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沈鼓有限成立于2003年2月28日,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沈阳鼓风机厂改制设立而成。
2000年11月15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24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1086号),同意沈阳鼓风机厂的债转股协议和方案,转股债权的总额为11,497万元,其中华融公司债权8,400万元,长城公司债权3,097万元。
2003年1月30日,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厂实施债转股发起设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沈经贸发[2003]31号),同意发起设立沈阳鼓风...查看全部▼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沈鼓有限成立于2003年2月28日,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沈阳鼓风机厂改制设立而成。
2000年11月15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24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1086号),同意沈阳鼓风机厂的债转股协议和方案,转股债权的总额为11,497万元,其中华融公司债权8,400万元,长城公司债权3,097万元。
2003年1月30日,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厂实施债转股发起设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沈经贸发[2003]31号),同意发起设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12月30日,辽宁银河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辽银会验字[2002]第19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出资予以审验。
2003年2月28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变更核准登记通知书》,核准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向沈鼓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0年8月18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0]6123号),确认沈鼓有限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533,059,004.53元。
2010年8月25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0]第331号),采用资产基础法,沈鼓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215,790.53万元。2010年10月2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0]185号),对该等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2010年9月2日,沈鼓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沈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2日,公司股东铁西区国资公司、长城公司签署《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协议就各发起人的出资及出资比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0年10月2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辽国资改革〔2010〕191号),同意沈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沈鼓集团;同意以沈鼓有限153,305.900453万元净资产按照1.22:1的比例折成股本125,660万股。
2010年10月27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0]6140号),经其审验,截至2010年6月30日,沈鼓集团(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5,660万元,均系以沈鼓有限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2010年10月28日,沈鼓集团召开创立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参加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告》《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办理公司设立相关手续的议案》等议案。
2010年10月29日,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增资、股份回购及员工持股计划
2019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关于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944号),沈鼓集团被列为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2020年3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部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开展骨干员工持股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0]212号),同意沈鼓集团为开展骨干员工持股混改试点企业。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审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沈阳市铁西区国资委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审议的批复》(沈西国资委发[2021]16号),同意《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同意沈鼓集团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即每股净资产1.77元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的挂牌程序,引进战略投资者。
2022年1月5日,先进制造基金、铁西区国资公司与沈鼓集团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先进制造基金以189,401.55万元认购公司新增1,070,065,243股股份,其中107,006.5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2,395.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3月10日,沈鼓集团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先进制造基金、员工持股平台沈阳颢宸进行增资及回购部分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用于后续的员工持股,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3月23日,沈阳颢宸与沈鼓集团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沈阳颢宸认购沈鼓集团增发股份7,928万股,其中7,459.50万股股份由本次符合条件的持股人员认购、468.50万股作为预留股份由未来符合预留股授予条件的人员认购并由沈阳颢宸持有。2022年6月15日,双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7,485万股股份由本次符合条件的持股人员认购、443万股作为预留股份由未来符合预留股授予条件的人员认购并由沈阳颢宸持有。
2022年4月20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0843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3月25日,先进制造基金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894,015,500.00元,其中1,070,065,243.00元计入注册资本,823,950,257.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6月29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5785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已收到沈阳颢宸首笔增资款13,248,450.00元,其中7,485,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5,763,4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公司基于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上海复星、创盈世纪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回购,回购股份共计110,110,261股。
2022年8月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沈政[2022]31号),原则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2022年12月30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和〈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备案的请示》(沈发改〔2022〕372号),将《沈鼓集团混改方案》和《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
2023年1月5日,沈鼓集团召开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沈鼓集团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未授予的4,430,000股预留股份及前述回购的110,110,261股股份。
2023年2月4日,沈鼓集团与沈阳颢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回购的110,110,261股股份转让给沈阳颢宸。
2、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股权转让
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国投协力分别与招商铜冠、安徽交控签署《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20,511,203股股份转让给招商铜冠,将其持有的7,657,811股股份转让给安徽交控。国投创新与安徽交控签署《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2,853,392股股份转让给安徽交控;自然人股东马明良与其配偶吕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9万股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吕岩。
3、2024年1月,增资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2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了沈鼓集团增资项目的相关信息。
2023年10月10日,中联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3681号),采用资产基础法,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沈鼓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59,906.68万元。该等评估结果已经沈阳市铁西区国资委核准。
2023年10月25日,沈阳市铁西区国资委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审议〈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方案〉的批复》(沈西国资委发[2023]12号),同意《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即每股净资产3.88元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挂牌程序,引进战略投资人。
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方案〉的议案》。
2023年12月22日,沈鼓集团与昆仑工融基金及中船投资签订《增资协议》,约定:昆仑工融基金认购5,154.639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金额为20,000万元;中船投资认购1,262.886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金额为4,900万元。
2023年12月28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增资)》,经审核本次增资行为符合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417.5258万元,注册资本由273,482.7072万元增加至279,900.2330万元。
4、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间接股东上翻、股份继承及股权转让
2022年6月30日,广州博盛拟清算注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持有的33,521,126股股份由沈鼓集团回购并以所获对价向部分合伙人分配,其余22,816,902股股份进行实物分配,新疆亘泰等相关间接股东上翻成为沈鼓集团直接股东。2024年1月,公司将上翻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
2024年2月,自然人股东刘继良去世,由于刘继良配偶放弃继承,刘继良所持公司48万股股份全部由其子女继承取得。
2024年3月4日,国投创新与东方招盈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国投创新持有的公司15,315,622股股份以5,600.2159万元的转让价款转让给东方招盈。
2024年6月,自然人股东杨继斌去世,由于杨继斌子女放弃继承,杨继斌所持公司38万股股份全部由其配偶继承取得。
5、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间接股东上翻及股权转让
2024年10月9日,天竺兴业油气及其实际控制人宣瑞国与兖矿资本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天竺兴业油气持有的公司14,084,507股股份以5,464.788716万元的转让价款转让给兖矿资本。
2022年7月,创盈世纪合伙人会议同意创盈世纪解散,并将其持有公司股份向黄杰等共计26名合伙人分配,相关间接股东上翻成为沈鼓集团直接股东。2024年12月20日,公司将相关上翻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2024年12月24日,前述上翻股东中房博等5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泉州山月。次日,公司将泉州山月记载于股东名册。
2024年12月25日,江阴中科与绿能基金、泉州山月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江阴中科将其持有的公司1,210,014股股份以3.8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泉州山月,将其持有的12,874,493股股份以3.8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绿能基金。2024年12月27日,公司将绿能基金及泉州山月所受让股份记载于股东名册。
6、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股权转让及股份继承
公司原股东沈阳达锐因涉及与第三方的诉讼案件,其所持有的沈鼓集团2,816,901股股份被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予以冻结。
2025年1月21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于2025年2月22日10时至2025年2月23日10时对沈阳达锐持有的沈鼓集团2,816,901股股份进行拍卖。
2025年3月7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辽0113执恢122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沈阳达锐所持沈鼓集团2,816,901股股份司法强制转移给达锐投资。
2025年3月19日,公司将达锐投资记载于股东名册。
因公司自然人股东霍士久去世,其全体继承人配偶郭时敏、儿子霍阳双方签署的继承方案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霍士久原持有的公司48万股股份由霍阳继承及无偿受让。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