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于二零一七年上半年,中国公司于商品市场的激烈竞争,且多种内部因素(如财务资源有限)共同影响集团有效运营。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的可呈报分部分别为(i)开采白云石及生产镁锭;(ii)提取及装瓶矿泉水;及(iii)勘探铁矿石、煤及锰。
报告期业绩:
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营业额约为291,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7,23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就存放于认可金融机构的存款收取利息收入58港元及并无就租赁钻探机收取租金收入(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81港元)。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并无录得贷款减少收益(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92,990,000港元),而杂项收入为567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7,134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开采白云石及生产镁锭面对其他制造商的激烈竞争及营运成本效益等挑战,集团位于马来西亚霹雳州的冶炼厂(‘冶炼厂’)继续维持加工精炼镁球以供出售,而非生产镁锭的全面生产线。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就销售镁锭及相关材料产生任何收入,而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收入约6,900,000港元。
集团自二零一二年起已暂停于白云石采石场开采白云石。于二零一七年首六个月内概无于白云石采石场开采白云石(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无)。
鉴于冶炼厂录得持续毛损以及自二零一二年起暂停其采矿活动及其生产线部份运作,经参考镁的整年市况后,董事已计划于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末对此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审阅,以修订下一年的现金流量预测及计算白云石及生产镁锭的使用价值。
根据CVMSB与公司股东霹雳州经济发展机构(PerakStateDevelopmentCorporation)(‘PSDC’)的附属公司MajuperakEnergyResourcesSdn.
Bhd.(‘MERSB’)(前称HartaPerakCorporationSdn.
Bhd.)订立的协议(‘采矿协议’),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CVMSB在毋须任何初期成本的情况下获授于白云石地块开采及提取镁质白云石的专有权,为期20年,可选择续期10年。
CVMSB可向MERSB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提早终止采矿协议。CVMSB须根据所提取白云石的数量按每月最低付款向MERSB支付专利权费(见附注20(b))。截至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由于CVMSB的生产厂房自二零一二年起暂停营运,故其并无从白云石地块开采任何白云石。
...
本白云石项目的开采活动已于二零一零年开始,而有关本期间项目的摊销费用列入简明综合损益表的‘行政开支’(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行政开支’)内。
提取及装瓶矿泉水于二零一七年上半年,由于集团的现金资源紧绌,故投资于凯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龙川升龙矿泉有限公司(‘龙川’)以开发一条制造有气水的新生产线的计划仍然搁置。因此,生产线自动化及新生产线运作的延迟影响此业务分部产生的销售额。公司正与中国及中国香港若干分销商就销售瓶装矿泉水进行磋商。
龙川录得营业额约291,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288,000港元)及毛利约47,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毛损约354,000港元)。
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管理层进行定期审阅,发现龙川于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财务表现与上一财政年度同期相若。董事已查核龙川的已贴现现金流量,与去年相比并无重大恶化。公司将于本年底审阅龙川资产的公平值。
于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表中概无确认减值亏损(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勘探铁矿石、煤及锰公司现时于印尼的投资为透过非全资附属公司PT.
LaksbangMediatama(‘PTLM’)于Yogyakarta省勘探锰资源。
诚如早前报告所披露,由于董事与PTLM的法律代表出现分歧,故PTLM(包括勘探项目)自二零一二年起暂停营运。为恢复PTLM的经营及勘探活动,PTLM已就委任重新提名董事及更换法律代表而向Yogyakarta省法院申请法院裁决。根据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五日向PTLM的印尼律师取得的法律意见,法院已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作出判决,主要为规定PTLM须妥善举行股东特别大会。PTLM现正(i)物色一间律师事务所,以根据印尼法例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及(ii)物色具备适当经验及资历的合适候选人,以填补法律代表及董事的空缺。
由于第三次听证会延期并需额外时间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进一步推迟PTLM所产生的潜在收入,亦因此推迟PTLM的勘探活动所产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入。董事已审查PTLM的勘探活动的已贴现现金流量,与去年相比并无重大恶化。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此业务分部的勘探及评估资产的账面值约为24,800港元。
因此,董事认为资产的账面值与公平值相若,并将于本年底再次审阅资产的公平值。
诚如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14(c)所阐释,集团于过往年度与PT.
LaksbangMediatama(‘PTLM’)的法律代表失去联络,且尚未完成重新提名法律代表。
PTLM持有位于印尼的锰生产经营开采许可证,此令PTLM的日常营运及采矿活动陷入停滞状态,并可能影响PTLM履行有关其锰生产经营开采许可证及任何其他其将须遵守的政府规例的责任。集团的业务及未来盈利能力或会因与PTLM的法律代表失去联络而受到影响。
因董事相信,按照目前市况而言,PTLM并非有利可图之投资,故此集团决定出售PTLM。因此,有关出售乃符合公司之最佳利益。
业务展望:
董事发现,公司之核数师天职中国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数师’)因所述事宜之重要性其无法获得充足适当之审核凭据以作为对公司财务报表作出审核意见之依据而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务报表之综合报表发出不发表意见。
董事明白,编制年报让股东更好了解公司之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之实际或潜在影响乃属公司责任。
集团目前拟解决及移除本财政年度大部份不发表意见。由于董事与核数师均认为部份意见(如负债部份及可换股债券之可换股债券权益储备之公平值;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以及偿还债务而产生计息借款之公平值)可予移除,故此双方已就有关意见进行商讨。此外,集团决定出售PTLM及终止于印尼之营运,此举将有助移除有关勘探及评估资产之意见。
董事相信,移除不发表意见有助股东更为了解集团之财务状况。
自去年年初以来及直至本报告日期,集团致力于巩固其财务状况,于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财务状况已有显著改善;其后于八月份完成银行贷款的最终还款使得自二零一四年底开始的银行贷款重组计划最终得以顺利完成。
债务重组完成扭转集团的内部业务环境,使集团有机会由亏转盈,除改善其现有业务外,集团已准备就绪进行下一步业务计划,解决过往问题,进而整顿企业环境。公司亦放眼全球各地寻找新业务机遇,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联盟合作伙伴计划、业务收购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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