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分析测试。
药学研究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分析测试服务、CDMO服务
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 、 新药开发 、 临床研究服务 、 分析测试服务 、 CDMO服务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收购;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业务名称 | 2024-12-31 |
|---|---|
| 专利数量:授权专利:发明专利(项) | 9.00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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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淄博新达制 |
1156.21万 | 4.60% |
| 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沐源(安徽 |
964.55万 | 3.84% |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普道医药技 |
736.86万 | 2.93% |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与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 |
713.76万 | 2.84% |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701.56万 | 2.7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
778.13万 | 8.34% |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 |
577.48万 | 6.19% |
| 湖南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
497.25万 | 5.33% |
| 长沙南雅医院有限公司(湖南赛雅医药科技有 |
402.12万 | 4.31% |
| 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传染病医院与长沙市 |
396.97万 | 4.2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淄博新达制 |
3719.91万 | 7.69% |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与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 |
1586.67万 | 3.28% |
| 浙江寰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22.40万 | 2.73% |
| 福建省宝诺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与维生原(厦门 |
1197.87万 | 2.48% |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艾湃克斯医 |
1180.85万 | 2.4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
1492.77万 | 7.87% |
| 北京艾湃克斯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
1200.00万 | 6.33% |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 |
1162.68万 | 6.13% |
| 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804.42万 | 4.24% |
| 长沙南雅医院有限公司(湖南赛雅医药科技有 |
786.87万 | 4.15%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75.66万 | 5.65% |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546.85万 | 4.43% |
| 浙江寰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444.03万 | 4.13% |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桂林南药股份有 |
1333.62万 | 3.82%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天安药业股 |
1232.55万 | 3.5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
1088.91万 | 7.93% |
| 长沙修达医院有限公司 |
983.34万 | 7.16% |
| 长沙市中心医院 |
960.24万 | 6.99% |
|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武汉市传染病医院) |
912.85万 | 6.65% |
| 武汉宏韧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714.47万 | 5.20%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仿制药及新药的药学到临床研究“一站式”CRO服务企业。公司现阶段的主要业务为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及分析测试,并向药物发现、药理毒理研究、CDMO等领域拓展,致力于打造药物研发全链条服务体系,为医药企业/机构提供复杂制剂研发到产业化的系统解决方案。 1、盈利模式 公司服务于药物研发的药学研究和临床研究阶段,盈利模式主要包括客户委托研发、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于客户委托研发,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合同,为其提供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分析测试服务并获取服务收入。 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收入主要来源...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公司是一家仿制药及新药的药学到临床研究“一站式”CRO服务企业。公司现阶段的主要业务为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及分析测试,并向药物发现、药理毒理研究、CDMO等领域拓展,致力于打造药物研发全链条服务体系,为医药企业/机构提供复杂制剂研发到产业化的系统解决方案。
1、盈利模式
公司服务于药物研发的药学研究和临床研究阶段,盈利模式主要包括客户委托研发、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利润主要来源于客户委托研发,系公司接受客户委托,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合同,为其提供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分析测试服务并获取服务收入。
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自主立项研发项目成果。公司基于自有技术平台,结合临床和市场需求,针对部分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难仿及首仿仿制药品种进行前瞻性自主立项研发,在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后积极向客户推介,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完成该药品后续研发并获取服务收入。
此外,公司与部分客户在合同中约定了销售权益分成,以分享药品上市后的销售收益。由于公司涉及到销售权益分成的药品尚未上市,报告期内未产生销售权益分成收入。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为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采购中心针对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了供应商的甄选标准、管理制度、评估标准等。
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各类试验试剂、低值易耗品、参比制剂、对照品、色谱柱、标准品、原辅料等实验材料以及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原则上由技术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采购中心综合考虑价格、付款方式、货期等因素进行采购,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付款。
公司开展临床试验运营服务时需向临床试验机构采购临床医学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筛选和管理受试者、提供试验场地与设备、安排人员进行临床试验等,前述临床试验机构一般由申办者和公司共同研究确定。此外,公司也会采购分析测试、招募、CRC、数据管理与统计等服务。
此外,公司为开展日常运营活动,也涉及经营场所租赁及装修、办公设备及日常用品采购等。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药品研发投资机构等。公司采用直销模式,直接与客户签订技术研发服务等合同,并向其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公司商务发展事业部负责市场推广、信息收集、信息评估、商务洽谈、投标与报价、合同签订等工作。
公司给客户提供的服务一般为定制化服务,主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客户协商定价。
4、服务模式
(1)受托研发服务模式:
受托研发服务模式指公司接受委托为客户提供研发服务,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分析测试等服务。其中,药学研究主要为客户提供原料药研究、制剂研究等服务,并配合客户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申报注册;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小试研究、放大研究、工艺验证、注册申报、核查等。临床研究主要为BE研究和I/Ⅱ/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医学资料撰写、研究单位和研究者选择、试验总结等。分析测试服务主要为外用制剂体外释放和体外透皮研究,原料药、制剂的方法学验证及稳定性研究,制剂微观结构解析等;具体内容包括分析方法开发、分析方法验证及样品检测等。
