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电子产品、金融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服务运营。
金融电子产品、金融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服务运营
金融电子产品 、 金融信息化系统开发及服务运营
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制造,设计,经营及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产品、配件、材料的销售业务和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接受合法委托,提供有价证券及现金处理外包服务和营业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通讯设备)。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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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3362.32万 | 17.32% |
客户二 |
2880.00万 | 14.83% |
客户三 |
1958.47万 | 10.09% |
客户四 |
1151.00万 | 5.93% |
客户五 |
1150.83万 | 5.93%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437.68万 | 38.05% |
客户二 |
308.84万 | 8.17% |
客户三 |
219.42万 | 5.81% |
客户四 |
123.77万 | 3.28% |
客户五 |
103.18万 | 2.73%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3578.25万 | 12.59% |
客户二 |
1953.88万 | 6.88% |
客户三 |
1617.67万 | 5.69% |
客户四 |
1197.05万 | 4.21% |
客户五 |
1129.88万 | 3.98%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625.80万 | 16.07% |
客户二 |
929.63万 | 9.19% |
客户三 |
664.30万 | 6.56% |
客户四 |
288.95万 | 2.86% |
客户五 |
249.73万 | 2.4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3898.11万 | 11.81% |
客户二 |
3454.05万 | 10.46% |
客户三 |
3449.94万 | 10.45% |
客户四 |
2156.80万 | 6.53% |
客户五 |
1980.32万 | 6.00%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2131.61万 | 20.91% |
客户二 |
629.49万 | 6.17% |
客户三 |
289.11万 | 2.84% |
客户四 |
271.23万 | 2.66% |
客户五 |
261.58万 | 2.5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8384.47万 | 14.82% |
客户二 |
7730.94万 | 13.66% |
客户三 |
6750.99万 | 11.93% |
客户四 |
5590.34万 | 9.88% |
客户五 |
5155.15万 | 9.1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6790.09万 | 26.93% |
供应商二 |
1792.39万 | 7.11% |
供应商三 |
709.60万 | 2.81% |
供应商四 |
587.83万 | 2.33% |
供应商五 |
532.37万 | 2.11%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09亿 | 16.27% |
客户二 |
7504.02万 | 11.22% |
客户三 |
5094.54万 | 7.62% |
客户四 |
5008.92万 | 7.49% |
客户五 |
2659.07万 | 3.97%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09亿 | 30.24% |
客户二 |
2538.23万 | 7.05% |
客户三 |
1639.13万 | 4.55% |
客户四 |
687.58万 | 1.91% |
客户五 |
628.20万 | 1.75%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融电子”与“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国内外金融领域提供货币反假、智能清分、智能金库、金融配送及金融服务等解决方案等业务。公司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以及华夏、民生、兴业等十三家商业银行总行入围供应商,在货币反假、智能清分、第三方金融服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金融机具、电子产品销售业务:涵盖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后台及现金处理中心、金库系统等现钞类终端处理设备,以及智能收银终端等金融电子产品;随着新的金融标准实施工作的推进,行业需求体量保持稳定释放。但受到疫...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融电子”与“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国内外金融领域提供货币反假、智能清分、智能金库、金融配送及金融服务等解决方案等业务。公司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以及华夏、民生、兴业等十三家商业银行总行入围供应商,在货币反假、智能清分、第三方金融服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金融机具、电子产品销售业务:涵盖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后台及现金处理中心、金库系统等现钞类终端处理设备,以及智能收银终端等金融电子产品;随着新的金融标准实施工作的推进,行业需求体量保持稳定释放。但受到疫情带来的影响,各大商业银行客户硬件设备采购节奏有所迟滞。第二、现钞数字化金融服务系统开发及运营业务:涵盖基于商业银行网点、金库业务模式的集约化现钞处理运营平台,以及第三方现钞处理、金库管理一体化服务运营、供应链金融系统开发及服务等业务。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传统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虽然公司在《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JR/T0154-2017)实施后新的招标采购中保持了较高的入围中标率,但在本报告期内,受公司退市影响,公司在部分商业银行招标中因大股东及投资者诉讼等风险问题而导致评标中失分较多,从而在部分商业银行传统产品的招标中不能入围或中标,虽然公司在积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但存在传统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新业务运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结合人总行银办发(2019)178号文件“关于开展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的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人总行银货金(2019)152号文件“关于印发《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建设业务规范及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继续货币金融服务平台综合解决方案的完善和推广,为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提供基于商业银行网点、后台金库、自助银行、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需求的信息化、智能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目前南通、海安、黄石、鞍山、岫岩等所辖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全部入驻运行,真正突破了人民银行、各级商业银行的传统流程壁垒,有效推动了现金调拨的优化与整合,实现了现金运营由独立分散到集约化作业方式的转变。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形成较强的市场示范作用,同时,公司在其他地区,如辽宁、江苏、湖北、福建、山东、贵州、江西、河南、青海等地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的推进工作也在稳步进行,并取得积极的进展。但该业务的试点工作尚未结束,人总行对此模式的认可程度、最终政策落地时间尚不明确,新业务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尚有政策上的不确定性。
投资者诉讼的风险
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待判决或尚未执行完毕,目前公司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为980万元,预计未来存在无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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