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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301551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IPTV集成播控服务。

  • 产品类型:

    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购物频道传输服务

  • 产品名称:

    IPTV基础业务 、 IPTV增值业务 、 购物频道传输服务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网络文化经营(仅限音乐);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经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茶具销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5-08-28 
业务名称 2025-06-30 2024-12-31
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元) 135.08万 -
基础业务营业收入(元) 2.59亿 5.29亿
增值业务营业收入(元) 3926.83万 6927.77万
购物频道营业收入(元) 107.64万 265.11万
卫星电视业务营业收入(元) - 98.34万
政企业务营业收入(元) - 417.84万
经典少儿版权内容分销营业收入(元) - 693.86万
业务收入:卫星电视业务(元) - 98.34万
业务收入:合作落地购物频道(元) - 265.11万
业务收入:基础业务(元) - 5.29亿
业务收入:增值业务(元) - 6927.77万
业务收入:政企业务(元) - 417.84万
业务收入:经典少儿版权内容分销(元) - 693.86万
用户数:基础业务(户) - 1525.00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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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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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0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23%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2.79亿 45.41%
客户2
1.81亿 29.44%
客户3
1.39亿 22.63%
客户4
283.02万 0.46%
客户5
176.89万 0.2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69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2.66%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9344.37万 34.59%
供应商2
2433.27万 9.01%
供应商3
1782.44万 6.60%
供应商4
1722.42万 6.38%
供应商5
1642.49万 6.0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2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7.3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普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帕科视讯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92亿 45.11%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93亿 29.8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39亿 21.56%
北京普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83.02万 0.44%
帕科视讯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83.02万 0.4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6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2.86%
  •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爱上电视传媒(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
  • 极智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北京金胡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爱上电视传媒(
8393.64万 26.9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
3173.33万 10.17%
极智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742.20万 5.58%
北京金胡桃科技有限公司
1617.59万 5.18%
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1567.72万 5.0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4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1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普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帕科视讯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82亿 43.0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2.07亿 31.7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47亿 22.56%
北京普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68.87万 0.41%
帕科视讯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68.87万 0.4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6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3.87%
  •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爱上电视传媒(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
  • 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 极智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北京金胡桃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爱上电视传媒(
8367.20万 28.0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
2754.81万 9.23%
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1963.26万 6.58%
极智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578.22万 5.29%
北京金胡桃科技有限公司
1413.81万 4.7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6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9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流金岁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81亿 41.80%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2.13亿 31.6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66亿 24.63%
北京流金岁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377.36万 0.56%
北京优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88.68万 0.2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3.82%
  •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爱上电视传媒(
  • 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 浙江岩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杭州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东冠教育科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与爱上电视传媒(
8761.40万 34.13%
河北广播电视台与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1545.43万 6.02%
浙江岩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197.55万 4.66%
杭州行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东冠教育科
1186.26万 4.6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
