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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上海市
英文名称:Vohringer Home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轻工制造 — 家居用品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vohringer.com
主营业务: 从事木地板(主要为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全屋定制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产品名称: 强化复合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 、橱柜家具 、夹板模压门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丁福如 (持有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75%)
最终控制人: 丁福如 (持有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75%)
董事长: Jürgen Vöhringer 董  秘: 俞志豪 法人代表: Jürgen Vöhringer
总 裁: 刘敦银 注册资金: 3.55亿元 员工人数: 442
电  话: 86-021-67192899 传  真: 86-021-67192415 邮 编: 201414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
公司简介: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木地板(主要为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橱柜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强化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三层实木地板、纯实木地板以及全屋定制家居。公司是专业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橱柜等品牌家居产品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旗下品牌主要为“菲林格尔”。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Jürgen Vöhringer 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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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丁福如 副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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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亿(估)
3 吕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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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逢满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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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俊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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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5-03-13 发行数量:2167.00万股 发行价格:17.56元
上市日期:2017-06-15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3.43亿元
首日开盘价:25.29元 发行中签率 0.03% 实际募资:3.81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1995年3月,有限公司成立。1995年3月8日,奉贤县人民政府出具“奉府批(95)56号”《关于新加坡独资“上海新发展真空制品有限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由新加坡华康独资设立“上海新发展真空制品有限公司”(1996年1月更名为“亿山木业(上海)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更名为“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菲林格尔有限”),投资总额为11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80万美元。1995年3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外经贸沪外资字[1995]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5年3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菲林格尔有...查看全部▼

  (1)1995年3月,有限公司成立。1995年3月8日,奉贤县人民政府出具“奉府批(95)56号”《关于新加坡独资“上海新发展真空制品有限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由新加坡华康独资设立“上海新发展真空制品有限公司”(1996年1月更名为“亿山木业(上海)有限公司”,1998年10月更名为“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菲林格尔有限”),投资总额为11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80万美元。1995年3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外经贸沪外资字[1995]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5年3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工商企独沪字第0194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加坡华康先后分三期缴纳了对菲林格尔有限设立时的认缴注册资本80万美元。1996年1月4日,上海新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新审事(96)第2号”《关于新加坡独资-上海新发展真空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验证报告》并对新加坡华康首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新加坡华康投入机器设备24万美元,并已办理报关手续,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30%。1997年7月14日,上海新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新审事(97)第229号”《验资报告》并对新加坡华康第二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新加坡华康投入机器设备38.58万美元,连同首期出资共收到股东实缴的出资额62.58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78.22%。1997年9月19日,上海浦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浦会验字(97)第37号”《验资报告》并对新加坡华康第三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新加坡华康投入荷兰进口刀具27.12万马克,按照当时汇率折算为17.48万美元,其中实收资本17.42万美元,剩余部分作资本公积。连同前两期出资共收到股东实缴的出资额80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100%。
  (2)1998年11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1998年,由于菲林格尔有限有意进入木地板产业,而德国菲林格尔作为德国家族企业,一直专注于木制品加工产业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及品牌,并希望将之运用于木地板产业,因此德国菲林格尔增资进入成为公司股东。1998年6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菲林格尔有限投资总额由110万美元增加至28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80万美元增加至200万美元,其中德国菲林格尔、新加坡华康分别认缴95.2万美元、24.8万美元;德国菲林格尔受让新加坡华康持有的菲林格尔有限44.8万美元的出资额。1998年6月28日,新加坡华康与德国菲林格尔签署《转让股份协议书》,新加坡华康将其持有的菲林格尔有限44.8万美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德国菲林格尔。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为1美元/注册资本。1998年10月28日,奉贤县人民政府出具“奉府项批[1998]133号”《关于“亿山木业(上海)有限公司”更名、转股、增资、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1998年11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外经贸沪奉独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8年11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企独沪总字第016944号(奉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9年2月14日,上海三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三会外验字(99)第7号”《验资报告》并对德国菲林格尔第一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德国菲林格尔投入资本32.27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000年3月3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华会外验字(2000)第9号”《验资报告》并对德国菲林格尔第二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德国菲林格尔投入资本62.93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连同第一期出资累计收到股东实缴的出资额175.2万美元,其中德国菲林格尔实缴140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100%;新加坡华康实缴35.2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58.67%。
  (3)2000年8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2000年,菲林格尔有限因经营需要拟进行增资,而当时德国菲林格尔因资金紧张无意过多追加投资,因此各股东协商同意由丁福如控制的新发展房产认缴大部分的增资,而德国菲林格尔认缴少部分的增资。2000年6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菲林格尔有限投资总额由280万美元增加至6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200万美元增加至500万美元,其中新发展房产、德国菲林格尔分别以货币资金认缴285万美元、15万美元;新发展房产受让新加坡华康持有的菲林格尔有限24.8万美元的出资额。本次增资价格为1美元/注册资本,而新加坡华康所转让的出资尚未实际认缴,因此新发展房产所受让股权为无偿转让并由其足额认缴到位。2000年8月1日,奉贤县人民政府出具“奉府项批[2000]108号”《关于“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更址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00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外经贸沪奉合资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0年8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沪总字第016944号(奉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0年8月9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华会外验字(2000)第52号”《验资报告》并对股东第一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菲林格尔有限变更后的投入资本为497.7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99.55%。其中德国菲林格尔实缴152.77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98.56%;新加坡华康实缴35.2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100%;新发展房产实缴309.8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100%。2000年8月30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华会外验字(2000)第56号”《验资报告》并对股东第二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菲林格尔有限变更后的投入资本为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100%。其中德国菲林格尔实缴155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100%;新加坡华康实缴35.2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100%;新发展房产实缴309.8万美元,占其应缴注册资本的100%。