(2)自主立项研发服务模式:
自主立项研发服务模式指公司基于自有技术平台,结合市场情况分析,自主立项进行研发;在该模式下,公司前期自行投入研发费用,在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后积极向客户推介,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推进药品后续研发工作。
公司商业模式在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披露日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情况
我国CRO行业较国际市场起步较晚,在多方因素驱动下,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提升。一方面,中国在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推动下,医疗需求得以不断释放,医药市场迅速扩容,研发投入也随之增加,从而带动医药研发外包需求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受益于新兴市场人才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等因素,跨国药企逐渐将研发业务转移到中国等新兴市场;同时受益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政策陆续出台,我国CRO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提升。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3年,中国CRO服务市场由388亿元增长至84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6.9%;预计2026年中国CRO服务市场规模将会增长至1,127亿元,2023年至2026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9%。
2025年上半年,受下游医药企业及MAH企业需求变动影响,我国CRO行业面临结构性调整压力。随着药品集采竞争加剧,集采药品通过“以量换价”大幅降低销售终端价格,直接压缩药企利润空间,药企在仿制药研发的选题、立项上将更加谨慎,将逐步转向复杂制剂及新药研发。同时,MAH企业通过研发外包快速获取仿制药批文并中标集采、通过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药品的路径将逐步调整;未来,MAH企业的需求逐步转向复杂制剂或新药研发、布局差异化品种,自建产能或并购工厂以获取自有生产资质,单纯依赖低临床价值、药品品种同质化严重的MAH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在当前竞争格局及医药政策环境下,药企将进一步聚焦于创新产品的研发,CRO行业需要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内卷竞争低质发展的瓶颈,围绕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发挥自身特色专精优势,开展创新产品的开发,是CRO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路径。
复杂制剂产品是指具有复杂活性成分、复杂配方、复杂递送系统、复杂剂型、复杂药物-器械组合一项或多项特征的产品,由于其技术壁垒高、临床优势显著,将成为我国医药产业结构性转型的关键抓手,也是药企避开集采红海竞争、向高壁垒领域转型的重要研发方向。公司前瞻性探索和实践医药服务优化升级,通过对复杂制剂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布局复杂制剂稀缺产线,扩大自主研发成果转化,加速复杂制剂等高附加值品类产业化,最终实现商业模式的升级。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国内药物研发热忱不断升温,中国市场对CRO企业服务的需求逐年扩张,市场上以药明康德为代表的综合型CRO企业持续拓展业务版图,大量细分专业型CRO企业不断涌现,国际知名CRO企业亦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上述企业具有专业的科研团队、高水平的研发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深厚的客户群基础,使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企业,主要服务市场在国内,目前受美国《生物安全法案》影响较小。若以药明康德为代表的综合型CRO企业未来加强国内市场开拓,则公司市场份额将被竞争者挤压,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医药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受政策监管力度最大的行业之一,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会影响CRO企业经营业绩。近年来,我国药品审评制度不断完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药研发过程的规范性、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日趋严格。无论是监管部门对于现有药品审批要求变化,审批节奏调整,还是近年来出台的MAH制度、一致性评价制度、药品集采制度等新的政策与条例,都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制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与药品注册申报进度,进而影响CRO企业业务发展。在国家对药品注册上市相关监管趋严且不断完善相关法规的大背景下,若公司无法准确解读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将受到不利影响。
技术创新不足及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所处医药研发外包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随着药物研发蓬勃发展,药物分子结构日趋复杂,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设备不断更新迭代,医药研发外包企业的技术门槛越来越高。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未能持续跟踪技术发展路径、未能及时更新迭代研发设备、未能建立专业科研人才团队,公司将面临研发能力无法满足客户研发需求及药物研发失败的风险,致使公司盈利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医药研发外包行业要求科研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能力,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药物研发过程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需要科研人员在大量反复实验中筛选试错,科研人员的专业性对药物研发成败具有重大影响;因此,理论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科研人员团队是CRO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医药行业内人才竞争不断加剧,若公司未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未能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晋升机制与薪酬福利,未能做好科研人员梯队建设,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自主立项研发项目转化失败风险
自主立项研发项目系公司结合市场调研情况自主立项并开展研发活动的项目,项目取得阶段性研发技术成果后向客户推介并完成对外转化或接受客户委托继续完成该药品后续研发服务。自主立项研发项目能否实现成果转化受药物品种选择、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若公司无法合理研判药品未来市场前景、无法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公司将面临自主立项研发项目无法成功转化的风险。
项目合同执行周期较长风险
医药研发行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特点。尽管公司在研究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研究阶段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但由于合同执行周期普遍较长,期间可能出现监管政策修订、客户产品规划及资金状况变化等情形,可能导致部分项目实际履行进度与预计进度不一致、客户未按时付款、公司无法获得预期收益。若公司未能在出现不利影响因素时与客户及时沟通,未能有效管理长周期合同的项目执行与款项回收,公司将面临长周期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对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及口碑声誉均会造成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回收风险
2024年末及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727.60万元、20,580.35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呈上升趋势。若公司收款措施不力、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出现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对赌协议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湖南菁宇、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劲松及其控制的长沙菁云与国药投资、丰璟投资、文旅创投、麓凯投资、兴湘隆银产投、麓谷资本、创元长信投资、产兴致合创投、耀合创投、达嘉维康、弘瑞投资、兴湘新兴产投等股东签署了对赌协议,就股东对公司投资后的权利保障事宜进行了约定。根据公司、丁劲松、湖南菁宇、长沙菁云与前述股东签署的对赌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已就对赌协议中涉及公司作为义务承担方的相关条款进行解除且自始无效;就丁劲松、湖南菁宇、长沙菁云作为义务承担方的相关条款,各方约定自公司递交新三板挂牌申报材料且获得全国股转公司受理之日起终止,但仍保留公司未来未能按计划完成IPO申报或上市情况下部分特殊股东权利的恢复条款。若公司未来未能按计划完成IPO申报或上市,丁劲松、湖南菁宇、长沙菁云将面临需履行恢复后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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