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生产领域的设备制造、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业务。
设备制造、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
PET/PBAT/PBS生产线设备 、 尼龙生产线设备 、 双氧水装置 、 设计咨询 、 工程总承包
化工、化纤、尼龙、双氧水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安装、工程总承包、分包及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化工装备及机械设备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名称 | 2024-06-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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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用量:电:光伏自发电(度) | 16.66万 | 37.35万 | 39.47万 | 37.36万 |
项目数量:设计咨询(个) | 121.00 | 306.00 | 263.00 | 274.00 |
销量:聚酯+PBAT+尼龙生产线主设备(台) | 37.00 | 94.00 | 123.00 | 87.00 |
销售均价:设计咨询(元/个) | 16.53万 | 13.52万 | 19.83万 | 22.70万 |
采购均价:钢材:碳钢板(Q345R)(元/吨) | 5150.76 | 5064.99 | 6004.95 | 6738.83 |
采购均价:钢材:复合钢板(S30408+Q345R)(元/吨) | - | 1.05万 | 9729.20 | 1.17万 |
采购均价:钢材:304不锈钢板(元/吨) | 1.46万 | 1.49万 | 1.95万 | 1.77万 |
采购均价:电(元/度) | 0.91 | 0.86 | 0.96 | 0.89 |
采购均价:液氧(元/KG) | 1.54 | 2.08 | 2.35 | 2.23 |
采购均价:水(元/吨) | 3.73 | 3.86 | 3.52 | 3.76 |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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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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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 |
3.24亿 | 73.14% |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926.89万 | 11.11% |
欧瑞康巴马格惠通(扬州)工程有限公司 |
3022.57万 | 6.82% |
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7.91万 | 1.15% |
赫尔德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
272.85万 | 0.6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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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亚联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82.12万 | 10.66% |
香港蓝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110.64万 | 6.66% |
南通鑫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93.98万 | 6.60% |
山东门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238.94万 | 3.91% |
扬州德云电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981.97万 | 3.1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34亿 | 39.49% |
欧瑞康巴马格惠通(扬州)工程有限公司 |
7191.20万 | 12.14% |
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万 | 6.75%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571.49万 | 6.03%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3274.34万 | 5.53%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2.14亿 | 25.55% |
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 |
1.18亿 | 14.04% |
梁蕴慧控制的企业 |
2529.07万 | 3.01% |
崴特泵业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2441.79万 | 2.91% |
南通鑫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82.77万 | 2.6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12亿 | 26.07% |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75亿 | 21.53% |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75亿 | 21.50% |
欧瑞康巴马格惠通(扬州)工程有限公司 |
1.39亿 | 17.09% |
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
3285.86万 | 4.04%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 |
8186.93万 | 11.09%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
5639.31万 | 7.64% |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
3746.74万 | 5.08% |
上海苏尔寿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168.14万 | 2.94% |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2124.41万 | 2.88%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55亿 | 31.20% |
欧瑞康巴马格惠通(扬州)工程有限公司 |
9027.89万 | 18.12% |
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6802.49万 | 13.65%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5609.75万 | 11.26% |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
4292.94万 | 8.6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
4785.14万 | 11.09%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
4202.46万 | 9.74% |
大明集团 |
2970.96万 | 6.89% |
宁夏富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32.91万 | 5.87% |
无锡市荣成锻造厂 |
1871.51万 | 4.34% |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41%、99.67%、99.52%及98.87%,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要为尼龙(PA66/PA56)、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聚酯(PET)等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H2O2)领域提供设备制造、EPC工程总承包及设计咨询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出租房屋或车辆的租金收入、代理销售化工材料收入、废料销售收入、运输服务收入等,运输服务收入系公司根据合同CFR贸易条款约定为**(以下简称“印尼A公司”)提供的双氧水成套设备海上运输服务。 ...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41%、99.67%、99.52%及98.87%,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要为尼龙(PA66/PA56)、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聚酯(PET)等高分子材料及双氧水(H2O2)领域提供设备制造、EPC工程总承包及设计咨询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出租房屋或车辆的租金收入、代理销售化工材料收入、废料销售收入、运输服务收入等,运输服务收入系公司根据合同CFR贸易条款约定为**(以下简称“印尼A公司”)提供的双氧水成套设备海上运输服务。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波动,主要受国家政策推动、公司自身业务与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积淀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
