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营业范围主要为从事铜矿、镍矿、钒矿开采、选矿、冶炼以及铜、镍及其他有色金属的加工和销售。
报告期业绩:
2025年度,集团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561.3百万元,比2024年度的人民币约2,292.4百万元增长约11.7%;集团的综合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69.9百万元,较2024年度综合净利润人民币169.8百万元基本持平;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综合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94.1百万元,较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综合净利润人民币约183.8百万元增加约5.6%。集团2025年度经营业绩对比2024年度增长乃主要由于(i)2025年度电解镍销售量约为12,585吨,对比2024年度9,998吨,增长约25.9%;(ii)2025年度阴极铜销售量约为9,612吨,对比2024年度8,939吨,增长约7.5%;2025年度阴极铜平均销售价格约为每吨人民币71,505元,对比2024年度每吨人民币67,326元,上涨约6.2%;(iii)2025年度其他产品销量增加及销售价格上涨,其中,(a)2025年度贵金属物料销售量约为1,770吨,对比2024年度555吨,增长约218.9%,2025年度贵金属物料平均销售价格约为每吨人民币103,161元,对比2024年度约每吨人民币77,181元,上涨约33.7%;(b)2025年度电解钴销售量约为241吨,平均销售价格约为每吨人民币299,792元,而2024年度未销售电解钴;及(c)2025年度硫酸销售量约为224,939吨,对比2024年度205,647吨,增长约9.4%,2025年度硫酸平均销售价格约为每吨人民币338元,对比2024年度约每吨人民币196元,上涨约72.4%;及(iv)集团2025年度资产减值净损失约人民币70.8百万元,抵减了部分收益。
报告期业务回顾:
生产及营运2025年度,面对外购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压力,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提标要求,集团多措并举保障企业稳健运营。集团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及主要生产流程的升级投入,强化党建引领与内部基础管理,优化内部运行架构及生产流程技术经济指标,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确保生产达产达标。同时,延续现货与期货相点价的销售模式,以实现集团主要产品能够在较高市场价格时点实现销售,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025年度,集团共生产电解镍13,007吨,比2024年度增加约26.6%,共生产阴极铜9,007吨,比2024年度增加约2.4%。
2025年度,集团共销售电解镍12,585吨,比2024年度9,998吨增加约25.9%,共销售阴极铜9,612吨,比2024年度8,939吨增加约7.5%。
...
2025年度,集团电解镍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约为每吨人民币112,964元,比2024年度人民币117,604元下降约3.9%;阴极铜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约为每吨人民币71,505元,比2024年度人民币67,326元上涨6.2%。
2025年度,集团电解镍的平均销售成本约为每吨人民币81,181元,比2024年度人民币81,539元下降约0.4%;阴极铜的平均销售成本约为每吨人民币65,171元,比2024年度人民币61,857元上涨约5.4%。
2025年度,华瓯矿业仍处于基建期,萤石精粉尚未正式生产及销售。
2025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561.3百万元,比2024年度增长约11.7%;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169.9百万元,与2024年度净利润约人民币169.8百万元基本持平;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194.1百万元,而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183.8百万元;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约人民币0.09元,2024年度为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约人民币0.08元。
技改扩产项目及基础建设项目进展2025年度共完成投资约人民币131.4百万元,用于喀拉通克矿业进一步完善日采矿3,400吨、日选矿3,000吨、年生产水淬金属化高冰镍镍金属量8,000吨,进行矿山基础建设、车间技改工程、能源回收及相关自动化改造项目建设。
2025年度共完成投资约人民币166.8百万元,用于阜康冶炼厂进一步完善配套提高电解镍、阴极铜精炼加工能力,进行安全环保提标改造、电解系统优化改造、节能及自动化改造等项目建设。
2025年度共完成投资约人民币66.1百万元,用于新疆亚克斯进行采矿技改、掘进、充填站及外部供水管线等项目建设。
2025年度共完成投资约754.2百万元,用于华瓯矿业进行采矿、选矿以及矿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安全环保集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的安全环保工作方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红线’和环保‘底线’思维,切实做好集团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2025年度,集团实现了安全生产目标,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进行。
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于2025年2月14日,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有色’)、公司及华瓯矿业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新疆有色有条件同意转让,而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华瓯矿业权益(即华瓯矿业51%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098.08百万元。上述交易已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华瓯矿业已成为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报表已合并纳入公司之财务报表。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及通函具有相同涵义。
除上述披露外,于报告年内,公司并无其他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事项,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本公告日期,公司并无拟进行任何重大投资,亦无拟订任何重大资本资产收购计划。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