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星科技

i问董秘
企业号

874831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石化用催化剂与助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聚酯系列、溴系列、钴锰系列

  • 产品名称:

    醋酸钴 、 醋酸锰 、 醋酸钴锰 、 钴锰溴(CMB) 、 氢溴酸 、 四溴乙烷 、 溴化氢乙酸溶液 、 乙二醇锑 、 钛系催化剂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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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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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3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7.45%
  • 恒逸石化
  • 桐昆股份
  • 恒力石化
  • 荣盛石化
  • 公司A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恒逸石化
1.14亿 19.65%
桐昆股份
6986.56万 12.08%
恒力石化
6452.25万 11.16%
荣盛石化
5813.13万 10.05%
公司A
2605.61万 4.5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5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9.42%
  • ICL集团
  • ALB集团
  • 益阳市国辉锑业有限公司
  •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 华友钴业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ICL集团
1.23亿 24.31%
ALB集团
1.17亿 23.12%
益阳市国辉锑业有限公司
5826.57万 11.55%
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2693.70万 5.34%
华友钴业
2564.60万 5.0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6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3.62%
  • 恒逸石化
  • 桐昆股份
  • 恒力石化
  • 荣盛石化
  • 公司A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恒逸石化
1.77亿 16.99%
桐昆股份
1.76亿 16.87%
恒力石化
1.30亿 12.48%
荣盛石化
1.29亿 12.40%
公司A
5086.99万 4.8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0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0.71%
  • ALB集团
  • ICL集团
  • 寒锐钴业
  • 华友钴业
  • 益阳市国辉锑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ALB集团
2.63亿 30.83%
ICL集团
1.27亿 14.91%
寒锐钴业
8636.02万 10.12%
华友钴业
6834.51万 8.01%
益阳市国辉锑业有限公司
5832.74万 6.8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6.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8.07%
  • 荣盛石化
  • 恒力石化
  • 恒逸石化
  • 桐昆股份
  • 公司A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荣盛石化
2.29亿 19.14%
恒力石化
1.63亿 13.63%
恒逸石化
1.20亿 10.06%
桐昆股份
1.14亿 9.52%
公司A
6840.20万 5.7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8.4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78.58%
  • ALB集团
  • ICL集团
  • 万华化学
  • 寒锐钴业
  • 格林美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ALB集团
3.67亿 34.18%
ICL集团
3.45亿 32.08%
万华化学
5297.92万 4.93%
寒锐钴业
4073.89万 3.79%
格林美
3860.62万 3.59%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石化用催化剂与助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氧化催化剂、溴系助剂或工业中间体原料、聚酯催化剂等,致力于为石化下游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PET)、偏苯三酸酐(TMA)行业以及医药、农药等精细化工领域的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精细化工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自石化用催化剂与助剂的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存货采购管理制度,对生产用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开发、选择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方能进行采购。  公司采取询价采购和协议采购的方式,结合生产经营需求与库存情况,并综合考...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石化用催化剂与助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氧化催化剂、溴系助剂或工业中间体原料、聚酯催化剂等,致力于为石化下游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PET)、偏苯三酸酐(TMA)行业以及医药、农药等精细化工领域的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精细化工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自石化用催化剂与助剂的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存货采购管理制度,对生产用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开发、选择和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方能进行采购。
  公司采取询价采购和协议采购的方式,结合生产经营需求与库存情况,并综合考虑原辅材料行情及价格走势,确认采购内容和数量。采购储运部人员对合格供应商询价,经采购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确定最优供应商。公司重大采购由采购储运部、需求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最优供应商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并经总经理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经办人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采购并负责跟踪。
  公司按照公司品控相关规定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分析,并提供相关质量检验单据;采购储运部对原辅材料的数量、外观等进行检查,无误后验收入库。财务部门每月末根据采购合同条款支付货款。
  2、生产模式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供需情况、产品储备容量等因素,采取“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生产。生产技术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并结合主要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供应及储存能力、各车间生产能力及生产相关情况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组织各车间实施生产,并根据公司整体计划、产品市场环境变化等动态调整生产计划。生产技术人员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质检人员对原材料、中间品、产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置市场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及客户维护等。市场营销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销售计划,定期分析销售计划与实际销售的差异情况,同时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对销售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公司获客途径主要包括招投标、业务员拜访客户、行业展会、客户直接联系等多种方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客户群体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为辅,其中生产商客户主要分布于石化下游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PET)、偏苯三酸酐(TMA)行业以及医药、农药等精细化工领域,公司通常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实现销售;贸易商客户为具备化工产品贸易业务资质的公司,公司与其直接签订买断式购销合同。
