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元/股。1,定价方法及定价合理性(1)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自挂牌以来无交易数据,故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参考价值有限。(2)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230Z2087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2.7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据统计,挂牌公司定增平均市盈率区间为8-10倍,结合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情形,则对应价格区间为4.24元/股-5.30元/股。公司综合考虑历史业绩,未来发展趋势,并与认购对象沟通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5.00元/股,高于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对应的市盈率为9.43倍,定价公允合理。根据WIND统计,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通知日(2021年11月12日),与公司同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的新三板企业中,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88倍,中位数为13.54倍。本次发行股份对应市盈率为9.43倍,与行业市盈率水平接近。(3)前次股票发行价格及前一次股票定向发行以来权益分派公司挂牌以来,未发生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行为。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目的,综合公司历史业绩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所处行业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确定,公司决定以5.00元/股向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发行价格公允合理,不会侵害其他股东和公司权益。2,定价合法合规性本次发行价格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充分协商,由双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明确本次发行认购价格为5元/股,该协议系公司与发行对象本着自愿原则签订,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协议条款符合《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等议案,并将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综上,本次发行定价的方式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合法合规。3,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及原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