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产品、煤化工产品和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焦炭、甲醇、合成氨、LNG、BDO、精煤
焦炭 、 甲醇 、 合成氨 、 LNG 、 BDO 、 精煤
焦炭、甲醇、粗苯、硫胺、煤焦油、硫磺的生产(安全生产许可期有效期至2017年4月8日);电力、蒸压粉煤灰砖及空心砌块生产与销售;冶金焦炭、工业用甲醇、粗苯、硫酸铵、煤焦油的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6-03-31 | 2025-12-31 | 2025-09-30 | 2025-06-30 | 2025-03-31 |
|---|---|---|---|---|---|
| 销售收入:BDO(元) | 6825.16万 | 6194.88万 | 7015.57万 | 4955.53万 | - |
| 销售收入:LNG(元) | 1.74亿 | 9992.98万 | 1.72亿 | 1.96亿 | 1.06亿 |
| 销售收入:合成氨(元) | 6206.64万 | 7075.45万 | 6191.17万 | 1.08亿 | 7135.14万 |
| 销售收入:焦油(元) | 1.56亿 | 1.36亿 | 1.55亿 | 1.76亿 | 1.46亿 |
| 销售收入:焦炭(元) | 17.64亿 | 16.67亿 | 18.51亿 | 18.41亿 | 19.30亿 |
| 销售收入:甲醇(元) | 2154.61万 | 1.01亿 | 6300.58万 | 5816.53万 | 8847.80万 |
| 销售收入:粗苯(元) | 6312.06万 | 6226.62万 | 7346.68万 | 8049.98万 | 8395.40万 |
| 产量:BDO(吨) | 1.49万 | 9600.00 | 1.07万 | 9400.00 | 0.00 |
| 产量:LNG(吨) | 5.32万 | 3.13万 | 4.20万 | 5.71万 | 2.98万 |
| 产量:合成氨(吨) | 4.28万 | 4.39万 | 3.68万 | 5.83万 | 4.54万 |
| 产量:焦油(吨) | 4.92万 | 4.92万 | 5.08万 | 6.09万 | 4.76万 |
| 产量:焦炭(吨) | 132.38万 | 129.88万 | 135.18万 | 157.80万 | 122.90万 |
| 产量:甲醇(吨) | 2.49万 | 6.25万 | 4.86万 | 4.25万 | 4.66万 |
| 产量:粗苯(吨) | 1.61万 | 1.58万 | 1.61万 | 1.90万 | 1.50万 |
| 采购均价:原料煤(元/吨) | 1061.11 | 1327.23 | 965.26 | 914.30 | 1049.85 |
| 销售均价:BDO(元/吨) | 5839.49 | 5820.14 | 6347.20 | 6407.20 | - |
| 销售均价:LNG(元/吨) | 3275.35 | 3506.67 | 3661.00 | 3751.98 | 3751.33 |
| 销售均价:合成氨(元/吨) | 1618.79 | 1771.19 | 1717.62 | 1862.86 | 1762.04 |
| 销售均价:焦油(元/吨) | 3252.19 | 2787.36 | 2987.92 | 2926.33 | 3308.10 |
| 销售均价:焦炭(元/吨) | 1323.80 | 1353.59 | 1189.57 | 1221.76 | 1426.97 |
| 销售均价:甲醇(元/吨) | 1792.31 | 1706.05 | 1779.42 | 1846.27 | 1775.35 |
| 销售均价:粗苯(元/吨) | 4182.22 | 3840.46 | 4276.67 | 4269.13 | 5298.89 |
| 销量:BDO(吨) | 1.17万 | 1.06万 | 1.11万 | 7700.00 | 0.00 |
| 销量:LNG(吨) | 5.33万 | 2.85万 | 4.70万 | 5.23万 | 2.83万 |
| 销量:合成氨(吨) | 3.83万 | 3.99万 | 3.60万 | 5.78万 | 4.05万 |
| 销量:焦油(吨) | 4800.00 | 4.89万 | 5.18万 | 6.00万 | 4.42万 |
| 销量:焦炭(吨) | 133.27万 | 123.14万 | 155.56万 | 150.72万 | 135.24万 |
| 销量:甲醇(吨) | 1.20万 | 5.91万 | 3.54万 | 3.15万 | 4.98万 |
| 销量:粗苯(吨) | 1.51万 | 1.62万 | 1.72万 | 1.89万 | 1.58万 |
| 销售收入:精煤(元) | - | 9333.66万 | 9823.79万 | 7087.84万 | 1.03亿 |
| 产量:精煤(吨) | - | 7.36万 | 11.56万 | 6.82万 | 12.33万 |
| 销售均价:精煤(元/吨) | - | 871.80 | 813.69 | 850.64 | 827.90 |
| 销量:精煤(吨) | - | 10.71万 | 12.07万 | 8.33万 | 12.46万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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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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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0.89亿 | 20.87% |
| 第二名 |
6.55亿 | 12.55% |
| 第三名 |
5.03亿 | 9.64% |
| 第四名 |
3.79亿 | 7.27% |
| 第五名 |
3.13亿 | 6.0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2.79亿 | 34.53% |
| 第二名 |
5.67亿 | 15.30% |
| 第三名 |
5.06亿 | 13.68% |
| 第四名 |
4.11亿 | 11.11% |
| 第五名 |
3.90亿 | 10.5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11.54亿 | 17.02% |
| 第二名 |
9.98亿 | 14.73% |
| 第三名 |
7.00亿 | 10.33% |
| 第四名 |
4.69亿 | 6.92% |
| 第五名 |
4.00亿 | 5.9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第一名 |
8.64亿 | 22.91% |
| 第二名 |
7.16亿 | 18.97% |
| 第三名 |
5.28亿 | 13.98% |
| 第四名 |
4.10亿 | 10.85% |
| 第五名 |
3.54亿 | 9.3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
5.69亿 | 16.94% |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4.94亿 | 14.73% |
|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3.84亿 | 11.44% |
| 青岛银钢炼铁有限公司 |
2.63亿 | 7.84% |
|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82亿 | 5.4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49亿 | 22.38% |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3.49亿 | 17.40% |
| 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2.34亿 | 11.69% |
| 韩城市侃达煤焦有限公司 |
1.48亿 | 7.40% |
