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开发及建筑服务、物业投资及酒店运营。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总收入约为人民币24,509.8百万元,同比上升约10.7%。毛利约为人民币1,799.3百万元,同比减少约17.4%。毛利率约为7.3%,同比减少约2.5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录得净亏损约为人民币1,960.3百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同比减少约685.7%至约人民币2,188.9百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总收入约为人民币24,509.8百万元,同比上升约10.7%。有关上升主要是由于物业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具体而言,物业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23,976.2百万元,同增加约12.9%,占集团总收入的约97.8%;物业建筑及项目管理服务收入约为人民币246.2百万元,同比减少约57.4%,占集团总收入的约1.0%;管理及咨询服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41.9百万元,同比减少约14.2%,占集团总收入的约0.6%;商业物业租赁的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91.5百万元,同比减少约12.0%,占集团总收入的约0.4%;以及酒店运营收入约为人民币54.1百万元,同比减少约0.6%,占集团总收入的约0.2%。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物业销售,其次来自物业建筑及项目管理服务、商业物业租赁及酒店运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总收入约为人民币24,509.8百万元,同比上升约10.7%。
合约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连同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约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2,160百万元,同比减少约38.6%,合约销售建筑面积约为1,195,000平方米,同比减少约39.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约销售平均售价(‘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8,544元,同比上升约1.4%。
物业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销售收入同比增加约12.9%至约人民币23,976百万元,占集团总收入的约97.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已确认总建筑面积约1,320,337平方米,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升约24.3%。确认为物业销售之物业的平均售价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8,159元,同比下降约9.2%。平均售价下降主要是由于平均售价较低的地区已确认建筑面积增加所致。
物业建筑及项目管理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建筑及项目管理服务收入同比减少约57.4%至约为人民币246.2百万元,占集团总收入的约1.0%。有关减少主要是由于建筑及项目管理服务运营项目数量有所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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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及咨询服务:
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管理及咨询服务收入的收益同比减少约14.2%至约为人民币141.9百万元,占集团总收入的约0.6%。有关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提供服务的合营及联营公司的销售减少所致。
商业物业租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金收入产生的收入同比减少约12.0%至约为人民币91.5百万元,占集团总收入的约0.4%。有关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租物业出租率下降所致。
酒店运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酒店运营收入同比减少约0.6%至约为人民币54.1百万元,占集团总收入的约0.2%。有关减少主要是由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租率较上年有所下降所致。
业务展望:
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第一大经济圈,约占中国四份之一GDP。集团深耕长三角多年,将藉著自身当地品牌优势,继续把握该地区发展机遇,同时布局其他全国核心及具潜力城市。集团将始终秉承企业经营的初心,匠心打造高质量产品,持续进行产品的反复运算和升级,做好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继续坚持长期主义的期望。集团会依托多年丰富的开发管理经验和运营能力,持续拓展有多元化发展潜力的城市,以高效益的运营及优于市场水平的去化及回款支撑公司未来销售增长,亦以审慎判断应对变化及控制风险。
集团将继续强调‘练好内功,稳健发展,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观,坚守‘杭派精工’的品质形象。在中央政府提出的‘房住不炒’和‘保交付’的大政策背景下,坚持稳健发展,坚持聚焦深耕策略,坚持审慎融资,优化资本结构,持续改善融资成本,深化‘选择性、战略性’的资本合作战略,以求实现规模、利润、品牌的均衡发展,实现有质量及稳健的增长,给所有投资者带来长期和稳健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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