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主要从事提供over-the-top(‘OTT’)服务(发行及制作OTT平台上的电影、电视节目及音乐制作)。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收益约6,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800,000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减少约31.0%。收益减少乃由于OTT服务收益减少所致。外包商成本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约8,200,000港元减少至约4,700,000港元。该下跌与收益减少一致,亦归因于更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经营及行政开支相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约4,800,000港元减少至约4,200,000港元。融资成本约为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同期则约为1,3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2,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亏损约5,1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OTT服务OTT服务乃透过不同平台于中国香港提供多媒体相关服务及内容。OTT服务市场主要受可在不同装置及平台上观看的便捷性、内容的多样化所驱动。由于渗透增多及多媒体分部扩张,集团对该业务分部持乐观态度。此外,消费者不再满足于传统媒体,多媒体平台成为众多公司的选择,用于确立其产品品牌及市场。故此,多媒体平台在全球商业市场策略中的角色愈见重要。公司认为,由于集团的OTT服务于行业内富有经验,客户多元化,专门透过自家数码录像租赁平台于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提供视频点播的OTT服务,因此集团受惠于全球的大趋势。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OTT服务录得收益约6,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8,800,000港元)。有关下跌乃主要由于订阅量的减少,原因是其他OTT供应商提供更具吸引力的价格,致使竞争加剧。此外,消费者行为转向户外活动及旅行,导致家庭娱乐选项的参与度下跌。
业务展望:
中国香港广播市场正逐渐由传统的免费电视广播转向OTT广播。集团有意利用OTT平台,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各式各样的电影、流行曲及电视剧等。鉴于全球媒体内容发展迅速,而新媒体平台亦越来越受移动及互联网用户欢迎,集团希望藉助现有平台资源的优势,继续开发优质媒体内容,在文化娱乐事业上茁壮成长。
活跃订阅用户数目已于过去六个月增加超过3,000名。日益增长的订阅用户群为关键资产,乃由于其为集团带来更稳定的持续收益流、提供用户喜好的有用见解,帮助集团选择较佳内容,并为新内容、功能及高级服务创造更大的观众群体。
管理层亦正探索制作超过50部短剧,并将分配必要的资源以支持该计划。该拓展旨在迎合新兴‘快消费文化’,其中观众更偏好简洁易懂的内容。藉著投资该形式,集团旨在巩固其于高增长领域的地位,使其内容组合多元化,并提高其平台上的用户参与度,同时创造新的盈利及观众拓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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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公司与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快乐阳光’,芒果TV的营运商及国营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300413)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意向书。该合作涵盖授权现有内容及共同开发新知识产权。该合作关系令集团获得独家优质内容,并将公司与一家大型国有媒体集团并肩合作,为更多联合制作项目及创造新知识产权打开大门。该协议为对集团策略转移的有力认可,亦为集团长期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早期里程碑。
为了拓宽集团的收入来源,公司现正积极开发新业务领域,即活动管理。董事会认为,这为集团现有业务合乎逻辑而具有协同效应的延伸,原因为其建基于集团在媒体及娱乐领域的既有资产、行业关系及专业知识之上。透过拓展活动管理业务,集团旨在创造更多收益机会、加强观众参与度,并提升其内容及合作伙伴关系的商业价值。该举措亦为集团核心业务分部之间的交叉推广、扩大品牌知名度及深化整合提供潜力,从而支持其长期增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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