1126.96万 4.39%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截至6月末,互联网电视(IPTV、OTT)用户数达4.11亿户,比上年末净增344万户,用户数量持续增长。更多的用户意味着更大的付费潜力,以及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等,为市场规模扩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IPTV业务呈现用户规模增长放缓但市场潜力仍大、技术推动体验升级、内容与服务多元化、商业模式创新等特点。公司IPTV用户规模与河北省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相适应,市场渗透率渐趋稳定。技术革新为行业发展带来新契机,随着电信运营商“双千兆”网络实现全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全覆盖,人工智能技术在...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截至6月末,互联网电视(IPTV、OTT)用户数达4.11亿户,比上年末净增344万户,用户数量持续增长。更多的用户意味着更大的付费潜力,以及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等,为市场规模扩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IPTV业务呈现用户规模增长放缓但市场潜力仍大、技术推动体验升级、内容与服务多元化、商业模式创新等特点。公司IPTV用户规模与河北省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相适应,市场渗透率渐趋稳定。技术革新为行业发展带来新契机,随着电信运营商“双千兆”网络实现全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全覆盖,人工智能技术在内容推荐、智能语音交互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IPTV业务从单纯的视听服务向多元内容与智慧家庭综合服务拓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多部门持续推进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问题的“双治理”工作,以“双治理”作为重大牵引性工程,有效带动了广电行业改革、创新、突破,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一个遥控器看电视”取得重要突破,研发推广插入式微型机顶盒、机顶盒内置化电视机,全面拓展提升酒店、养老机构、医院、培训中心等公共场景的电视服务,完善互联网电视管理体系并治理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测监管系统,优化投诉机制,持续优化内容和服务,广电媒体变革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
  2024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宣部联合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20号),符合条件的转制文化企业恢复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着转制文化企业的转型发展。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经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IPTV集成播控服务经营性业务。公司携手河北联通、河北电信、河北移动大力发展IPTV业务,IPTV用户规模、业务收入、技术研发及行业影响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集成播控服务,围绕“智慧家庭”场景,为用户提供影视、教育、音乐、游戏、生活等多元内容和综合服务。
  (1)IPTV集成播控业务
  公司为河北省独家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方,整合源自于中央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河北省内省市县广播电视台、国内音视频内容提供商的丰富视听资源,将视听内容进行审核、编码、组包等环节后通过电信运营商专网传输,向电视终端家庭用户提供频道直播、影视点播以及音乐、游戏、在线教育等形式的新媒体视听服务。公司IPTV业务已经覆盖了河北联通、河北电信、河北移动三家电信运营商,并形成了“中国IPTV-河北”自有品牌,以及河北联通的“联通电视”、河北电信的“天翼高清”、河北移动的“移动高清”三个运营商业务推广品牌。根据提供节目内容、终端用户付费方式的不同,公司IPTV业务可细分为基础业务、增值业务及购物频道播控上线服务。
  基础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基础视听节目服务,主要以中央、各省级卫视频道、河北本地地方频道的直播、点播、回看以及电影、电视剧、综艺、音乐等免费内容的点播为主,终端用户在支付IPTV基本视听服务费之后,无需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即可收看基础业务中的直播、点播内容。该业务由电信运营商负责向用户收取基础收视费,以IPTV用户数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的每月每户单价与公司进行结算。
  增值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个性化的视听节目,包括电影、综艺、音乐等付费节目内容,终端用户通过购买付费点播内容的方式享受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该业务由电信运营商负责向用户收取增值业务订购费,公司与电信运营商对终端用户购买增值服务产生的收入按比例进行分成。
  购物频道传输服务主要为购物频道的运营方提供频道上线播映服务,将购物频道集成至IPTV平台,供终端用户选择观看或使用,公司按照上线购物频道的数量向购物频道的运营方收取费用。
  (2)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依托公司平台、业务资质、技术能力及内容资源,开展境外卫星频道代理、商品销售、版权分销等业务。
  公司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持续开展境外卫星电视服务业务,即向星级酒店等收视单位提供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服务,通过向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频道分成和向收视单位收取专用设备的安装费、运维费等取得收入。商品销售业务指通过公司联营商城平台进行商品销售,由联营公司进行利润分成。公司版权分销业务是依托公司整合的内容版权资源,向内容使用方进行销售,内容使用方依据版权销售合同向公司支付的价款。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坚守党媒阵地,深刻认识和把握全媒体时代的挑战与机遇,努力打造具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95.49万元,同比减少1.44%;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71.38万元,同比增长16.6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4,694.77万元,同比增长34.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65.51万元,同比增长163.35%。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64,859.64万元,同比增长1.39%,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8,778.11万元,同比增长1.09%。
  (1)IPTV集成播控业务
  公司IPTV业务整体平稳发展。基础业务方面,河北IPTV提供近300路直播频道和20多万小时点播内容,满足用户多元收视需求。与此同时,持续深化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逐条对标对表,巩固治理成效,满足用户便捷看电视需求,报告期内基础业务收入25,925.94万元。增值业务方面,智能推荐能力升级,结合用户标签体系,实现点播内容精准推荐;上线内容库编排展示系统,个性化调整节目排序,提升运营精准度;推出自有产品河北IPTV会员卡,不断开拓增收渠道;报告期内增值业务收入3,926.83万元。合作落地购物频道,实现收入107.64万元。
  (2)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版权分销、卫星电视业务、政企业务等正常推进,同时积极探索版权投资、购物商城等创新业务。报告期实现其他业务收入135.08万元。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政策优势
  公司运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属于国家三网融合战略下的核心领域,受《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等政策重点支持。政策的支持有助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逐渐规范、盈利模式更加清晰,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有助于保证公司持续向好发展。2024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宣部联合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20号),公司作为符合条件的转制文化企业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公司转型发展。
  (二)区域内竞争优势
  根据广电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央总播控平台及省级播控分平台的管理模式,各省级地区均由各省级广播电视台直接开展或者授权控股子公司开展,在区域内部基于本地IPTV分平台开展相关经营性业务,不可跨区域竞争。根据《河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省常住总人口7,378万人,巨大的人口基数为公司提供了众多的受众群体。公司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资质由河北广播电视台排他性授予公司,为河北唯一合法的IPTV集成播控运营商,在河北省具有独特的竞争地位。