| 陕西大前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3亿 | 7.1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4.04亿 | 18.63% |
|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3.00亿 | 17.25% |
|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
9.07亿 | 12.03% |
| 为唐山长城钢铁集团鑫达钢铁有限公司 |
5.12亿 | 6.79% |
| 青岛银钢炼铁有限公司 |
4.15亿 | 5.5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
8.35亿 | 16.22%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7.58亿 | 14.72% |
| 韩城市同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
6.13亿 | 11.90%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34亿 | 10.37% |
| 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4.53亿 | 8.8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1.68亿 | 18.78% |
|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9.62亿 | 15.46% |
| 唐山长城钢铁集团鑫达钢铁有限公司 |
5.41亿 | 8.70% |
|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
4.26亿 | 6.85% |
| 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3.71亿 | 5.9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27亿 | 16.88% |
| 陕西凯利实业有限公司 |
7.35亿 | 15.00% |
| 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6.46亿 | 13.19%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88亿 | 11.99% |
| 韩城市同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
5.43亿 | 11.08%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属于焦化行业,在申万行业分类中归属于焦炭Ⅲ,主营业务为焦化产品、煤化工产品和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煤炭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为主,产品包括焦炭、甲醇、合成氨、LNG、BDO和精煤等。其中,焦炭为收入占比最高的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以煤炭为基础,以化产为核心,按照煤、焦、化联产的技术路线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原料煤采购为外购模式;焦炭的销售为以长协战略合作钢铁厂稳定采购为主、辅以贸易商灵活补充的模式;精煤、甲醇、合成氨、LNG、BDO等其他煤炭和化工产品销售模式为价格透明、公平竞标、先...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属于焦化行业,在申万行业分类中归属于焦炭Ⅲ,主营业务为焦化产品、煤化工产品和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煤炭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为主,产品包括焦炭、甲醇、合成氨、LNG、BDO和精煤等。其中,焦炭为收入占比最高的产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以煤炭为基础,以化产为核心,按照煤、焦、化联产的技术路线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原料煤采购为外购模式;焦炭的销售为以长协战略合作钢铁厂稳定采购为主、辅以贸易商灵活补充的模式;精煤、甲醇、合成氨、LNG、BDO等其他煤炭和化工产品销售模式为价格透明、公平竞标、先款后货的模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中国焦炭产量约5.04亿吨,同比增长约2.9%,但焦炭全年均价却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产业链上下游增速严重错配,从“协同增长”向“结构性挤压”转变。受下游钢铁行业需求疲软,产量增速放缓,上游原料焦煤价格虽有所下滑,但下游钢价持续低迷,钢厂利润空间被压缩,导致焦化企业遭遇上下游的“双重挤压”进而持续亏损。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公司坚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基础管理为抓手,多维发力应对市场的剧烈冲击,尽可能降低煤焦市场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采购方面,公司加大对优质终端供应商采购比重,确保原料煤和产品质量稳定。
生产方面,公司以市场行情来测算调整最佳焦炭生产负荷,适时优化配煤比降低焦炭成本,以及调节焦炉煤气在不同化工产品生产中的分配。销售方面,公司持续开拓新客户,向价高者优先发货,有效保障公司利益。
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加快了内蒙古黑猫和阳霞矿业的项目建设,内蒙古黑猫10万吨/年LNG项目已于5月开始试生产;内蒙古黑猫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已于12月并网发电;阳霞矿业的副井绞车、强排泵、压风制氮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建成投运,首采面两顺槽按计划有序组织掘进,预计于2026年6月进行联合试生产;新疆黑猫煤业煤炭运输廊道及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工程已完成隧道掘进进尺近千米,后续施工进度会根据阳霞煤矿的建设进度适时调整。
管理方面,公司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目标预算。在内控方面,公司进一步提升监审效能,开展了各项内部监审工作和专项审计,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内控水平;在目标预算上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绩效指标体系,为公司的合规运营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信息化上持续优化,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为公司各区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资金筹措方面,公司以参股公司建新煤化49%股权进行融资,获得14.5亿元现金;出售宏能煤业和宏能昌盛股权和债权,截止本公告日前,已收到全部股权和债权转让款,约15.77亿元现金。通过股权盘活和资产出售,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在建项目与生产经营提供了资金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01.32亿元,同比减少约30.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约1.60%。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及占比分别为:焦炭约72.87亿元,占比约71.94%;焦油约6.13亿元,占比约6.05%;粗苯约3.00亿元,占比约2.96%;甲醇约3.10亿元,占比约3.06%;合成氨约3.12亿元,占比约3.08%;LNG约5.74亿元,占比约5.67%;BDO约1.82亿元,占比约1.79%;精煤约3.10亿元,占比约3.06%。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煤炭资源高效综合利用