近年来,我国颁布一系列针对节能高端装备和环保新材料的鼓励政策,尤其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有关“禁塑令”“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国内市场对生物降解材料需求大幅上升;此外,随着尼龙56/66上游原材料国产化瓶颈被突破,以及己内酰胺、HPPO法环氧丙烷产能陆续释放,高性能尼龙及工业双氧水需求大幅增长,相关领域产能缺口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经过多年研究与实践,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积淀、不断提升的专业工程设计能力及核心设备制造实力,以及在已有成功工程项目案例中积累的丰富项目运作管理经验,公司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在细分领域已具备相当的竞争实力。因此,受益于国内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的客观因素及公司自身竞争优势的主观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经营规模和主营业务收入不断增长。
(1)设备制造业务
公司设备制造业务主要系为双氧水、聚酯、生物降解材料及尼龙生产线提供主设备,公司交付给客户的专利专有设备主要为酯化反应器、缩聚反应器、终缩聚反应器、自清洁增粘釜、U型反应器、闪蒸器、前后聚合反应器、氢化反应器、氧化反应器、萃取塔等。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设备制造业务收入分别为26,130.74万元、31,941.53万元、21,390.21万元及35,357.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76%、39.41%、36.29%及80.64%,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5,810.79万元,增幅22.24%,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10,551.32万元,下降33.03%,主要系双氧水领域收入波动所致。由于双氧水领域设备合同通常规模较大,受公司各期获单数量及交付数量影响,双氧水领域收入有所波动。2024年1-6月,公司设备制造业务收入金额较大,主要系本期向印尼A公司交付的大型双氧水设备收入贡献较大所致。
(2)EPC工程总承包业务
公司EPC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系为国内尼龙56/66、生物降解材料、再生聚酯及其他聚合物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建设服务。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分别为16,747.30万元、40,876.64万元、23,130.47万元及4,894.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81%、50.43%、39.24%及11.16%。
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24,129.34万元,增幅144.08%。一系EPC总承包日益成为主要的化工工程实施模式,相较传统单项服务供给模式,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生产、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和联动协作,达到降成本、缩工期、保质量的目标,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二系公司具备较强的化工工程EPC总承包实力,在长期的技术积累和不断的创新研发中,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大量核心设备制造及工程化方面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拥有从咨询、设计、主设备制造、成套设备集成、装置开车到后续技术支持服务的工程项目一体化服务能力及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系公司下游应用领域产能扩张较快带动相关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集中于生物降解材料和尼龙领域,受益于“禁塑令”等政策利好及尼龙关键原材料己二腈生产技术国产突破等,生物降解材料领域及尼龙领域迎来了国内产能的扩张期,公司在生物降解材料领域及尼龙领域的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规模扩张较快。
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17,746.17万元,下降43.41%,主要系凯赛生物4×30,000吨/年聚酰胺连续生产装置工程承包项目所在地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变动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延长,导致公司部分EPC工程总承包履约进度不达预期,营业收入下降较大。
近年来,公司开始全面探索和发展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加大对相关业务的开拓力度,以设计及设备制造优势带动EPC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公司承接大规模工程项目的能力不断增强,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期末在手合同以及合同总金额上升较快,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之一。
(3)设计咨询业务
公司设计咨询业务主要系为尼龙、双氧水、聚酯、生物降解材料等行业生产线建设工程提供技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收入分别为6,218.74万元、5,214.29万元、4,138.52万元及1,999.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6%、6.43%、7.02%及4.56%,2022年度较2021年度减少1,004.45万元,下降16.15%,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1,075.77万元,下降20.63%,主要系公司以设计优势带动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随着公司承接的EPC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设计产能趋于饱和,公司优先满足EPC业务的设计咨询订单,故设计咨询业务收入持续下降。
(4)其他业务
公司主营中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化工产品销售收入、设备检修及提供工艺包服务业务,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销售收入分别是434.15万元、3,020.72万元、10,289.33万元及1,595.5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是0.88%、3.73%、17.45%及3.64%。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其他业务销售收入大幅上升,一方面系子公司惠通新材料逐渐打开新材料产品市场,销售规模扩大;另一方面系工艺包销售收入有所增加。
3、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领域构成分析
(1)双氧水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应用于双氧水领域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6,544.60万元、18,295.80万元、6,980.15万元及32,278.59万元,占比分别是13.21%、22.57%、11.84%及73.62%。受己内酰胺、HPPO法环氧丙烷以及下游行业产能陆续释放影响,工业双氧水需求增加较快,公司先后承接江苏瑞恒、沧州旭阳、联盛浆纸、印尼A公司双氧水业务订单,并在报告期内实现收入。
(2)尼龙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应用于尼龙领域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4,666.74万元、19,874.51万元、33,931.83万元及5,233.46万元,占比分别是29.61%、24.52%、57.56%及11.94%,呈现上升趋势。随着尼龙66关键原材料己二腈实现国产化突破,尼龙66全产业链结构调整扩大了国产替代进口的空间,进一步打开尼龙66上游专业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广阔的市场需求,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先发优势,以及多项成功应用案例,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实力,故公司尼龙领域业务持续增长。
