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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301718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自主型号系列宽带连接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CPE类产品、便携式产品、工业电子产品、光通信产品、传统整机产品

  • 产品名称:

    CPE类产品 、 便携式产品 、 工业电子产品 、 光通信产品 、 传统整机产品

  • 经营范围:

    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智能穿戴设备的研究开发;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智能穿戴设备的销售;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软件开发;软件批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系统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智能机器系统生产;智能机器系统销售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6-09-23 
业务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销售均价:CPE类产品(元/台、元/套) 399.73 409.09 403.27
采购均价:芯片(元/个) 3.94 3.75 4.56
产量:CPE类产品:5G产品(台) 148.86万 74.23万 69.91万
产量:CPE类产品:4G产品(台) 190.10万 150.36万 149.31万
产量:传统整机产品(台) 61.87万 17.17万 26.22万
销量:CPE类产品:4G产品(台) 191.23万 142.99万 145.89万
产量:CPE类产品(台) 338.95万 224.59万 219.22万
采购均价:通用模组(元/个) 352.34 419.27 453.60
采购均价:电池类(元/个) 10.08 10.78 13.15
销量:传统整机产品(台) 62.30万 14.97万 27.03万
销量:CPE类产品(台) 342.72万 222.76万 205.31万
销量:工业电子产品(台) 4.29万 2.02万 3.75万
产销率:传统整机产品(%) 100.68 87.18 103.09
销售均价:CPE类产品:4G产品(元/台、元/套) 175.87 184.47 195.16
销售均价:便携式产品(元/台、元/套) 71.37 105.89 140.47
销量:CPE类产品:5G产品(台) 151.50万 79.78万 59.42万
产销率:CPE类产品(%) 101.11 99.19 93.66
销量:便携式产品(台) 150.24万 150.19万 73.89万
产量:工业电子产品(台) 4.04万 2.40万 3.72万
产销率:工业电子产品(%) 106.04 84.19 100.82
采购均价:组测包(元/PCS) 4.96 4.11 4.47
产销率:CPE类产品:4G产品(%) 100.59 95.10 97.71
销售均价:光通信产品(元/台、元/套) 125.38 163.92 -
销售均价:工业电子产品(元/台、元/套) 303.62 531.37 473.52
销售均价:CPE类产品:5G产品(元/台、元/套) 682.30 811.68 914.25
采购均价:5G通信模组(元/个) 467.19 560.81 583.64
采购均价:PCB(元/个) 4.61 4.72 4.35
销量:光通信产品(台) 49.46万 14.47万 0.00
产销率:便携式产品(%) 101.22 101.43 95.11
产量:光通信产品(台) 49.47万 14.59万 100.00
采购均价:4G通信模组(元/个) 151.58 157.72 142.78
采购均价:PCBA(元/PCS) 5.50 6.01 5.18
产销率:CPE类产品:5G产品(%) 101.77 107.47 84.99
产销率:光通信产品(%) 99.96 99.18 -
产量:便携式产品(台) 148.42万 148.07万 77.69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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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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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0.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4.01%
  • Bharti Airtel Limite
  • MTN Group
  • Power Access Int'l T
  • Ooredoo Q.P.S.C
  • Emirates Integrated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Bharti Airtel Limite
5.41亿 32.85%
MTN Group
1.71亿 10.39%
Power Access Int'l T
1.32亿 8.01%
Ooredoo Q.P.S.C
1.06亿 6.46%
Emirates Integrated
1.04亿 6.2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1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2.31%
  • 南基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移远通
  • 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西安克瑞斯
  •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宽翼通信(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南基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2.28亿 18.6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移远通
9121.85万 7.46%
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625.47万 7.05%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西安克瑞斯
7011.99万 5.73%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宽翼通信(
4152.20万 3.4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9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9.34%
  • Bharti Airtel Limite
  • MTN Group
  • Ooredoo Q.P.S.C
  • Emirates Integrated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Bharti Airtel Limite
3.11亿 26.96%
MTN Group
1.77亿 15.38%
Ooredoo Q.P.S.C
1.37亿 11.88%
Emirates Integrated
1.21亿 10.5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304.42万 4.6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4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7.63%
  •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移远通
  •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西安克瑞斯
  • 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芯通