  为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将催化剂技术服务、产品多样性服务等纳入催化剂销售管理,销售的钴锰系产品根据下游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调配,待客户收到产品后可直接投入使用。当客户进行工艺调整时,公司将提供催化剂相关技术服务,对产品进行调整,以满足客户需求。此外,下游客户在处理氧化母液、母液废水、生产检修清洗等环节需要使用化工辅材。公司为更好地服务客户,通常代为采购并直销给客户。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金属钴或钴化合物、溴素、工业级氢溴酸、锑化合物等化学原料是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公司的毛利率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上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或下跌,如不能将此类因素传导至下游,将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原材料进口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工业级氢溴酸、溴素主要从国外进口,尽管公司与境外原材料供应商ICL集团、ALB集团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但如果由于政治、经济、战争等因素,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采购相关原材料、且无法选用同等品质的替代原材料、或替代原材料无法获得客户认同,将对公司产品生产的连续性和及时性造成一定影响;或因为国际贸易摩擦加征进口关税,则将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增加,经营业绩下降。
  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虽然公司十分注重环境保护,已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完善的操作规程,但仍可能因员工的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违规排放或环保事故。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增加治理成本。若相关环保标准提高,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的支出如不能及时转移至产品定价,则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安全生产风险
  催化剂及助剂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较为复杂,公司已按规定取得了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行业标准及生产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中,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甚至会腐蚀生产设备,产品生产过程对工艺操作要求较高。由于生产的特殊性,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及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内控与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实现了持续的快速增长。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日益丰富。随着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经营团队管理能力的提升不能满足公司经营的扩张需要,将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业务对大客户存在一定依赖。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主要受下游行业市场集中的影响,恒逸石化、荣盛石化、恒力石化、桐昆股份等企业在下游石化PTA行业、PET聚酯行业占据了绝对市场份额。但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经营战略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出现重大变化,或公司被其他供应商替代,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工业级氢溴酸、溴素、金属钴及钴化合物、三氧化二锑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系上游行业特性、公司采购模式所致。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有多年合作历史,供应商均为相关行业内知名企业及其代理商,经营规模较大,原材料供应具有稳定性。若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状况、业务模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国际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包苏春、包玉莲通过金海湾控股合计控制公司30,000,000股,通过利城企管和利海企管合计控制公司1,740,000股,包苏春直接持有10,490,000股,包玉莲直接持有10,340,000股,实际控制人包苏春、包玉莲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2,570,000股。包苏春和包玉莲合计享有公司97.2258%的表决权,能够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故将二人共同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则将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有所波动。影响公司产品价格波动的因素包括市场供应情况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本行业、技术进步等。若公司所处行业的供需关系出现恶化,进而使得产品价格发生下跌,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作为下游PTA、PET生产过程的关键催化剂和助剂,公司产品质量高低对下游客户生产高质量产品至关重要。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如果未来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无法跟上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客户可能产生减少业务合作或因产品质量导致违约赔偿,从而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陆续形成了自身的技术优势,并获得了相应的创新成果。但是随着公司产品向其他领域拓展以及下游客户对催化剂、助剂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需要不断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如果无法及时研发出业内领先的新技术,无法及时响应客户提出的定制化需求,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核心人员流失或补充不足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公司的技术实力有较高要求,因此人员队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激励相关制度和竞业禁止规定等措施,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核心团队保持稳定。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高水平人才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口,如果无法得到及时补充,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未来不排除出现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这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出现替代性技术或产品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拥有较长的发展历程,技术路径清晰且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但在行业未来发展过程中,不排除下游行业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对公司产品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或性能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产品并调整产品结构,则会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未能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7,549.50万元。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为大型石化企业,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若部分客户发生拖延支付或支付能力不佳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或造成公司现金流压力,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公司于202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利星科技母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利星科技母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条件,使得公司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有所上升,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