(3)聚酯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应用于聚酯领域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5,419.27万元、6,199.52万元、5,518.64万元及2,296.64万元,占比分别是10.94%、7.65%、9.36%及5.24%。近年来,国内生物降解材料、尼龙和双氧水产业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业务战略重心向市场前景更广阔的领域调整。
(4)生物降解材料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应用于生物降解材料领域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9,938.97万元、32,502.98万元、4,180.15
万元及593.33万元,占比分别为40.26%、40.10%、7.09%及1.35%。2020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相继发布有关“禁塑令”“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2021-2022年国内生物降解材料PBAT/PBS产能快速增长,随后出现阶段性行业供需错配,下游需求增速有所放缓,故报告期内公司生物降解材料领域收入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当前政府对生物降解材料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长期看国内产能缺口依然较大,生物降解材料市场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5)其他领域
其他领域主要包括聚甲醛、空分设备销售、其他领域的设计咨询业务及化工产品销售业务。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发行人应用于其他领域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2,961.37万元、4,180.37万元、8,337.76万元及3,444.71万元,占比分别是5.98%、5.16%、14.14%及7.86%,金额及占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2023年度同比增长较快,主要系化工产品销售业务规模扩大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聚甲醛设备销售对象主要为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空气分离器类设备销售对象主要为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
4、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分析
公司主要客户凯赛乌苏、凯赛太原、山西华阳、宁夏瑞泰位于华北和西北,联盛浆纸、江苏瑞恒、OBHE、长鸿生物等地处华东,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和西北。其中,华东的江浙地区为化工化纤制造业大省,而随着东部产业转型和环保政策趋严,近年来化工项目逐步向西北和华北转移。2023年度,公司向中国台湾销售占比提升,主要为新增向中国台湾上市公司集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国乔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2024年1-6月,公司向印度尼西亚销售占比较高,主要系新增向印尼A公司的双氧水成套设备销售收入,由于该订单金额较大,导致该地区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主营业务的区域分布情况与下游客户及化工产业布局相匹配。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变动分析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呈现下半年占比超过70%的季节性特征;2022年度及2023年度,收入季节性特征逐渐弱化,未呈现出单个季度收入占比超过50%或连续两个季度收入占比超过70%的情形,上述变化主要受企业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的影响。报告期前期,由于公司总体规模不大,易受下游客户预算管理及资金安排、工程进度、资本性支出波动,以及项目执行周期等因素影响,某个大订单可能直接拉高当季度收入占比,因此收入呈现出季节性特征。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客户结构、订单结构更加丰富,收入季节性特征逐步减弱。
2024年第二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印尼A公司设备订单收入规模较大所致。从全年来看,预计公司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回销售款项过程中,存在部分销售回款的支付方与销售合同的签订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即第三方回款情况。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528.99万元、2,418.94万元、5.79万元及720.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6%、2.97%、0.01%及1.62%。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4年1-6月,第三方回款金额主要为客户所属集团内公司代付而形成。
(1)集团内公司代付。客户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与经营需求,安排同一集团内的关联公司支付货款,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4年1-6月,该情形下回款金额占合计第三方回款金额的96%以上,该类情况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04%、2.95%、1.56%,2022年度集团内公司代付回款2,399.64万元,金额较大,系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替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款所致,由于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系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资金尚未筹措到位,故其母公司替其垫付了货款,具有合理性。2024年1-6月集团内公司代付回款691.73万元,系山东东辰瑞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替其集团内公司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款所致,由于山东东辰瑞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货款尚未向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支付,山东东辰瑞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协商一致由山东东辰瑞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向发行人支付货款,具有合理性。
(2)客户的实控人、股东、董监高或员工代付。部分客户因自身资金安排、结算付款方式、资金管理差异、付款便利性和节约手续费等因素,安排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为支付货款,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该类情况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2%、0.02%、0.01%及0.06%。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出于自身资金情况和结算便捷性等因素所致,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公司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
7、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主要系销售给个人的废料收入,现金付款主要系员工食堂采购食材及差旅报销款,上述现金交易都发生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从报告期发行人现金交易占比较小,且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公司的现金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并按照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的原则计入公司收入或成本,不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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