  • 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基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移远通
1.10亿 15.00%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西安克瑞斯
8093.96万 11.07%
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芯通
6300.27万 8.61%
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6.39万 7.00%
南基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4354.96万 5.9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7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6.22%
  • Emirates Integrated
  • MTN Group
  • Bharti Airtel Limite
  • Ooredoo Q.P.S.C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Emirates Integrated
2.57亿 25.10%
MTN Group
1.64亿 16.01%
Bharti Airtel Limite
1.08亿 10.57%
Ooredoo Q.P.S.C
1.05亿 10.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4385.48万 4.2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2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0.56%
  •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移远通
  • 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芯通
  •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西安克瑞斯
  • 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富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世平国际(香港)有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移远通
2.20亿 31.55%
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芯通
6519.73万 9.36%
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西安克瑞斯
6512.12万 9.35%
恒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9.86万 7.35%
富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世平国际(香港)有
2059.52万 2.96%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2,483.94万元、115,187.85万元和164,649.18万元,保持稳步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96%,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主要系配件材料销售、受托研发、运维服务等,收入占比较低。
  (1)全球固定宽带普及率较低,5G商用陆续启动和网络数据使用量需求的成倍增长,为FWA宽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市场基础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数据,截至2024年,全球仅20%的人口订阅了固定宽带服务。伴随5G商用推广,基于5G技术的FWA宽带凭借低部署成本和高灵活性等优势,近...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2,483.94万元、115,187.85万元和164,649.18万元,保持稳步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96%,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主要系配件材料销售、受托研发、运维服务等,收入占比较低。
  (1)全球固定宽带普及率较低,5G商用陆续启动和网络数据使用量需求的成倍增长,为FWA宽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市场基础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数据,截至2024年,全球仅20%的人口订阅了固定宽带服务。伴随5G商用推广,基于5G技术的FWA宽带凭借低部署成本和高灵活性等优势,近年来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宽带连接方式之一。同时,随着流媒体、云计算、在线办公、万物互联等智能型应用兴起,网络数据使用量需求成倍增长,用户对更高速率、更低时延、更广连接的宽带接入需求日益提高。根据爱立信预测,预计到2031年,全球5G签约数将达到64亿,占移动签约总数的67%;全球移动数据流量总量(包括FWA服务产生的流量)预计将增长约3倍,其中FWA宽带流量占移动网络数据总流量比例预计将从2024年底的25%增长至2030年的36%。根据爱立信报告数据,北美、欧洲、中东和非洲等区域超过80%的运营商已提供FWA宽带网络服务。FWA服务的良好发展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重要基础。
  (2)聚焦科技出海的产业化战略,以亚非等“一带一路”国家和新兴市场作为先发区域,以差异化竞争取得市场份额
  公司聚焦科技出海的产业化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以亚非等“一带一路”国家和新兴市场作为先发区域重点布局市场。根据GSMA发布的《TheMobileEconomy2025》,中东及北非地区2024年5G网络占比仅7%,预计2030年将达到49%;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2024年5G网络占比仅3%,预计2030年5G网络占比将达到17%;亚太地区2024年5G网络占比为17%,预计2030年5G占比将达到50%。上述市场正处于5G网络建设初期,各国政府陆续发布了关于数字化、信息化的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迎来加快数字基建的步伐,FWA服务进入快速发展期,CPE等宽带连接终端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同时,受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全球通信竞争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海外各国运营商逐渐开始多元化、分散化通信设备采购渠道,公司以此为契机,针对不同区域电信运营商多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产品配置与快速迭代的本地化解决方案,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在亚太、中东及北非、撒哈拉以南非洲等地区实现优势竞争地位、良好品牌口碑和稳固市场份额。
  (3)公司紧抓战略机遇期,基于国内外主流通信芯片构建技术平台并储备相关客户,实现了报告期内的稳步增长