  (4)2001年4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01年,由于新发展房产当时投资酒店产业存在资金需求,因此各股东协商同意由德国菲林格尔受让新发展房产持有的菲林格尔部分出资额。2001年2月20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德国菲林格尔受让新发展房产持有的菲林格尔有限195万美元的出资额。本次转让价格为1美元/注册资本。2001年4月30日,奉贤县人民政府出具“奉府项批[2001]68号”《奉贤县人民政府关于“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转股、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上海市人民政府据此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外经贸沪奉合资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2年8月7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华会外验字(2002)第73号”《验资报告》并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菲林格尔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资本500万元,其中新加坡华康出资35.2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7.04%;德国菲林格尔出资3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70%;新发展房产出资114.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22.96%。
  (5)2003年3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2003年1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菲林格尔有限注册资本由500万美元增加至540万美元,以2002年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003年3月6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出具“沪奉府项批(2003)41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增资、扩大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03年3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外经贸沪奉合资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3年3月2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沪总字第016944号(奉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3年5月21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华会外验字(2003)第55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将应付股利转增实收资本。
  (6)2004年1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2003年,考虑到菲林格尔有限的经营发展需要,即由中外合资企业变为外商投资企业有利于品牌及业务推广,因此丁福如将其通过新发展房产、新加坡华康控制的菲林格尔有限股权转让予丁氏国际。2003年9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丁氏国际受让新加坡华康、新发展房产持有的菲林格尔有限38.02万美元、123.98万美元的出资额。同日,三方签署《转股协议书》,新加坡华康、新发展房产将其持有的菲林格尔有限38.02万美元、123.98万美元的出资额转让给丁氏国际。本次转让价格为1美元/注册资本。2004年1月29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出具“沪奉府项批[2004]15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内部转股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04年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商外资沪奉独资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4年2月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0169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4年7月7日,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华会外验字(2004)第60号”《验资报告》并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新发展房产已收到丁氏国际境外汇入的123.98万美元。
  (7)2007年10月,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2007年,菲林格尔有限拟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为满足《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发起人数量及其住所的要求,因此原股东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了调整。2007年8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申茂实业、申茂仓储、多坤建筑分别受让德国菲林格尔持有的菲林格尔有限72.9万美元、16.2万美元、13.5万美元的出资额。2007年9月,上述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价格约35.3元/注册资本。2007年10月25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出具“沪奉府项批[2007]264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转股、变更企业经营性质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07年10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商外资沪奉独资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年10月3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菲林格尔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10000400109380(奉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08年8月,股份公司成立。2007年11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菲林格尔有限由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截至200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76,692,746.34元为基础,折为股份公司股本6,5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折股后的净资产余额11,692,746.34元计入股份公司的法定公积金。2007年11月18日,德国菲林格尔、丁氏国际、申茂实业、申茂仓储、多坤建筑签署《关于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2008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向菲林格尔有限出具“商资批[2008]486号”《商务部关于同意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08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向公司核发了“商外资资审字[2008]00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8年6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78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08年6月24日,股东以菲林格尔有限截止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76,692,746.34元折为总股本6,500万股,其余计入法定盈余公积11,692,746.34元。2008年8月2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菲林格尔核发了注册号为3100004001093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菲林格尔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2)2010年8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10年,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并理顺持股平台,丁福如将其通过丁氏国际控制的菲林格尔股份转让予中国香港亚太,同时将其通过申茂实业控制的菲林格尔股份转让予新发展集团。2010年6月30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香港亚太受让丁氏国际持有的菲林格尔1,950万股股份,新发展集团受让申茂实业持有的菲林格尔877.5万股股份。同日,上述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参照丁氏国际及申茂实业的投资成本确定。2010年7月3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沪商外资批[2010]2036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10年8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核发了“商外资沪股份制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0年8月1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菲林格尔核发了注册号为3100004001093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1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11年,为促进菲林格尔更好地适应本地化竞争需要,同时德国菲林格尔亦有意让出控股权,因此经双方协商同意由新发展集团受让德国菲林格尔持有的菲林格尔部分股权。2011年11月23日,经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发展集团受让德国菲林格尔持有的菲林格尔715万股股份。本次转让价格约3.8元/股,系参照公司当时净资产并由双方协商确定。2011年11月3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沪商外资批[2011]3888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批复》,同意上述事项。2011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菲林格尔核发了“商外资沪股份制字[1995]0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07311067X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667.00万元,股份总数8,66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167.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9年5月12日,公司更名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273,455,208.00元,股份总数273,455,208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注册资本355,491,770.00元,股份总数355,491,770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355,491,770.00元,股份总数355,491,770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4-04-30
参股或控股公司:4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4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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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子公司 51.00% 7546.77万 -849.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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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菲林格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5.05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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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智能家居(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0.00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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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0.00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