公司较早从资源综合利用角度着手布局各产业链。公司以煤炭为基础,以煤化工产品为核心,按照煤、焦、化联产的技术路线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开采煤炭,利用洗精煤炼焦生产焦炭,焦炉煤气回收煤焦油、粗苯等初产品净化后供应生产甲醇、合成氨、LNG、BDO(1,4-丁二醇),洗煤副产品煤泥、中煤用于锅炉生产蒸汽,锅炉灰渣制砖,治理后的污水回用生产系统用于洗煤、熄焦。整个产业链“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过程较为完整,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2.区位优势
公司本部和龙门煤化所在地韩城市毗邻山西省,周边地区拥有丰富的焦煤资源,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供应保障,降低了原材料的运输成本。内蒙古黑猫靠近蒙古国,距离中蒙甘其毛都口岸约200km,口岸大量进口蒙古国原煤,是我国最重要的蒙煤进口口岸之一,口岸的蒙煤直接运送至内蒙古黑猫工业园内,为公司提供了便捷、质高、量足的原料资源。龙门煤化所在韩城市龙门生态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拥有煤炭、冶金、电力、炼焦、化工等企业,不同的企业、行业之间通过循环经济形成了共享资源和产业组合,园区中拥有提供煤炭的上游企业和消费焦炭的大型钢铁企业,为公司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为公司的原材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管理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产业链集中优势,通过向上游煤炭行业拓展,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基础。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集中化管理,减少冗余的组织架构,提高了管理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管理成本。
4.营销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焦炭的客户较为稳定,通过长协战略已长期合作多年。公司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加大力度开拓钢铁客户,优化定价模式,向价高者优先发货。公司坚持开展化工产品的竞拍工作,动态调整化工产品价格且有显著增效。公司将持续深耕市场,做好销售服务的同时,加强与客户的紧密沟通,为公司提质增效、产销协同提供有力保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01.32亿元,同比下降约3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77亿元,同比下降约1.60%。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焦炭生产国和消费国,拥有庞大的煤焦化产业。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环保标准,促进煤焦化行业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未来,煤焦化行业将逐步向绿色、高效、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发展煤气化、煤基新材料等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排放。当前,我国煤焦化行业正处于向高质量、现代化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行业正在积极应对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碳达峰碳中和等挑战,总体运行平稳,落后产能淘汰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从焦化行业集中度来看,行业集中程度较低,且产能在淘汰过程中未减反增,导致市场供大于求,加之焦化企业在煤焦钢产业链的议价能力较弱,在市场持续低迷、钢厂亏损减产等不利因素下,焦化企业正陷入前所未有的经营困局。优化行业结构,提高运行效率,提升盈利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式,有助于推动焦化企业逐步重回正轨。
2、行业发展趋势
(1)焦化行业进入了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焦化行业集中去产能的高潮期已经结束,产能新增与淘汰节奏明显趋缓。在此过程中,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扩大自身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部分企业将选择退出市场或被大型企业收购。焦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简单的产品竞争或者规模竞争,而是产业链、产品质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竞争。总体来看,规模大、环保合规、资源储备充足、拥有较长产业链的企业不断向下游深入,将更有效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充分提高焦化产品的附加值,焦化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逐渐步入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2)产业集中度提高
新型煤焦化企业大力发展焦、化联产,以“化”为主,对炼焦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粗苯、焦炉煤气等产品进行深加工,既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又大大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形成焦化产业链。
未来焦化行业将加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强化联合和共享。焦化企业应变压力为动力,结合各企业所在地区的实际,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和提升焦化园区内产业集群和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焦化园区、集聚区循环经济优势,通过企业间的资本参股、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将彼此关联的企业连接起来形成生态产业链的优化配置。同时,焦化企业需充分发挥焦炉煤气富氢特性,有序推进氢能发展利用,大胆探索实践焦化产品多元化、分质化等路径,差异化发展冶金焦、铸造焦、气化焦、民用清洁焦、滤料等多元产品。此外,在必要时可积极采取产能置换、股权置换等措施实施并购重组,提高焦化产业集中度,实现焦化行业高效集约发展。
(3)绿色环保化发展