  (三)人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坚持内部人才建设、培养以及外部人才合作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公司围绕“选、用、育、留”四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良好的机制,从招聘配置、培训开发,到绩效管理、薪酬福利都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高素质的技术团队、成熟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运营团队,具有突出的人才优势。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前瞻性的视野,能够根据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保证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的专业、高效及可持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保证各个环节正常高质量运行。
  (四)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秉承创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研发团队建设,将技术创新作为构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主办的“2025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上,荣登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的“2025-全国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榜单,发展成果获国家级权威认可。公司与头部科技公司和高校合作,共建创新实验室,与河北工业大学、华为、科大讯飞、亚信科技、百度等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其中,“河北广电AIGC联合实验室”,不断探索新的算法、模型和应用,在人才培养、学习实践、项目合作、精品创作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大视频应用联合创新实验室”持续推进大屏视频领域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智能超媒联合创新实验室”在“人工智能+新媒体”融合创新、用户洞察及运营、数据价值挖掘等方面进行应用开发、产品设计和项目孵化;与百度共建的AI联合创新中心,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在视听领域的创新应用,共同构建河北广电智慧媒体发展新格局。
  (五)平台优势
  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目前涵盖河北省内近1,500万用户家庭,用户基础广泛。公司将IPTV平台定位于区域内的家庭智能生活大屏入口,通过整合多屏资源和技术能力,打造面向教育、医疗、社区等领域的智能超媒平台。在技术架构层面,公司通过云平台、管道支撑和用户端设备进行整体布局,平台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公司目前正在对教育、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垂直行业的智慧化发展需求开展深入挖掘,逐步实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战略布局。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行业政策风险
  新媒体行业近年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国家先后出台的产业政策和规划提出了对IPTV等新媒体业务的具体支持计划。当前,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获得行业政策的大力支持,若未来行业政策发生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政策研究与动态跟踪,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借助公司在技术研发与内容运营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业务转型,开拓多元业务,降低对单一业务的依赖,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IPTV基础业务用户规模扩张受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IPTV集成播控业务,且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河北省内。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政策,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仅能在省内提供IPTV服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在上述政策规定下,公司IPTV基础业务仅面向河北省内终端客户,终端客户数量的增长受到河北省内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的影响;增值业务可面向省外进行拓展,但尚未形成具有规模的营业收入。若公司不能在当前业务基础上有效拓展业务边界或增加每用户平均收入,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依托所拥有的千万级用户基础,实现内容版权资源在公司IPTV平台的高效、充分利用,从而提升用户粘性并进一步增加用户规模、提升用户ARPU值,实现公司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力争突破单一IPTV业务边界,打造全媒体全业务的开放性平台,与产业链上下游优质的合作伙伴携手深耕各个垂直市场,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成长空间。
  (三)业务收入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为29,960.41万元,占公司当期业务收入比例为99.55%。当前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主要客户为三家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家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为99.01%,客户分布较为集中。若公司主要客户因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调整合作条款,使得公司取得的收入减少或投入增加,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协调河北电信、河北联通、河北移动三家运营商,进一步做大IPTV家庭用户规模;积极拓展政企用户市场,培育新的用户增长点和收入增长点。持续优化内容、产品和运营,不断促进增值业务转化,增加增值业务收入。围绕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发行业应用,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发挥平台优势,优选发展空间和合作空间较大的行业,尤其是开发政企市场,既可增加用户规模,又可增加盈利点。实施“新媒体+”战略,进行多元化的业务布局,通过资本的跨界融合,不断赋能各行各业,打造围绕视听新媒体的产业生态。
  (四)经营牌照授权变化的风险
  根据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要求,我国IPTV行业实行两级集成播控平台的架构:中央设立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各省设立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由省级广播电视台负责,但允许和鼓励通过授权方式进行公司化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取得上述业务许可并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业务,授权有效期至河北广播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之日止长期有效。IPTV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如果河北广播电视台上述业务许可到期后未能续期或收回对公司的授权,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各资质证照主管部门的沟通,强化证照管理维护,及时办理各项到期资质的审查、续期、变更事宜,确保各项资质的有效性。同时,公司将依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的监管。
  (五)版权纠纷风险
  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涉及视听节目版权的使用,公司积极与第三方签订采购合同以避免产生纠纷。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措施并严格执行以防侵犯他人版权事项发生,但由于视听节目源种类和数量繁多且部分节目版权链较为复杂、关于“回看”功能相关的法规及司法解释仍在不断完善,仍存在因侵犯第三方版权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若产生版权纠纷,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企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健全版权采购管理制度,规范节目内容上线流程,严格审核版权证明资质文件,与版权内容供应商约定相关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责任,降低版权纠纷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央宣传部2024年12月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公司可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若未来国家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不能续期,则未来所得税费用的上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国家相关财务、税收政策的变化,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降低各项成本,以减少或消除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