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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8年12月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发(1998)215号文件批准,在原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的基础上,以其与生产冷柜相关的、完整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应的供应销售系统,联合牡丹江广汇交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重庆长风压缩机厂、荆州市泰隆股份合作公司、山东凌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1998年12月28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66号文件批准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并于2000年12月29日...查看全部▼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998年12月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发(1998)215号文件批准,在原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的基础上,以其与生产冷柜相关的、完整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应的供应销售系统,联合牡丹江广汇交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重庆长风压缩机厂、荆州市泰隆股份合作公司、山东凌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1998年12月28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66号文件批准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并于200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澳柯玛”,证券代码:“600336”。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621493Q。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41,036,000元。2013年公司以2012年末总股本341,036,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41,036,000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增至682,072,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2016年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8号文件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448,300股新股。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股数94,681,269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6,088,399.72元,由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科学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76,753,269.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776,753,269.00元。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42名职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776,753,26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99,183,269.00元。 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920,000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98,263,269元。 2021年12月1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97,600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98,165,669.00元。 2022年11月28日,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50,900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2月2日完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98,014,769元。至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2026年 6月 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98,014,769股,注册资本为798,014,769.00元,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本公司的母公司为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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