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集团主要从事加工及贸易生食品、急冻食品及熟食品(包括提供运输服务)以及经营餐厅。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收益约55.1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54.2百万港元增加约1.7%。其中,约48.3百万港元来自食品加工及贸易(包括提供运输服务)(二零二四年:43.6百万港元)。此外,来自餐厅经营的收入录得约6.8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10.6百万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集团主要于中国香港从事加工及销售生食品、急冻食品及熟食品(包括提供运输服务)以及经营餐厅。
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运兴泰集团有限公司(‘运兴泰集团’)与荣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荣式’)订立合营协议,据此,合营公司荣泰餐饮有限公司(‘荣泰餐饮’)分别由运兴泰集团及荣式拥有55%及45%权益,作为其于中国香港参与餐饮及食品业务的实体。
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交易时段后),运兴泰集团、天炅有限公司(‘天炅’)及新景泰有限公司(‘合营公司’)订立合营协议(‘合营协议’),据此,(其中包括):(i)就运兴泰集团及天炅于中国香港共同参与餐饮及食品业务而言,合营公司应担任企业实体。合营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现时由运兴泰集团及天炅分别拥有60%及40%权益;及(ii)运兴泰集团及天炅有条件同意以贷款3,000,000港元的方式向合营公司提供初始资金,以于中国香港设立第一间合营公司餐厅,而运兴泰集团及天炅各自的注资金额按其于合营公司的各自持股比例计算,分别为1,800,000港元及1,2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合营公司(作为租户)就租赁该等物业订立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租期自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五日起计为期三年,并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届满(包括首尾两日),以根据合营协议于中国香港经营第一间合营公司餐厅。
根据合营协议,集团将为合营公司所有餐厅的所有食品及饮料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作为合营公司的主要供应商,董事认为集团的未来销售及收益将得到提升。董事认为,订立租赁协议以及其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股东’)的整体利益。
集团将继续采取务实积极的方式发展业务,以提升集团的盈利能力及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