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有线数位电视业务、无线数位电视增值服务、无线数位音频芯片业务及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截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期间’),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之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29,724,000港元,较二零一七年同期(‘对比期间’)增加约97%。
报告期业务回顾:
A.(i)有线数位电视业务:
于本期间,该业务分部产生之收益约为352,000港元(二零一七年:约6,834,000港元),较对比期间减少约6,482,000港元。集团之有线数位电视业务受到观众由传统有线、卫星及广播电视转往互联网电视(IPTV)、机顶盒(OTT)及移动串流视像应用程式之全球趋势的消极影响。
本业务分部大部分收益贡献来自向新客户收取之首次安装费。由于消费模式改变,消费者以新媒体而非其他方向替代有线电视,导致本业务分部所收取之新安装费减少。由于消费模式改变及有线数位电视业务分部持续亏损,故集团决定进行业务重组,涉及(i)缩减有线数位电视业务,(ii)裁减有线数位电视业务冗余之雇员,及(iii)于缩减业务后减少其他开支。
(ii)无线数位电视增值服务业务:
于本期间,该业务分部并无产生任何收益(二零一七年:无)。
(iii)无线数位芯片业务:
该业务分部于本期间产生之收益约为24,312,000港元。于对比期间并无收益。
集团无线数位音频芯片业务主要于中国从事无线电子模组之制造、贸易、销售及分销,尤其是蓝牙晶片、芯片及电子信号接收器。为使公司之业务范围多元化及扩阔其收入基础,管理层决定在ODM中利用其现有技术并将之融入为潜在客户进行的产品设计中,藉以开发新的业务模式。与传统ODM业务模式相近,集团会就中国电子产品制造商的系统配置及升级设计、开发及销售芯片、模组及设备。现时,集团主要产品(即无线WIFI模组)设计之功能是作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移动互联网设备及其他发挥无线网络功能之无线设备之组件。于本期间,芯片模组已取得销售订单及因此相应收益已获确认。
B.证券经纪业务:
于本期间及对比期间,来自本业务分部的收益分别约为3,206,000港元及8,229,000港元。有关收益减少乃由于本年度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低迷,以及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及投资交易趋向更加审慎。
C.广告业务:
于本期间,集团已通过使用内部资源重新开展广告业务,而广告业务开始向集团贡献收益约1,854,000港元。
广告业务由一间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该附属公司’)经营,向遍及中国全国各地的客户提供全方位市场推广及广告活动服务,包括营销策划及策略、多媒体广告、数位营销、户外广告制作、数字显示及LED路牌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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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寻求拓展业务规模,并期望日后可带来丰厚的收益及溢利。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该附属公司与多名客户订立广告代理合约,总金额超过40,000,000港元,其中约6,500,000港元已根据合约条款收取。
业务展望:
集团将因应国际及中国的经济环境及现今的市场需求作出相应的业务调整。同时,集团亦一直积极寻求新的合作伙伴以祈增强集团在数位及电子产品业务之发展,集团将适时就此作出进一步公布。
于本期间,广告业务开始为集团贡献收益,集团预期广告业务将成为集团未来重要的收益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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