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主要从事提供数码媒体服务、印刷媒体服务及包括活动策划及艺人管理在内的其他媒体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收益由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约44.6百万港元增加约0.4百万港元或0.9%至本期间约45.0百万港元。有关增加乃主要归因于数码媒体服务分部收益增加,原因为客户数量及客户的营销开支增加。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数码媒体服务指提供媒体管理服务及一站式广告解决方案,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该等可交付予客户的方案发布于集团管理的数码媒体平台及其他平台,如第三方电视频道、互联网及实体广告位。
数码媒体服务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约35.7百万港元增加至本期间约42.8百万港元,增加约19.9%,主要由于本期间客户数量及客户的营销开支增加。除所得税前分部溢利于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约为3.5百万港元及5.1百万港元。集团将继续加强数码媒体服务分部,把握市场数码化带来的商机。
印刷媒体服务分部包括销售集团出版的书刊。
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印刷媒体服务的收益分别约为162,000港元及32,000港元。收益减少主要由于售出书刊数量减少所致。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除所得税前分部亏损分别约0.5百万港元及0.3百万港元。于本期间,除所得税前分部亏损减少与分部收益减少一致。
其他媒体及其他服务收入指来自下列业务的收入:(a)在集团策划的活动中展示客户的广告及推广其品牌;(b)销售该等活动的门票及商品;(c)艺人管理业务,据此,集团的签约艺人出演集团以及第三方客户策划的广告及活动;
及(d)配对、约会及婚姻顾问收入。
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其他媒体及其他服务之收益分别约为12.3百万港元及8.6百万港元。截至2024年及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除所得税前分部亏损分别约为0.4百万港元及3.3百万港元。于本期间,除所得税前分部亏损增加,主要由于顾问收入产生之溢利减少,且集团于本期间并无策划演出活动之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