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经营四项主要业务,包括(i)成品布料之加工、印花及销售及分包服务以及布料及成衣贸易业务(‘布料及贸易业务’);(ii)放债业务;(iii)证券投资及经纪服务业务;及(iv)媒体、文化及娱乐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的营业额增加约17.4%至人民币28,800,000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布料及贸易业务布料及贸易业务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约人民币11,300,000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人民币23,400,000元。增长主要受惠于布料及成衣贸易业务的扩张,该业务受惠于采用新的网上平台贸易活动,于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开辟布料及成衣贸易的新渠道。
须报告分类的亏损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约人民币2,900,000元上升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约人民币5,600,000元。亏损增加可归因于直接成本上升对毛利率持续构成压力,以及网上交易市场毛利收窄。放债业务集团于二零一五年开展放债业务,而集团已经营该业务约9年。放债业务为从事提供贷款融资,而放债业务所得收入由贷款利息组成。提供贷款的形式为定期贷款及贷款融资。集团主要目标为位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个人客户及企业客户。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应收贷款账面净值为零(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期内,概无授出新贷款及贷款融资。在经济充满变数的时候,公司实施小心审慎的措施,并且收紧信贷政策,缩减放债业务对高价值客户的比例。
集团根据《放债人条例》采取放债政策及程序指南,就处理及监察放债程序提供指引。
证券投资及经纪服务业务为提升财务表现,集团于期内持有上市证券作为投资。期内,集团录得整体收益约人民币2,240,000元(二零二三年:公平值收益约人民币11,300,000元)。
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市场上进行一连串交易以出售合共27,364,200股永大集团(为一间于马来西亚注册成立及位于马来西亚之公司,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上市)股份,平均售价为每股股份马币0.35元(相当于约0.578港元)。出售所得款项总额合共为马币9,580,000元(相当于约15,820,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上述出售事项构成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由于根据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按合并基准计算超过5%但低于25%,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有关申报及公告规定。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持作买卖之上市证券(按公平值计)总值约为人民币10,000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000,000元)。集团管理一个由中国香港及海外上市证券组成之投资组合。
...
媒体、文化及娱乐业务媒体、文化及娱乐业务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人民币12,900,000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人民币5,300,000元。收入下降主要由于经济环境不明朗及市场商业竞争激烈,导致赞助收入及拍摄及播放收入减少。须报告分类亏损由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人民币10,700,000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人民币670,000元,乃由于采取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所致。
业务展望:
管理层认为,集团继续巩固其现有布料及贸易业务、放债业务以及经纪服务业务及实现媒体、文化及娱乐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符合集团的最佳利益,在现有市场条件及在公司内部可用资源的情况下应能够产生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鉴于中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动态变化及政策变化,加上中国香港政治及经济环境不稳定,预计二零二四年将继续是充满挑战的一年。尽管面临挑战,管理层认为公司仍有机会实现业务增长。集团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形势,继续密切监察及努力调整内部结构,优化业务。
一如既往,公司的管理团队将充分利用公司的内部创新、以务实及积极的方式发展并继续坚持不懈地努力为股东带来理想回报。鉴于全球经济大势及激烈市场竞争,集团一直审视其业务策略及发展计划、扩阔其收入来源及改善其经营表现。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