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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天然气(包括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储运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海外油气资产的并购、投资及运营,海外天然气及原油等相关制品的进口分销。

  • 产品类型:

    天然气销售、天然气设备制造、油品销售、石油天然气开采

  • 产品名称:

    天然气销售 、 天然气设备制造 、 油品销售 、 石油天然气开采

  • 经营范围:

    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2-04-30 
业务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石油天然气开采产量(桶油当量) 413.72万 420.05万 568.97万 1024.81万 1233.47万
石油天然气开采销量(桶油当量) 413.72万 420.05万 568.97万 1024.81万 1233.47万
天然气销量(方) 1576.60万 3960.06万 1.20亿 3.39亿 9.43亿
天然气产量(方) - - 6943.81万 9044.04万 4.11亿
天然气储运设备产量(套) - - - 5.00 83.00
天然气储运设备销量(套) - - - 264.00 64.00
油品销量(吨) - - - 33.61万 78.27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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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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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在清洁能源领域专注打造天然气全产业链的专业运营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三类:一类为天然气(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包括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LNG点对点工业客户及LNG液化工厂等;一类为LNG接收站投资建设及运营;一类为海外油气资产开发运营。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破产重整 一、公司破产重整进程:1、2022年6月1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目前尚未受理。2、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嘉兴盛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在清洁能源领域专注打造天然气全产业链的专业运营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三类:一类为天然气(CNG和LNG)的生产和销售,包括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LNG点对点工业客户及LNG液化工厂等;一类为LNG接收站投资建设及运营;一类为海外油气资产开发运营。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破产重整
一、公司破产重整进程:1、2022年6月15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截至目前尚未受理。2、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嘉兴盛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以债权人名义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目前破产重整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1、2022年4月22日被“北京冬冬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与“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为青岛中天管理人。2、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青岛中天管理人转发来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公告》(2022)鲁02破2号之三,定于2023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题为表决《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3、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青岛中天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从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中止投票的说明》,告各位债权人,基于青岛中天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因已触发重整投资人退出条款,且在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的《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项下作为重要底层资产在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选择转股所获股权相关内容已确定无法成就,该重整计划(草案)已确定无法执行。4、风险提示:根据青岛中天管理人对本次中止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的说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长百中天作为青岛中天出资人的权益必将清零,公司将丧失核心资产;公司对青岛中天15.69亿元债权受偿率过低,根据中止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10%,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5.50%;青岛中天后续推出的重整计划(草案)若未获得各方通过,可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三、公司持股50.03%的孙公司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程:1、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0281破申144号,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江苏泓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江苏泓海进行破产重整。2、2023年6月26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2022)苏0281破99号)裁定批准江苏泓海能源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3、公司对江苏泓海债权选择了现金清偿方案,即对江苏泓海的债权5088.21万元,现金受偿1438.16万元,损失3650.05万元。4、根据江苏泓海能源重整计划,对出资人权益清零;根据青岛中天管理人对本次中止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的说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长百中天作为青岛中天出资人的权益必将清零;公司将丧失重要核心资产。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构成公司核心业务的子公司、孙公司破产重整,子公司广东华丰中天被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仲裁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做终局裁决,日常经营停止,重要在建工程停工,巨额担保,面临大量诉讼和执行案件,员工离职。表明存在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担保事项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在90亿元的巨额对外担保,公司可能面临担保还款义务。
资金流动性风险
由于公司在2019年遭遇流动性风波,在银行账户、主要子公司股权遭到部分债权银行查封,导致公司在生产经营中营运性资金紧张,外部救助资金很难及时到账,债务危机可能导致可持续性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未来不能与部分债权银行达成一致,救助资金不能及时到账,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完工带来不利影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