收合并,中岩大地有限吸收山西天佑而继续存续,山西天佑在
吸收合并之后解散并注销;
(2)合并后中岩大地有限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3)双方合并完成后,中岩大地有限受让山西天佑全部财产,同时承担山西天
佑全部债权债务。
2015年4月27日,山西天佑取得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015年5月28日,中岩大地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6、2015年7月第二次增资(至2,353.00万元)
2015年6月24日,中岩大地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由石家庄中岩、柳建国、刘光磊、师子刚以每注册资本2.25元的价格对中岩大地有限增资353.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后中岩大地有限的注册资本增加到2,353.00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5BJA8010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6月26日,中岩大地有限已收到石家庄中岩、柳建国、刘光磊、师子刚缴纳的增资款共794.2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00万元,差额441.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岩大地有限增资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353.00万元,实收资本为2,353.00万元。
2015年7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中岩大地有限核发了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2015年9月18日,中岩大地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以经信永中和审计的中岩大地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59,760,460.12元为依据,扣除专项储备3,386,311.23元后的账面净资产56,374,148.89元为折股基数,按1:0.5322的折股比例,折合股本30,0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余额26,374,148.89元计入资本公积),将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5BJA8011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9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以其拥有的中岩大地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合计人民币3,000.00万元。
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了整体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公司设立以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16年1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5年10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5年12月24日,股转公司下发《关于同意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8938号),同意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2016年6月第一次增资(至3,030.00万元)
经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3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3.40元/股的价格向6位自然人股东发行30.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10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王立建认购149,233股、吴剑波认购74,600股、武思宇认购59,500股、柳建国认购6,667股、刘光磊认购6,667股、师子刚认购3,333股,石家庄中岩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000.00万元增加到3,030.00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6BJA8007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3月18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发行对象缴纳的增资款1,020,0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720,000.00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为人民币30,300,000.00元。
2016年6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3、2016年7月第二次增资(转增至4,242.00万元)
经2016年6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6月24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总股本3,03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212.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030.00万元增至4,242.00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6BJA8036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7月13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12,120,000.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为人民币42,420,000.00元。
2016年7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转增后的《营业执照》。
4、2017年2月第三次增资(至4,345.9290万元)
经2016年10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10月29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票方式向牛朋飞、李建平等22名激励对象授予1,039,290股股票,每股价格为3.90元。
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242.00万元增加至4,345.9290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6BJA8031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11月3日,公司已经收到2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股款共计4,053,231.00元,其中计入股本1,039,290.00元,计入资本公积3,013,941.00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为人民币43,459,290.00元。
2017年2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5、2017年6月第四次增资(转增至6,084.3006万元)
经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3,459,29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7,383,71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345.9290万元增至6,084.3006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7BJA8027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6月10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17,383,716.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为60,843,006.00元。
2017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转增后的《营业执照》。
6、2017年10月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交易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
2017年9月29日,股转公司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同意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852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7、2017年11月第五次增资(至6,132.9123万元)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10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师欢欢、张兴等16名认购对象以2.70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486,117股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084.3006万元增加到6,132.9123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7BJA803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经收到上述16名认购对象缴纳的增资款合计1,312,515.90元,其中注册资本486,117.00元,资本公积826,398.90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为61,329,123.00元。
2017年11月1日,公司股东郭卫与贺香进、王战义、王振山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14,514股转让,贺香进、王战义、王振山分别各受让4,838股股份,转让价格为2.79元/股。
2017年11月1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8、2017年12月第六次增资(至6,976.3997万元)
经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11月24日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由6,132.9123万元增至6,976.3997万元,新增股本由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铁发宏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斌、刘光磊、陈静、武思宇、张成炎、付士刚、张光海、刘艳共10名对象以8.322元/股的价格认缴。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132.9123万元增加到6,976.3997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7BJA8034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12月1日止,公司已经收到上述10名对象缴纳的增资款合计70,195,030.39元,其中8,434,874.00元计入注册资本,61,760,156.39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为69,763,997.00元。
2017年12月1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9、2018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1月15日,李恒震与宋德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恒震将其持有的中岩大地90,710股股份以754,889.00元的价格转让至宋德君,转让价格为8.322元/股。
10、2018年4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4月10日,贾克巍与师子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贾克巍将其持有的中岩大地31,566股股份以262,692.00元的价格转让至师子刚,转让价格为8.322元/股。
11、2018年7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8年7月10日,陈静与银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静将其持有的中岩大地68,500股股份以598,559.85元的价格转让至银虹,转让价格为8.738元/股。
12、2018年8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8年8月20日,陈静与张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陈静将其持有的中岩大地118,500股股份以1,035,464.85元的价格转让至张伟,转让价格为8.738元/股。
13、2018年1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8年11月13日,刘光磊与滕佳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刘光磊将其持有的中岩大地230,000股股份以2,009,763.00元的价格转让至滕佳翠,转让价格为8.738元/股。
14、2018年12月第七次增资(至7,288.1484万元)
2018年12月18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总股本由6,976.3997万元增加至7,288.1484万元,新增股本3,117,487元由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恒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鑫、龙艳芳、唐鑫共6名对象以15.767元/股的价格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976.3997万元增加到7,288.1484万元。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9BJA80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27日止,公司已经收到上述6名对象缴纳的增资款合计49,153,403.74元,其中3,117,487.00元计入注册资本,46,035,916.74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为72,881,484.00元。
2018年12月2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公司核发增资后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75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293,8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293,82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6元,募集资金合计732,701,852.4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65,788,355.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66,913,497.47元。
2020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75号文核准,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成为中小板上市公司。
2021年4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股本人民币1,210,000.00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385,312.00元,股本为人民币98,385,312.00元。
2021年5月,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6310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385,312元增加为127,537,903元,总股本由98,385,312股变更为127,537,903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7,750,726.00万股,注册资本为127,750,726.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35621402,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北京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127,330,477.00股,注册资本为127,330,477.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35621402,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北京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7,330,477.00股,注册资本为127,330,477.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35621402,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北京市。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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