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而集团主要业务为从事信息及通信技术、新能源及投资业务。
报告期业绩:
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3,181,465,000元减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1,552,420,000元,减幅约为51.20%。
报告期业绩回顾:
集团呈报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集团继续专注于发展信息及通信技术(‘信息及通信技术’)、新能源及投资活动分部的业务。
期内主要业务摘要如下:
1.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收益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约51.20%至约人民币1,552,420,000元;
2.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毛利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约54.92%至约人民币38,810,000元;及3.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106.53%至约人民币241,677,000元。
信息及通信技术: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信息及通信技术产生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1.20%至约人民币1,552,420,000元,占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总收益约100%。
在中美贸易战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的不利影响下,世界经济因俄乌冲突及二零二二年上半年通货膨胀等若干新风险的出现而仍然充满挑战。由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新增COVID-19感染病例数目创下新高,中国经济的复苏进一步受阻。尽管对公司信息及通信技术产品的需求依然强劲,但由于中国政府实施COVID-19封控措施,公司在深圳及赣州的工厂间歇性地暂停生产,对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的订单履约及产品发货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此外,由于直接运费受到高通胀及高燃料价格的不利影响,生产的直接成本增加。然而,公司有信心,有关情况将于二零二二年下半年恢复正常。
新能源:
于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由于COVID-19的影响延长以及随后中国的封城及旅游禁令,令新能源分部经营受到严重干扰。截至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新能源分部并无产生收益。
投资活动:
由于市场形势不利,集团并未在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展开任何投资活动。
业绩展望:
集团一直致力于调整公司的业务组织及债务水平,使公司成为一个更强大企业。公司在中国香港、深圳及赣州的三个关键业务节点,使公司在发展信息及通信技术业务方面处于突出地位。公司已在新能源业务建立非常强大基础工作。鉴于追求绿色及可持续发展能源的全球趋势,公司预计其将逐步为公司的业务做出良好贡献。在债务人对公司资产负债表重组的支持下,公司相信公司将翻开公司历史的新篇章,拥有令人满意的经营现金流,以满足公司在增长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