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于中国香港从事提供放债服务及提供受规管金融服务业务;及于中国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及物业开发及管理。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收益约34,718,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31,820,000港元上升9.11%。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继续面对挑战重重的营运环境。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毛利率为31.34%,较去年同期的33.71%下降2.37%。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期内亏损由去年同期约29,138,000港元上升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56,210,000港元。回顾期内增加亏损主要由于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由去年同期溢利约10,922,000港元转为本期间亏损约448,000港元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电子产品生产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电子产品生产分类包括变压器生产。电子产品生产分类贡献收益约27,48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24,012,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上升14.44%。
提供放债服务集团之提供放债服务专注于经营放债业务,向各类客户(包括个人及企业在内)提供有抵押或担保贷款。个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人士及商人,企业客户则为私人有限公司。客户来源主要是过往客户或第三方推荐。贷款主要为大额担保贷款。放债业务的资金来源为集团的内部资源。
截至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提供放债服务分类贡献收益约1,98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425,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减少18.14%。放债利息收入减少乃由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贷款本金净减少所致(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并无新增贷款,但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已分别回收本金约11,745,000港元、4,185,000港元及2,753,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金总额145,61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8,370,000港元)及应收利息总额31,72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9,735,000港元),乃收取自九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九名)独立第三方。应收贷款之利率介乎于每年6%至15%之间(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年6%至15%)及借款结欠本金介乎10,000,000港元至23,91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00,000港元至23,915,000港元)。其中一项(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项)应收贷款由借款人股份押记作质押及其中九项(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九项)应收贷款由个人作担保。集团不得在借款人并无违约的情况下出售或再抵押所持作为抵押品之股份。所有应收贷款均须于自报告期末起十二个月内偿还。
...
应收贷款可分类为有抵押贷款及无抵押贷款。所有贷款(包括无抵押贷款)均由个别人士提供个人担保,而有抵押贷款除个人担保外,还提供股份抵押作为抵押品。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有抵押贷款及无抵押贷款的本金总额分别为10,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00,000港元)及135,61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8,370,000港元)。有抵押贷款的贷款本金为10,000,000港元,其中于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贷出的贷款本金总额分别为零港元、5,000,000港元及5,000,000港元,利率为每年15%,并需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起十二个月之期间内偿还。无抵押贷款的贷款本金介乎于11,231,000港元至23,915,000港元之间,其中于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贷出的贷款本金总额分别为71,074,000港元、35,764,000港元及28,779,000港元,利率介乎于每年6%至9%,并需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起十二个月之期间内偿还。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应收最大借款人和前五名借款人应收贷款占公司的应收贷款本金金额分别为23,915,000港元,即16.42%(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915,000港元及16.12%)和97,141,000港元,即66.71%(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7,399,000港元或65.65%)。
集团对放债业务有其信用风险策略和政策以及信用审查和风险评估。在授予贷款之前,需要对贷款申请进行独立评估。独立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背景调查,如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商业登记证、最近的周年申报表或在海外公司的在职证明)以及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收入或资产证明(如股票或银行对账单),评估抵押品的价值并验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确保贷款的回收能力。如有需要,集团亦会委聘估值公司协助评估抵押品的价值。授出贷款后,集团会不时对抵押品的价值进行检查。此外,当集团认为抵押品的相关市场出现巨大波动时,集团将对抵押品进行价值检查,以确保价值没有重大恶化。
集团不会主动要求借款人续期贷款,但会因应借款人的要求续期贷款。公司对续期贷款进行持续信贷评估。凭藉公司执行董事在放债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加上对贷款可收回性作出信贷风险评估,董事相信,即使部分贷款为无抵押,但已提供个人担保,实际违约风险不高。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无抵押贷款本金总额为约135,61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8,370,000港元)为已到期且尚未续期。先机财务已于无抵押贷款到期后,根据先机财务的政策,向其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催款函。先机财务的董事亦积极与无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就贷款偿还事宜进行磋商。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从到期无抵押贷款收回合共约2,753,000港元。集团仍与无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保持密切沟通。若无抵押贷款的还款状况未乎预期,先机财务将根据具体情况向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出具律师函件以催收贷款,并视具体情况提起法律诉讼追回相关贷款。
贷款利率是相互独立的,并在考虑信用风险后设定的,而信用风险又包括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受著不同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的推荐人、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声誉、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历史以及其所持资产、贷款用途、经济环境变化等。
应收贷款减值乃按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中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计提及确认。其为信贷亏损的概率加权估计。信贷亏损按集团根据合同应收的全部合同现金流量与集团预计将收到的全部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量,然后以资产原始实际利率的近似值对差额进行贴现。就应收贷款而言,信用风险源于客户无法也不愿履行其财务义务以及时支付集团提供的贷款。集团已根据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建立了一个拨备矩阵,并针对特定于债务人的前瞻性因素和经济环境进行了调整,以计算减值拨备。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应收贷款减值亏损拨备为164,090,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减少约42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应收贷款减值拨备中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减少主要由于收回应收贷款导致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分别减少约165,000港元及258,000港元。减值亏损拨备拨回╱减值亏损拨备为非现金项目。
集团将应收贷款减值拨备分类为第三阶段预期信贷亏损,是由于集团对该等应收贷款进行了审慎的前瞻性评估。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应收贷款确认为坏账(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提供受规管金融服务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提供受规管金融服务的服务收入约为1,51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382,000港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下跌36.61%。服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所管理的其中一项基金于二零二三年五月结束所致。
物业开发及管理丽江项目:丽江项目位于中国云南省丽江市民主路及福慧路地下。丽江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6,583平方米(‘平方米’),由面积约为13,730平方米之一项人民防空工程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19,712平方米之741间可销售商店、面积约为226平方米之一间不可销售杂物室及面积约为2,915平方米之一间商业多用途室组成。丽江项目现持作出售用途,但同时,商店已出租以产生租金收入及管理费收入。集团的一间附属公司正为丽江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业务展望:
集团现时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物业开发及管理、提供放债服务及提供受规管金融服务。除主营业务外,集团亦同时参与其他具发展潜力的业务投资。在主营业务中以电子产品生产为集团贡献最大部份的收益。
集团不断寻找投资机遇,开发及整合集团之业务。值得注意的是,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仍充满挑战。集团于回顾期间面临净亏损及净负债状况。随著受疫情后经济下行影响,放债的信贷风险显著增加。政府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管,收紧贷款条件限制,亦导致放债业务经营困难。集团正计划缩减规模甚至关闭其放债业务。倘出现合适买家,集团亦可能考虑出售放债业务。
为了应对财务挑战及为消除对集团持续经营及清偿债务能力的疑虑,集团将可能依靠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此外,除了与债权人进行调解谈判或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外,出售资产来偿还债务应是最佳解决方案之一。集团拟以丽江项目质押进行债务融资,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逾期债务。同时,集团将开售丽江项目的存货商舖或出售丽江项目的全部权益。出售代价将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因此,集团未来将专注于物业开发及管理业务,丽江存量商舖也已准备出售。集团正物色投资门槛低、现金流潜力大的业务,以增加现金流入并扩大收入基础。然而,截至本报告日期,集团仍无目标业务。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