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为宁波建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由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该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更名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和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名为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04年12月20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6,16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624.5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75%;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出资924.9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5%;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16.6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0%;法定代表人:乌家瑜;地址:宁波...查看全部▼
本公司前身为宁波建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由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该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更名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和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名为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04年12月20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6,16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624.5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75%;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出资924.9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5%;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616.6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0%;法定代表人:乌家瑜;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2005年8月12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吸收自然人鲍林春为公司新股东并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166.00万元增加至30,066.00万元的决议。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出资11,911.80万元、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新增出资3,585.00万元、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出资2,390.00万元、鲍林春以货币出资6,013.20万元。增资后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16,536.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4,509.9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5%;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3,006.6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鲍林春出资总额为6,013.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2005年8月公司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修改了公司章程。该事项业经宁波天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天丰验字[2005]2143号验资报告。
200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相应地变更了股东名称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备案,其他保持不变。
2007年8月21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的经营期限变更为自200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同月公司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8年3月31日,自然人股东鲍林春将所持有的公司18.33699%的股权转让给王宇凌等41位自然人,转、受让方同时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2008年4月11日,公司股东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浙江广天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24,052.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王宇凌、鲍林春等自然人股东合计投资总额为6,013.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2008年4月22日公司进行了工商备案登记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8年6月,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16.63%股权分别转让给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宇凌、何明德。此次转让后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9,052.8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3.3699%;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326%;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326%;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326%;王宇凌、鲍林春、何明德等自然人股东合计投资总额为8,013.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6.6520%,公司其他保持不变,2008年6月公司进行了工商备案登记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8年8月,宁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建工集团截至2008年8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335,621,069.42元整体变更投入,折为股本30,066.00万元,整体变更设立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出资超过股本金额34,961,069.42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9,052.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3699%;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6%;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6%;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6%;王宇凌、鲍林春、何明德等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本8,013.2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26.6521%。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宁波建工股东以净资产出资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信沪验字[2008]第032号验资报告。宁波建工于2008年12月19日获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2010年6月13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王宇凌所持本公司股份2083.2万股(持股比例为6.9288%)由王一丁持有。
2011年7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6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并于同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66.00万元。其中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9,052.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5535%;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59%;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59%;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59%;王一丁、何明德、鲍林春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本2,083.20万股、1,000.00万股、500.00万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994%、2.4959%、1.2479%,其他自然人发起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本为4,4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0568%,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本10,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588%。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宁波建工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第05-0009号验资报告。宁波建工于2011年9月20日获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2012年12月,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57号《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中亘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中嘉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景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6,194万股及支付8,076.432万元现金购买资产,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以其持有的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6%的股权作价49,700.112万元作为向本公司的出资。截至2012年12月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以股权形式出资人民币49,700.112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6,194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于2012年12月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04-00001号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该次新增的6,194万股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12月21日办理完毕;变动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6,260万元。其中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9,052.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1863%;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617%;宁波环球宇斯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617%;浙江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本1,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617%;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持有公司股本6,19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3895%;王一丁、何明德、鲍林春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本2,083.20万股、1,000.00万股、500.00万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032%、2.1617%、1.0808%,其他自然人发起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本为4,4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5763%,其他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本10,0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6169%。
2012年12月18日,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9,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甬鸿会验【2012】4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后,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995.60万股,持股比例99.978%,自然人陈伯河持股4.40万股,持股比例0.022%。
2013年4月13日本公司与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市政集团5%股份以人民币2,935.65万元出让给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市政集团94.978%的股份。该次交易事项已经2013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6月2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加出资9,500.00万元,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增加出资500.00万元。本次增资已经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甬鸿会验【2013】41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495.60万股,持股比例94.985%,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持股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0万股,持股比例5%,自然人陈伯河持股4.40万股,持股比例0.015%。
2013年7月18日,本公司与自然人陈伯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陈伯河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015%股份(4.4万股)转让给本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股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500.00万股,持股比例95.00%,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持股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0万股,持股比例5.00%。
2013年5月,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57号《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宁波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公司-工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兴全定增9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专户)、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兴全定增10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专户)、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工行-兴业全球-诺亚正行定增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专户)、闫峻、杨孟君等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544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截止2013年5月27日已按6.51元/股发行价配售完毕。根据本次发行情况,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44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040,000.00元。该次增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3]第4-0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108,679.859万股,注册资本为108,679.859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6号。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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