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名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东新电碳厂,1965年根据原第一机械工业部〔(65)机密七字931号〕文件规定开始建设,于1970年建成投产。1982年,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以〔自府函(1982)22号〕文件批准将自贡市机床附件厂、自贡粉末冶金厂并入东新电碳厂,成立东新电碳公司。
1988年,东新电碳公司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88年7月,自贡市人民政府以〔自府函(1988)72号〕文件批准东新电碳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同年9月1日向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为股份制企业。
1990年1月8日,东新电...查看全部▼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原名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东新电碳厂,1965年根据原第一机械工业部〔(65)机密七字931号〕文件规定开始建设,于1970年建成投产。1982年,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以〔自府函(1982)22号〕文件批准将自贡市机床附件厂、自贡粉末冶金厂并入东新电碳厂,成立东新电碳公司。
1988年,东新电碳公司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88年7月,自贡市人民政府以〔自府函(1988)72号〕文件批准东新电碳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同年9月1日向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为股份制企业。
1990年1月8日,东新电碳公司更名为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更名为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6月8日,重新更名为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2年第16次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2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10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等9个交易对象发行472,663,38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11号),核准豁免阳煤集团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2年9月20日,本公司与自贡国投签署了《资产出售之交割协议》,双方约定以2012年8月31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自交割开始日(2012年9月1日)起,全部出售资产的所有、使用、收益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转移至自贡国投。
2012年9月20日,本公司与阳煤集团等九个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之交割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以2012年8月31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自交割开始日(2012年9月1日)起,全部购买资产的所有、使用、收益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转移至上市公司。
2012年10月19日,本公司分别与阳煤集团等九个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之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入资产(包括阳煤化工100%股权、和顺化工51.69%股权、正元集团60.78%股权和齐鲁一化17.97%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2013年4月11日,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四川省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股本变动及工商登记信息1993年11月19日,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上市时总股本为54,715,416股,其中:国家股为18,401,916股,法人股18,313,500股,流通股18,000,000股。
1994年5月3日,经199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新增股本3,60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为58,315,416股,其中:国家股为18,401,916股,法人股18,313,500股,流通股21,600,000股。
1995年5月15日,经199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配股2.81股,配股价为3.80元/股,实际共配售6,080,000股,公司总股本变为64,395,416股,其中:国家股为18,401,916股,法人股18,313,500股,流通股27,680,000股。
1996年7月15日,经199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新增股本12,879,083股,公司总股本变为77,274,499股,其中:国家股为22,082,299股,法人股21,976,200股,流通股33,216,000股。
1999年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协议》,自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国家股22,082,299股转让给中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协议2002年获财政部批准,2003年办完股权过户手续,至此国家股22,082,299股全部转让,中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股本结构变为:总股本77,274,499股,其中法人股44,058,499股,流通股33,216,000股。
2007年5月25日,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以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登记流通股总股数77,274,499股为基数,流通股每10股转增8股,以大股东豁免公司债务为条件,向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定向转增,每10股转增4.81459股,共转增37,204,529股,其中:向流通股股东转增26,572,800股,向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定向转增10,631,729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4,479,028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4,690,228股,占总股本的47.7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9,788,800股,占总股本的52.23%。
2009年9月10日,部分股改限售流通股流通,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114,479,02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2,834,028股,占总股本的28.6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1,645,000股,占总股本的71.32%。
2012年10月25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472,663,3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587,142,40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05,497,408股,占总股本的86.0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1,645,000股,占总股本的13.91%。
2013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本公司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880,713,612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67,856,020.00元。
2015年5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及《关于确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补偿方案的议案》,根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鉴于阳煤集团对本公司2014年度盈利补偿的需要,经阳煤集团提议,本公司以除阳煤集团外的其他股东的持股数902,909,02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其他股东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6,786,906.00元。
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1,756,786,90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96,000股,占总股本的0.022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756,390,906股,占总股本的99.9775%。
注册资本:1,756,786,906.00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91510300203956766U;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春华居委会17组34栋21号;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阳煤大厦。
法人代表:闫文泉母公司名称: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注册资本:1,756,786,906.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203956766U;注册地址:阳泉市北大西街5号;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阳煤大厦。
法人代表:冯志武行业性质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本公司由原来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变更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18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9,195,046股(含本数)新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2月2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变更证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有1,756,796,906股增加至2,375,981,952股。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375,981,952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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