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宏兴”或“本公司”)是1999年4月19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证函[1999]21号文批准,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兰州铁路局、甘肃省电力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共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酒钢集团以所属炼铁厂、炼钢厂、二轧厂、销售处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其余四家以现金方式入股。本公司于1999年4月17日在兰州召开创立大会,并于1999年4月21日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620000000006659。本公...查看全部▼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钢宏兴”或“本公司”)是1999年4月19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证函[1999]21号文批准,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兰州铁路局、甘肃省电力公司、金川有色金属公司、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共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人酒钢集团以所属炼铁厂、炼钢厂、二轧厂、销售处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其余四家以现金方式入股。本公司于1999年4月17日在兰州召开创立大会,并于1999年4月21日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620000000006659。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酒钢集团,酒钢集团系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15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11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00年12月20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0]10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307;股票简称:酒钢宏兴),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2,800万元。2006年6月本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注册资本变更为87,360万元人民币。2009年9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83号),核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172,078,71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45,678,712.00元人民币。
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酒钢集团本部的经营性资产和其他资产,经营性资产具体包括:镜铁山矿、黑沟铁矿区、西沟石灰石矿、夹皮沟白云岩矿、选矿厂、烧结厂、焦化厂、热轧卷板厂、碳钢冷轧厂(在建工程)、储运部、动力厂、检修工程部;其他资产具体包括酒钢集团持有的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100%的股权、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昊达”)100%的股权、酒泉钢铁集团天水东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晟物流”)50%的股权、酒钢集团拥有的约16平方公里的土地使用权;另外,酒钢集团拥有的与本次拟收购资产相关的商标专用权及11项专利权将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2011年5月本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注册资本变更为4,091,357,424.00元人民币,该项变更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1】47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2年8月13日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4号《关于核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文件,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21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71元。本公司应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058,12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88,000,000.00元、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50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966,62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2,172,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794,620,000.00元。该项变更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3]第703A0002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263,357,424.00元。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子建;公司住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公司的经营范围:钢铁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科技开发、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项目除外);本公司营业期限暂定为1999年4月21日至2049年4月21日,期满后再续。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设立了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设监事会主席1人,职工监事3人;高级管理层由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财务总监、总经济师及董事会秘书各1人组成;其他职能部门和经济实体设立主要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经营处、财务处、人事企管处、审计监察处、安全环保处、设备能源处、销售处、原料处、设备材料处、技术质量处、矿山处等职能管理部门和镜铁山矿、西沟矿、选烧厂、焦化厂、炼铁厂、炼轧厂、碳钢薄板厂、动力厂、检修工程部、储运部、运输部、检验检测中心、钢铁研究院等生产(科研)单位。拥有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钢”)、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昕昊达”)、酒钢肃南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兴矿业”)、酒钢集团敦煌天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泽矿业”)、酒钢集团肃北天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亨矿业”)、甘肃嘉利晟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晟”)、陕西嘉利隆钢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利隆”)、乌鲁木齐嘉利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汇”)、银川嘉利鑫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鑫”)、郑州酒钢华利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源”)、嘉峪关酒钢河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西商贸”)、青海嘉利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泰”)、上海嘉利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兴”)、兰州嘉利华金属加工配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华”)、佛山市酒钢博瑞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博瑞”),无锡市酒钢博创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博创”),天津市酒钢博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泰”)、海安酒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商贸”)、陇南酒钢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南矿业”)、合肥嘉利诚金属加工配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嘉利诚”)、陕西酒钢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物流”)等二十一家全资子公司和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翼钢”)、山西酒钢嘉利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利晋”)等两家控股子公司,甘肃威斯特矿业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特”)、乌鲁木齐酒钢正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物流)和甘肃兰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泰物业”)三家控股孙公司。本公司主要从事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最终产品主要有高速线材、棒材、中厚板材、卷板、不锈钢及部分连铸钢坯,已形成年产900万吨铁、1000万吨钢、1000万吨材的综合生产能力。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263,357,424.00股,注册资本为6,263,357,424.00元,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总部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母公司为酒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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