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3 次,其中成功 0 次,失败 3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0 元。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1.50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0-02-26 |
预案募资金额:
7500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0-02-11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1.50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
预案募资金额:
7500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0-01-22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8.50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8-04-03 |
预案募资金额:
8500 万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8-03-16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发行对象的范围如下:(1)现有股东;(2)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应不属于《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12月30日颁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等规定的失信惩戒对象。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应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规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平台。 |
定价方式: |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元/股。 1、本次发行定价合理 公司已披露2020年半年报,根据披露的信息,公司2020年上半年亏损。公司股票2020年1月至今,交易数量及交易金额远未达到本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量。因此,本次定价主要以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49元,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股1.50元,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定价合理。 2、本次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及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首先,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现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对象将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不涉及公司换取职工服务以及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履约条件。 其次,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5元/股,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1.49元/股,高于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最后,本次发行的目的在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整合和布局产业链业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向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不以获取职工、其他方服务或以激励为目的。 综上,本次定向发行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的有关规定,不涉及股份支付。 3、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权益分派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份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等权益分派情况,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如在上述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原发行价格-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转增或送股比例)。 |
用途说明: |
1、补充流动资金;2、偿还银行贷款/借款;3、项目建设;4、购买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