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由珠海市医药总公司与珠海市和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1996年4月1日,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440400100416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珠海市医药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50万元,占50%;珠海市和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实物资产房屋出资3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20万元),占50%。此次出资业经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28日珠特会验字(1996)第20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本公司2000年7月20日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查看全部▼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由珠海市医药总公司与珠海市和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1996年4月1日,经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440400100416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珠海市医药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50万元,占50%;珠海市和佳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实物资产房屋出资3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20万元),占50%。此次出资业经珠海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28日珠特会验字(1996)第20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本公司2000年7月20日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书及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珠产交鉴字[2000]79号)的鉴证意见,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郝镇熙先生和蔡孟珂女士。本公司股权转让后于2000年8月23日经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永安达验字2000-A01-016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郝镇熙先生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50%;蔡孟珂女士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50%。
此次股权转让经工商变更登记后营业执照号由原来的4404001004168变更为4404002022746。
2000年11月28日,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郝镇熙先生出资450万元,蔡孟珂女士出资450万元。此次注册资本变更经珠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公信验字[2000]5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郝镇熙先生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50%;蔡孟珂女士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50%。
根据2003年9月1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960万元,其中:郝镇熙先生转增资本480万元;蔡孟珂女士转增资本480万元;新增股东蔡德茂先生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此次增资于2003年9月3日经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永安达验[2003]-12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郝镇熙先生出资980万元,出资比例49%;蔡孟珂女士出资980万元,出资比例49%;蔡德茂先生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2%。
2005年9月6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吸收合并关联公司“珠海保税区和佳医学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郝镇熙先生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50%;蔡孟珂女士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50%。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12月12日出具永安达审字[2005]1190号“关于珠海保税区和佳医学工程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05年9月30日止珠海保税区和佳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净资产为9,868,828.51元。
2005年12月13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以珠海保税区和佳医学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9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9,868,828.51元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其中:郝镇熙先生投入4,934,414.25元,蔡孟珂女士投入4,934,414.25元;货币资金增资131,171.49元,其中郝镇熙先生投入40,585.74元,蔡孟珂女士投入40,585.74元,蔡德茂先生投入50,000.00元。此次增资业经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12月13日永安达验[2005]-07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郝镇熙先生出资1,477.5万元,出资比例49.25%;蔡孟珂女士出资1,477.5万元,出资比例49.25%;蔡德茂先生出资45万元,出资比例1.5%。
根据本公司2007年6月11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369.3562万元,吸收新股东张学海、陆利斌、颜玲君、唐自刚、石磊、陈丽华、李新民、苏孟香、卞维林、林琼、李军、胡萍,其中张学海出资218.4678万元,陆利斌出资218.4678万元,颜玲君出资218.0309万元,唐自刚出资152.9275万元,石磊出资136.5424万元,陈丽华出资109.2339万元,李新民出资109.2339万元,苏孟香出资65.5403万元,卞维林出资62.8095万元,林琼出资40.9627万元,李军出资26.2161万元,胡萍出资10.9234万元。以上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共计投入4,701万元,超出新增注册资本1,369.3562万元的3,331.6438万元作资本公积处理。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369.3562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珠海市永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6月27日永安达验[2007]-05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本公司2007年8月11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通过了《珠海市和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将本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234:1比例折合等额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享有折股后股本。本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郝镇熙持股3,381万元,持股比例为33.81%;蔡孟珂持股3,381万元,持股比例为33.81%;蔡德茂等13位自然人股东持股3,238万元,持股比例为32.38%。此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8月31日XYZH/2007CDA2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此后经历多次股权转让及变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2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67,000,000.00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5万股。此次增资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1]第10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股票于201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011年11月18日,本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注册号为4404000000223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5月14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股本,增加注册资本6,667.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2.5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所于2012年6月11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2]第B-10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3年4月22日,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20,002.50万股、送红股2股(含税)转增股本4,000.50万股,合计增加注册资本24,003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4,005.50万元。此次增资业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的国浩验字[2013]846A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4年5月14日,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4,005.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股本,增加注册资本13,201.6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7,207.15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7月10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00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5年5月15日,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7,207.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股本,增加注册资本17,162.14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4,369.295万元。此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1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004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5年5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6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130,6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16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7,823,576.00元。
此次增资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7月21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004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方案》,确定以2018年9月14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69名激励对象授予1085.52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部分人员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09.8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为675.72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4,580,776.00元。此次增资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0月19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325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对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4,514,776.00元。此次减资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19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325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对2,160,5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794,514,766股减至792,354,216股。此次减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的亚会验字(2021)第0116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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