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销售及天然气支线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管理,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天然气销售和安装、综合能源供应服务
天然气销售和安装 、 综合能源供应服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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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客户 |
4.42亿 | 6.62% |
| 第二名客户 |
1.69亿 | 2.53% |
| 第三名客户 |
1.00亿 | 1.50% |
| 第四名客户 |
7449.64万 | 1.12% |
| 第五名客户 |
6205.82万 | 0.9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供应商 |
23.35亿 | 45.07% |
| 第二名供应商 |
6.90亿 | 13.32% |
| 第三名供应商 |
3.23亿 | 6.23% |
| 第四名供应商 |
1.29亿 | 2.49% |
| 第五名供应商 |
1.14亿 | 2.19%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客户 |
3.94亿 | 6.46% |
| 第二名客户 |
1.51亿 | 2.48% |
| 第三名客户 |
9127.16万 | 1.50% |
| 第四名客户 |
8633.08万 | 1.42% |
| 第五名客户 |
6469.34万 | 1.0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供应商 |
22.47亿 | 46.80% |
| 第二名供应商 |
5.86亿 | 12.21% |
| 第三名供应商 |
2.30亿 | 4.79% |
| 第四名供应商 |
1.39亿 | 2.91% |
| 第五名供应商 |
1.21亿 | 2.5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客户 |
5.92亿 | 9.60% |
| 第二名客户 |
2.55亿 | 4.14% |
| 第三名客户 |
1.10亿 | 1.79% |
| 第四名客户 |
8344.53万 | 1.35% |
| 第五名客户 |
7295.22万 | 1.1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供应商 |
23.95亿 | 51.28% |
| 第二名供应商 |
7.15亿 | 15.31% |
| 第三名供应商 |
1.15亿 | 2.46% |
| 第四名供应商 |
1.08亿 | 2.32% |
| 第五名供应商 |
8975.32万 | 1.9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客户 |
5.04亿 | 9.91% |
| 第二名客户 |
1.42亿 | 2.80% |
| 第三名客户 |
7957.49万 | 1.56% |
| 第四名客户 |
6241.19万 | 1.23% |
| 第五名客户 |
6101.97万 | 1.2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供应商 |
16.61亿 | 46.75% |
| 第二名供应商 |
5.57亿 | 15.67% |
| 第三名供应商 |
1.02亿 | 2.86% |
| 第四名供应商 |
9956.55万 | 2.80% |
| 第五名供应商 |
8630.09万 | 2.4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6560.55万 | 5.07% |
| 中天城投集团 |
3082.19万 | 2.38% |
|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51.75万 | 2.13% |
|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39.34万 | 1.42% |
| 贵州富明行包装有限公司与贵州新华羲玻璃有 |
1825.63万 | 1.4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4.96亿 | 68.07% |
| 广州元亨燃气有限公司 |
5429.48万 | 7.45% |
| 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1698.61万 | 2.33% |
|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
1542.10万 | 2.12% |
| 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 |
1287.60万 | 1.77%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当前我国正积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天然气具有清洁高效的特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5年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1,3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创历史同期新高,天然气生产加快,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天然气县县通”战略部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贵州省内已建成5条天然气支线管道,在省内37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核心经济区和...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当前我国正积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天然气具有清洁高效的特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5年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1,3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创历史同期新高,天然气生产加快,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天然气县县通”战略部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贵州省内已建成5条天然气支线管道,在省内37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核心经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公司在贵州省天然气市场占主导地位,是行业内全国少有的全省性燃气企业。
贵州燃气主要业务分布区域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主要业务为燃气销售及天然气支线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管理,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页岩气及生物质气等气源,通过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工业、采暖、加气站、综合用能等用户;为客户提供以天然气为主、多种清洁能源为辅的综合能源供应服务。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稳生产、稳安全、稳经营、稳投资,生产经营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一)聚焦天然气主业发展,经营规模稳步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天然气供应量为10.89亿方,同比增长9.45%,其中天然气销售量10.77亿方,代输量0.12亿方;完成营业收入36.68亿元,同比增长4.73%;公司实现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32.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5亿元,同比下降41.9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3.20亿元,较年初下降0.55%;净资产41.82亿元,较年初增长2.6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12亿元,较年初增长2.70%。
(二)聚焦深化国企改革,持续优化治理体系
本报告期,公司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核心,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明晰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边界,提高前置研究讨论的质量和效率;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积极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全面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和全面预算管理,形成“能上能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用人导向,合理控制管理层级、法人层级,推动数智化技术与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激发公司内生动力与市场化活力。
(三)聚焦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本报告期,公司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将安全生产置于“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关键位置,以高标准、系统化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明确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动态更新并严格执行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为基础,以“双全日”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查隐患、防风险”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等举措,依托年度专项工作和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公司治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聚焦区域用能需求,推进服务和市场开拓
