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6 次,其中成功 2 次,失败 2 次,进行中 2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18.64亿 元。
方案进度:
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20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4-01-05 |
预案募资金额:
12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12-16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13.59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6-01-07 |
实际发行数量:9000.00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6-01-05 |
实际募资净额:12.08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5-12-16 |
预案发行价格:
13.59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5-11-12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90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5-03-13 |
预案募资金额:
12.23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4-12-18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26.41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51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2-04-17 |
预案募资金额:
15.09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2-03-10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6.28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0-10-30 |
实际发行数量:1.04亿股 |
发行新股日:2010-09-28 |
实际募资净额:6.56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0-09-03 |
预案发行价格:
6.28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0-05-28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04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0-05-25 |
预案募资金额:
6.56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0-05-08 |
方案进度:
发审委未通过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最高6.28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09-12-09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04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09-05-27 |
预案募资金额:
6.56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09-05-08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6.28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04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09-05-27 |
预案募资金额:
6.56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09-05-08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 |
定价方式: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光电集团、中兵投资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光电集团、中兵投资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
用途说明: |
1、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2、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