绿色环保化是煤焦化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煤焦化企业需要更加注重环保投入和绿色生产。未来,企业将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力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甚至更低水平。同时,企业还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降低碳排放强度,实现绿色生产。此外,企业还将加强环保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行业向更加环保、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秉承综合开发、循环利用的理念,以园区化、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为发展方向,坚持走安全、环保、节能、清洁生产的绿色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煤焦化一体化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发挥成本控制优势,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创造一流知名企业。
(三)经营计划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受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近年来,为了严格规范和稳步促进煤化行业的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焦化安全规范》《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重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该等政策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动态更新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技术和产品目录等方面起到现实指导作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修订)国家发改委要求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分类明确了涉及钢铁、焦化行业的产业状况。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2024年1月)要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违规新增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焦化产能,鼓励地方制定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办法。此外,若公司在经营中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或因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则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主要产品价格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焦化产品、煤化工产品和煤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焦炭、甲醇、LNG、合成氨、BDO、精煤等。公司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钢铁企业、化工企业和其他冶炼企业等,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其上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较大。此外,不同地区的客户对焦炭技术指标有不同要求,产品价格将可能根据销售区域出现区域价格差异,在价格走势上可能会存在较大波动。如宏观经济出现萎缩,或者客户所在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需求出现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公司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焦炭所用的原料煤受宏观经济及煤炭市场影响。若未来国内原煤供应价格及供应量发生较大波动时,将对公司生产成本直接造成影响。国内煤炭资源主要为动力煤,炼焦煤资源相对匮乏并且分布不均;此外,陕西省炼焦煤以高挥发分气煤为主,优质炼焦煤资源紧缺;同时近年来国家提高了煤矿开采的准入门槛,对大量规模小的煤矿进行了关停并转,进行资源整合。在这一转型过程中,煤炭供应量和煤炭价格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计划和经营业绩。
4、环境保护责任风险
公司已形成了“煤炭开采—洗煤—炼焦—化产回收—焦炉煤气制甲醇、合成氨、LNG、BDO—煤泥、中煤制蒸汽自供—灰渣制砖”的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废水零排放,废渣回收利用,三废排放指标达到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但公司所从事的煤化工、煤炭开采洗选业务属于国家环保部门的重点管控行业,随着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的颁布,对于公司环保升级的投入要求也越来越高。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环保要求或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可能面临包括罚款、赔偿损失、停产整改等环保处罚,对公司声誉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时将承担更多的成本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也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煤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危险源。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副产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有发生煤气、甲醇、粗苯、LNG等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的隐患,可能造成燃烧、爆炸、使人中毒或窒息等事故。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比较复杂,生产设备操作难度较大,如操作人员因疏忽、违规等出现操作失误,或者生产厂区遭受雷电、大风等意外事件,或者设备出现意外故障等,可能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煤炭采掘过程中也可能出现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坍塌等安全风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同类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存在可能因政府要求区域行业整顿,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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