本报告期,公司秉持“气贯黔中、惠泽民生”的理念,夯实供气保障基础,优化服务品质,助力客户高效生产与可持续发展。公司构建高效可靠的供气体系,打造具有贵州燃气特色的服务品牌,为居民生活、商业运营及工业生产提供清洁能源保障。通过智能化管网运营与定制化能源解决方案,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用气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居民方面,公司始终将居民用气保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通过智能化供气网络和全天候服务体系,为家庭用户提供安全、稳定、便捷的天然气服务。非居民方面,公司通过阶梯式气价体系、大客户专属方案等方式,加之技术赋能、产业链纵向整合、政策红利捕捉等,助力贵州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聚焦多方合作共赢,构建气源多元化格局
本报告期,按照贵州省能源保供“一张网”融合发展规划,公司加快推进省内支线管道基础工程建设,持续完善区域管网互联互通,坚持构建“三大气源为主、关联单位作补充、中间商做调节”的多气源供应格局,多渠道引进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川气、渝气、海气,充分利用好贵州省内页岩气、煤层气、煤焦化气等资源,全面增强气源供应保障能力,以满足市场发展和运行调峰需要。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品牌优势
公司专业运营城市燃气30多年,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化管理团队保持稳定,在城市燃气输送、生产供应、服务以及城市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业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安全管理经验。公司荣获“中国能源企业500强”“中国工业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贵州企业100强”“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贵州省履行社会责任五星级企业”“贵州新时代绿色发展50强”“贵州服务企业50强”“贵州省低碳减排之星”、贵州省首批“省级健康企业”等称号,在行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
(二)管网优势
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燃气管网覆盖率,完善城市燃气管网系统,提升城市整体输气能力。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贵阳市、贵安新区、遵义市、安顺市、都匀市、凯里市、毕节市、六盘水市、仁怀市、盘州市、桐梓县、习水县、镇宁县等多个城市建设了用于接收国家主干管道天然气的门站、分输站及联络线等设施,公司城市管网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人口集聚区、核心经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
(三)资源优势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管网改革,打通了资源跨省串换进入贵州的模式和渠道,解决了贵州省管道气资源单一供应问题,实现管道气多气源供应。除了通过中贵线、中缅线获得管道气资源外,公司还与省内外LNG供应商、页岩气、生物质气等供应商签署供应协议,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的政策文件支持,公司紧紧抓住“川气入黔、海气入黔”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气源保障;强化气量需求预测,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调度好各类资源,多供应商的选择结合科学经济的调度,有助于稳定公司气源,降低公司气源成本。
(四)数字化管理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从数据标准化出发,以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应用为抓手,依托贵州燃气“123智慧能源生产综合指挥体系”,加强客户服务、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生产运行等业务领域数字化建设,以数智化赋能天然气全产业链条,推动公司由单一的天然气供应向数字化、智能化的综合能源运营转型升级。
(五)规模优势
城市燃气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在同一供气区域内具有自然排他性,管网覆盖区域越广、规模越大,公司发展潜力越大。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公司全力推动贵州省天然气行业发展,承接中缅、中贵管道天然气入黔项目,积极投资建设贵州省天然气支线及气源接收、输送、储气等相关配套设施。2012年以来,公司建成5条天然气支线管道并建设用于接收国家管道天然气的门站、分输站等设施,2024年公司西南地区最大的LNG应急调峰设施投产试运行,自有储备能力大幅提升,随着贵州省天然气普及和产能利用率提升,公司管道等接气设施仍可满足相关区域未来10年以上天然气生产运行需要。截至本报告期末,贵州燃气在省内37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贵州省9个地州首府中贵阳市(含贵安新区)、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六盘水市、凯里市、都匀市由公司经营,特许经营城市覆盖贵州省主要人口聚集区及核心工业园区,公司是贵州省供气规模最大、管网覆盖区域最广、服务用户最多的城市燃气专业运营商及综合能源供应服务商。公司在省内大范围的管网辐射和大规模的能源供应服务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六)区位优势
根据国发〔2022〕2号文件要求,贵州省全力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统筹社会经济发展。根据《2025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及贵州省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2,667.12亿元,比上年增长5.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65%,比上年末提高0.71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54.7%。贵州省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有效需求进一步扩大,用户基数和用气需求扩大,贵州能源市场的高成长性和其他清洁能源的匮乏性,为贵州城市燃气行业提供较大的潜在市场发展空间。
(七)政策优势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市政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进燃气等城市管道建设和更新改造,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落实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要求,推进“川气入黔”、“海气入黔”等工作。同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也进一步对天然气储气及应急调峰能力、相关重要管线等建设做出了详细规划说明,并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天然气市场顶层设计,构建有序竞争、高效保供的天然气市场体系,完善天然气交易平台。
2023年7月,贵州省发改委出台《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售价格管理办法》,2024年3月,出台《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和销售价格管理及省内支线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促进贵州省城镇燃气行业、管道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
2024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提出对优先类用气项目,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融资、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天然气利用坚持产供储销体系协同,供需均衡、有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坚持绿色低碳,促进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7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贵阳贵安中心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其他设市城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到70%以上、县城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到50%以上,全省城镇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到60%以上。全省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16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自给率提高到40%以上。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1)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
