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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微至有限成立于2016年5月24日,系由李功燕、中科微投、姚亚娟、朱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中科微投以专利出资150万元,李功燕、姚亚娟、朱壹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74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
2018年7月17日,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工商出资涉及的“改善微机械非制冷红外成像芯片中反光板平整度的方法”等3项专利所有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连资评报字(2018)07099号),经评估,中科微投作价入股微至有限的“改善微机...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微至有限成立于2016年5月24日,系由李功燕、中科微投、姚亚娟、朱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中科微投以专利出资150万元,李功燕、姚亚娟、朱壹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74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
2018年7月17日,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工商出资涉及的“改善微机械非制冷红外成像芯片中反光板平整度的方法”等3项专利所有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连资评报字(2018)07099号),经评估,中科微投作价入股微至有限的“改善微机械非制冷红外成像芯片中反光板平整度的方法”等3项专利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49.99万元。
2019年10月8日,中科院微电子所与微至有限出具了《关于以科技成果出资设立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确认函》,确认中科微投对微至有限的出资额差额为100元,中科院微电子所同意中科微投向微至有限补足未缴足的出资金额,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2019年11月26日,中科微投与微至有限签署了《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中科微投同意以货币方式向微至有限补足未缴足的出资金额人民币100元。
2020年1月31日,毕马威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241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12月10日,微至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
2016年5月24日,微至有限在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LB3M2A)。
(二)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2020年2月19日,微至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2020年1月31日作为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基准日,以微至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20年3月10日,毕马威出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0738号),根据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微至有限2020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为52,625.57万元。2020年3月10日,中企华出具《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159号〕,确认截至2020年1月31日,微至有限的净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60,701.63万元。
2020年3月10日,微至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微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微至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2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52,625.57万元折为9,900.00万元股本,其余42,725.5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微至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认购以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净资产值折股股份的议案》等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20年3月30日,毕马威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320号),对本次整体变更所涉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LB3M2A)。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年4月,微至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4月15日,微至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李功燕将其持有的微至有限30%股权(对应3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微至源创,其他股东均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2018年5月16日,李功燕与微至源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李功燕将其持有的微至有限30%股权(对应3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微至源创,转让价格为90万元,其中,李功燕已实缴的90万元,转让价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李功燕未实缴的210万元,由微至源创受让后履行出资义务。
2018年5月22日,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微至有限的股东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2、2019年1月,微至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年1月23日,微至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李功燕将其持有的微至有限22%股权(对应22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群创众达,其他股东均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日,李功燕与群创众达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李功燕将其持有的微至有限22%股权(对应22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群创众达,因本次转让的微至有限22%股权(对应220万元注册资本)尚未实缴,经双方协商一致,群创众达以0元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并在受让后履行出资义务。
2019年1月25日,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微至有限的股东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3、2020年1月,微至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1月13日,微至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微至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100万元。2020年1月,11名新增投资者分别与微至有限签订了《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人才创新创业一号出资30,000,000元,其中130,435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9,869,565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科创星出资30,000,000元,其中130,435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9,869,565元计入资本公积;新潮科技出资30,000,000元,其中130,435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9,869,565元计入资本公积;中金启辰出资30,000,000元,其中130,435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9,869,565元计入资本公积;深创投出资25,000,000元,其中108,696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4,891,304元计入资本公积;物联网产业投资出资25,000,000元,其中108,696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24,891,304元计入资本公积;松禾成长四号出资20,000,000元,其中86,956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9,913,044元计入资本公积;物联网创新中心出资10,000,000元,其中43,478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9,956,522元计入资本公积;中科微知出资10,000,000元,其中43,478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9,956,522元计入资本公积;方腾金融出资10,000,000元,其中43,478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9,956,522元计入资本公积;中深新创出资10,000,000元,其中43,478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9,956,522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3月26日,毕马威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3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月31日,微至有限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0.00元,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0.00元。
2020年2月18日,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核准微至有限的股东、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LB3M2A)。
根据该营业执照,微至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
4、2020年9月,中科微至减少注册资本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减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东中科微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日,公司与中科微知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为中科微知全部持有的公司391,302股股份,占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前股本总额的0.3953%,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回购完毕并完成减资程序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为人民币98,608,698元,股本总额变更为98,608,698股。
2020年11月17日,毕马威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24号),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科微至已减少股本人民币391,30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608,698.00元。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LB3M2A)。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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