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28日由杨建良与杭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杨建良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杭虹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建良,并取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2112106016的营业执照。
此次出资经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普会分验(2002)123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2年9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金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万元。
2、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7年2月12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查看全部▼
1、有限公司设立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28日由杨建良与杭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杨建良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杭虹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建良,并取得了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2112106016的营业执照。
此次出资经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普会分验(2002)123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2年9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金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0万元。
2、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7年2月12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其中,杨建良以货币增资600万元,杭虹以货币资金增资3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万元。2007年4月4日,公司就该增资事项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增资经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众会师验内字(2007)第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7年2月12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9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3、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8年9月3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杨建良以货币增资1,500万元,杭虹以货币资金增资5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2008年9月17日,公司就该增资事项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增资经江苏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恒会内验(2008)208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8年9月3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4、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0年10月8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50万元,全部由新股东张瑞庆认缴,张瑞庆以货币资金投入2,370万元,其中150万元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的2,2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11月2日,公司就该增资事项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本次增资的原因
张瑞庆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杨建良、杭虹夫妇同属于无锡市滨湖区民营企业家,相互之间比较了解;张瑞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熟悉,对其产品的市场前景比较看好,有意入股公司。
在张瑞庆入股前,杨建良、杭虹夫妇100%控股公司,为了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规范公司的决策程序,同时考虑到张瑞庆经营企业多年,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因此以增资方式引进了张瑞庆。
(2)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于2010年10月进行,在参考上机有限2010年9月末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发展前景,经协商确定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的入股价格为15.80元/注册资本。
(3)增资过程履行了股东会程序
2010年10月8日经上机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
(4)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
张瑞庆增资上机数控2,370万元资金为家庭财富积累及投资经营所得,资金来源合法。
(5)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根据张瑞庆的确认,其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此次增资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10]B1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0年10月15日,公司已收到张瑞庆缴纳的投资款2,370万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5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220万元。
5、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2010年12月22日,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
(1)杨建良与无锡同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占注册资本3%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94.50万元)以1,80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同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1.663%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52.438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杨建良与公司骨干王进昌、李晓东、陈念淮、杭岳彪、董锡兴、罗俊
群、杨红娟、葛皓宇、陈晖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出资额42万元(占公司1.33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上述公司骨干员工,其中转让给李晓东、王进昌、杭岳彪、陈念淮、董锡兴、杨红娟、罗俊群、葛皓宇每人分别5万元出资额(占公司0.159%的股权);转让给陈晖2万元出资额(占公司0.063%的股权)。
2010年12月29日,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6、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2010年12月31日,上机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1年1月19日,上机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5日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NZ字第190006号”《审计报告》,决议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额144,972,492.87元折为9,45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余额50,472,492.8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1月19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90001号”《验资报告》,对发起人出资予以审验。
2011年1月25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3202110000612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45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建良。
7、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0月15日,葛皓宇将持有公司15万股股份作价15万元转让给杨建良;罗俊群将其持有公司15万股股份作价15万元转让给杨建良。
8、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3月5日,无锡同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283.5万股股份作价1,802万元转让给杨昊。
9、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12月16日,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57.314万股股份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杨昊。
10、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年2月1日,张瑞庆将其持有的公司450万股股份作价2,370万元转让给杨昊。
11、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年2月14日,陈晖将其持有的公司3万股股份作价3万元转让给杨建良。7
12、股份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1)2016年12月19日,杨建良、杭虹与弘元鼎创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78万股股份、94.5万股股份分别作价378万元、94.5万元转让给弘元鼎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弘元鼎创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具有国资背景,无需转持股份。
(2)2016年12月21日,杨昊与巨元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公司120万股股份作价900万元转让给巨元投资。
2016年12月22日,杨昊与赵永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400万股股份作价3,000万元转让给赵永明。
2016年12月23日,杨昊与徐公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232万股股份作价1,740万元转让给徐公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巨元投资及江苏协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具有国资背景,无需转持股份。
(3)2016年12月24日,杨建良与季富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公司15万股股份作价15万元转让给季富华。
自2016年12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公司全称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7号”《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1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0万股。并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上机数控,股票代码:603185。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为12,600.00万元。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7,902.2202万股,注册资本为67,902.2202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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