我国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进行。随着国家管网公司成立运营,气源采购向市场公平开放;国家发改委2020年新版《中央定价目录》中,天然气门站价正式从定价目录中移出,未来气源价格可根据市场变动。城市燃气企业可多渠道选择气源,但同时存在气源采购成本增加的风险。公司上游管道气气源供应商频繁调整价格,在燃气销售价格仍然受到较为严格管制情况下,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目前,贵州省虽已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但因上下游价格调整方式、调整时间与调整幅度不一致,存在成本无法完全、及时向下游转移的风险。
(2)天然气安装业务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
2019年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要求加强工程安装收费管理;取消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2023年12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3〕909号)明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燃气收费清理工作,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及时降低;原定的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中包含计量装置费用的,要将其剥离,降低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范围及服务内容,切实减轻社会负担。公司工程安装费、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及相关服务收费存在降低及取消风险,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我国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与公司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理论上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将给公司的盈利水平、资金筹措及使用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经营业绩不确定性风险。
2、经营风险
(1)管道气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管道天然气主要来自中石油,报告期内,管道气供应基本稳定。随着国家管网公司正式运营,公司积极开拓其他管道气气源,但目前国内能稳定供应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仍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为主,公司管道天然气供应商仍较为集中。由于我国天然气在用气高峰仍存在供应紧张情形,如未来上游管道气供应商在天然气调配平衡中因政策或其他因素不能为公司提供足够合同内气源,公司将以市场价采购LNG,并以高额的线上竞拍价购入额外管道气资源以补充城市燃气气源缺口,将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天然气下游市场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下滑或政策变化导致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或天然气市场萎缩,则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3部委出台《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用户可自主选择资源方以及供气路径,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成本。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要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减少配气层级,或最终形成供气上游—用气终端的用气模式,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来自替代燃料、其他清洁能源竞争加剧,给公司未来的业务布局及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
(4)工程安装业务量下降的风险
工程安装与房地产行业景气度高度相关。若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新房交付量持续减少,公司工程安装业务量将受影响,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5)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38个特定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如不能持续满足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存在被取消或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风险;由于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公司业务区域的扩张通常需要获得目标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如公司不能取得新的特许经营权,经营规模的扩张会受到影响,不利于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6)安全生产的风险
《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相关管道运营、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经修改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因行业特性,公司未来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第三方破坏、违章占压燃气管道、老旧管道改造、用户端违规用气等因素引发的燃气事故,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道毁损引起天然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7)业务规模扩大引致的风险
随着公司市场拓展和上下游业务延伸,公司可能面临业务扩张带来的风险:一是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及时适应发展需要,将影响公司实现经营战略目标,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或盈利水平;二是扩张整合过程中若企业文化及业务协同不足,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三是业务扩张可能推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加剧流动性压力。
(8)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业务以省内燃气经营为主,虽已在省外取得1个特定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但主要业务仍集中在贵州省内,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受已取得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区域的社会经济增长、城镇化水平及人均收入等因素影响,若已取得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区域的天然气使用量增长不足,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9)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城市管网和支线管道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目前建设资金以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取得,财务成本较高;项目建成后折旧及运营等成本增加,项目能否达到预期,及时产生稳定的收入和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国际政治局势及大宗商品交易价格影响,导致能源价格剧烈波动,公司气源采购成本高,下游燃气价格因受政府管控,成本难以疏导,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10)人才流失及复合型人才不足的风险
尽管公司拥有多年燃气行业从业经历、生产运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已制定并实施了多种绩效激励制度,报告期内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但随着燃气市场规模的扩大,可能有新的竞争对手进入,不排除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相应人才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同时,随着业务范围扩展,可能面临人才不足和缺乏新型业务方面人才的风险。公司如不能及时补充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公司发展将受到制约。
3、法律风险
公司一贯秉承守法合规经营的原则,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较为有效的控制,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复杂性,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和诉讼过程中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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