  公司是紫光展锐5G数据类芯片的Alpha客户(首家合作客户),开发并顺利推出首款基于紫光展锐国产芯片的5GCPE产品。凭借先发优势,公司累积了大量的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经验,搭建起了基于紫光展锐、中兴微、S公司、联发科、高通等国内外主流通信芯片的产品技术平台,可以满足全球范围内不同电信运营商、大型企业/行业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依托成熟的研发体系和对客户需求的直接深度感知挖掘,公司已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国内电信运营商和EITC、Ooredoo、MTN、Airtel、Vodafone、Axiata、Orange等海外超80个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成长为在全球最具有影响力的5GFWACPE供应商之一。根据ABIResearch于2025年1月发布的5GFWACPE供应商竞争力排名,公司在中国大陆品牌商中综合竞争力排名前三。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通过核心技术的快速产品化产业化、客户资源的高效整合转化,实现了报告期内的稳步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与变动原因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类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自主型号系列宽带连接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CPE、便携式产品、工业电子产品、光通信产品、传统整机产品。
  报告期各期,CPE类产品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比分别为83.30%、80.57%和83.87%。作为宽带网络接入主流方式之一,随着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和5G商用,FWA以部署成本低、灵活性高的优势,在北美、亚洲、非洲等地区快速发展,CPE作为FWA宽带解决方案的关键载体,成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公司CPE根据适用的移动通信技术可以分为5GCPE(5GCPE可向下兼容4G蜂窝网络)、4GCPE,报告期内,随着主要销售地区5G商用推进,电信运营商加强5GFWA业务推广力度,公司5GCPE收入金额和占比持续上升。
  报告期各期,便携式产品占比分别为10.44%、14.06%和6.56%。公司便携式产品主要满足移动场景下的高速数据传输需求,以4G产品为主。2024年度,便携式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增长,主要系撒哈拉以南非洲等地区光纤覆盖率低、MiFi流量套餐较手机流量套餐更经济,4G便携式产品契合该地区用户的上网需求。2025年度,便携式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下降,主要系运营商为推动5G发展,针对4G便携式产品主要采取存量发展的策略,2025年度采购需求相对减少。报告期内,5G便携式产品收入占比低但增长快,随着5G商用推进和高速数据传输需求增长,5G便携式产品收入有望继续提升。
  报告期各期,工业电子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1.79%、0.95%和0.80%,占比较低,公司工业电子产品主要服务于垂直行业客户,为其提供工商业场景下的固定无线接入设备。
  2024年度,公司新增光通信产品收入,2024年度、2025年度占比分别为2.10%、3.80%,公司光通信产品系公司依托于电信运营商资源,产品矩阵由无线宽带向有线宽带接入的延伸,有助于提升公司服务电信运营商的综合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整机产品主要包括WiFi路由器、无线座机等,最近三年整体呈下降趋势,未作为公司发展重心。2025年度,公司传统整机产品收入金额较高,主要系当年公司为满足运营商客户的多样化产品需求,向其销售WiFi路由器、xDSL终端、无线座机等传统整机产品。
  (2)按销售区域分类构成情况
  在“一带一路”以及“数字丝绸之路”倡议下,海外新兴市场国家也迎来加快数字基建的步伐,为市场需求提供持续源动力。公司紧跟国家战略步伐,利用技术优势,将亚非大陆的新兴市场作为优先发展目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32%、84.52%和90.61%,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来自亚非大陆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
  按照跨国电信运营商的业务布局,可将公司主要销售地区分为撒哈拉以南非洲、中东及北非、亚太(不含中国大陆)、欧美等。报告期内,中东及北非、撒哈拉以南非洲、亚太的主要国家和地区5G商业化应用陆续落地,FWA契合当地运营商要求,相关地区业务快速发展,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2019年,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等)在全球率先推出5G移动服务,首批5G智能手机投入商用。随着5G网络建设快速推进,EITC、Ooredoo等中东跨国电信运营商大力推广5GFWA服务,实现用户的快速增长。2023年度,依托于中东5GFWA发展,公司中东地区的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成为收入贡献最大的地区。2024年,由于阿联酋运营商客户EITC调整采购策略,公司采购份额有所下滑。随着5G技术进一步发展,EITC等多个中东电信运营商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的发展,开展5G-A商用部署,运营商FWA业务有望进一步发展。
  撒哈拉以南非洲最早于2020年开启5G商用,受益于当地经济发展、人口分布等特点,5GFWA服务发展较快,公司抓住地区发展契机,重点布局MTN、Airtel等大型跨国运营商,地区收入快速增长,2024年度、2025年度,撒哈拉以南非洲成为公司收入贡献最大的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欧美地区的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受公司分阶段市场开拓战略、国际贸易关系、市场竞争格局等影响。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在亚非大陆新兴市场积累的技术实力和品牌知名度,加强与Orange、Vodafone等欧洲大型跨国电信集团的合作,向欧美地区市场进一步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收入占比分别为18.68%、15.48%和9.39%,2025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境内品牌设备商减少合作。公司与国内三大运营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如与中国联通合作的VN007等系列CPE产品、与中国移动合作的W60/W61系列WiFi路由器产品,均获得客户和市场的认可。同时,公司与国内垂直行业客户开展了密切合作,实现工控、电力、交通等行业的技术赋能。
  (3)按季节分类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受销售区域宽带服务建设周期、公司市场开拓情况以及运营商客户需求规划等因素影响,季度性特征整体不明显。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略高,主要受公司接单情况影响。
  3、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与结构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存在一定波动。
  4、产销量等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基本接近,公司产销量等业务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一致。
  5、销售返利
  报告期内,公司与MTN及Vodafone等客户所签订协议中包含了销售返利条款,根据客户采购数量给予一定的销售返利,返利金额可以用于抵扣货款,相关约定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各期返利金额分别为657.49万元、860.55万元和1,353.16万元,已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按扣除预计返利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