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i)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ii)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iii)提供电商运营解决方案服务。
报告期业绩: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30,248,000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增加约24.43%。
报告期业务回顾:
1.年内运营业绩回顾(i)概观集团主要从事(i)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ii)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iii)提供电商运营解决方案服务(该业务分部已暂停原有传统提供电商供应链服务业务,正在寻找其他合适商机中)。
集团的收入概无任何特别季节性波动,然而,集团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的特点是以项目为基础,目前主要业务收入来自具体项目,其收入取决于项目订单的获得、获得订单的合约金额和项目实施进度,因而会存在波动。
与行业表现类似,集团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以及电商贸易的毛利率通常相对较低。随着产品结构及销售策略的不断优化以及服务水平的提升,毛利率会相应有所提高。另一方面,集团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及各类增值服务通常会有相对较高的毛利率(不同项目及╱或产品的毛利率互有差异)。
(ii)收入报告期内,(i)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业务产生收入约人民币207,765,000元(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165,296,000元),与去年比较增长约25.69%。于报告期内,该业务保持良好的势头,主要老客户的订单较去年增长显著。本年度交付订单亦有所增加,促使业务收入大幅提升;(ii)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产生收入约人民币22,483,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9,747,000元),与去年比较增长约13.86%。目前该业务以建设项目为主,由于每个报告期在建项目的合约金额及项目实施进度不同,各报告期之间确认的收入金额会有一定的波动。集团一直积极拓展运营服务以提升该业务稳定收益能力。于报告期内,集团因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及市场竞争持续加剧而面临巨大压力。集团积极拓展客户市场并提高项目交付效率。因此,业务收入较去年取得一定增长。但是由于去年的基数较低,本年度的收入规模仍然不够理想;及(iii)提供电商运营解决方案服务业务并无产生收入(二零二四年:无)。该业务已暂停其原有传统业务,目前正在寻找其他合适电商服务商机,以待支持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的运营服务输出。
报告期内,集团之收入约为人民币230,248,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85,043,000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增长约人民币45,205,000元,即增长约24.43%。
(iii)毛利率报告期内,(i)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业务的毛利率约为7.89%(二零二四年:8.73%)。报告期内,集团持续落实业务销售策略,优化销售结构,增加毛利率较高品牌及产品的销售量,控制毛利率较低品牌及产品的销售,并拓展高毛利率优质客户的销售业务,以提升整体毛利率。然而,由于报告期内部分业务订单采购成本上升,以及来自毛利率相对较低之主要客户订单增长等因素影响,该业务整体毛利率略有下降;(ii)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的毛利率约为47.79%(二零二四年:32.41%)。该业务毛利率受各个报告年度进行的相关项目的毛利率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报告期内,集团减少负责实施业务项目之技术人员数目,从而有效降低项目成本投资。尽管业务收入仅实现小幅增长,毛利率却得以提升。另外,集团正积极拓展运营服务以提升该业务稳定获利能力;及(iii)提供电商运营解决方案服务业务并无产生收入及毛利(二零二四年:无)。该业务已暂停其原有传统业务,正在寻找其他合适商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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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毛利率约为11.79%(二零二四年:
11.26%)。
(iv)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报告期内,(i)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业务录得分部溢利约人民币9,839,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8,824,000元)。报告期内,集团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明显,但是由于分部整体毛利率略有降低,导致分部溢利增幅不及收入增幅;(ii)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录得分部亏损约人民币1,579,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9,637,000元)。报告期内,集团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分部亏损大幅减少。主要由于集团优化人员配置,减少实施项目技术人员数目,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同时研发开支下降,毛利率提升,亏损显著收窄;及(iii)提供电商运营解决方案服务业务已暂停其原有传统业务,故并无录得分部业绩(二零二四年:无)。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的未分配开支净额(包括未分配其他经营(开支)收入、收益或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4,817,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5,351,000元)。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的未分配开支净额包括应收借款减值亏损约人民币1,594,000元。该项应收借款为集团向其前附属公司浙江典石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典石’)提供的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元。该借款由集团先前于二零二一年授予浙江典石,当时浙江典石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出售集团’)由集团持有,用作出售集团的一般运营资金用途,该借款于集团在二零二二年出售(‘出售’)其持有的浙江典石的全部股本权益完成(‘完成’)后并未结清。由于浙江典石于完成后不再为集团的附属公司,故该借款构成对独立第三方的财务资助。于本报告年度末,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集团会计政策,本著审慎原则,集团参考外部评估结果对应收借款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采用应用信贷风险方法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估计应收借款的减值亏损。集团以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应收借款的减值亏损拨备,确认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减值亏损拨备约人民币11,000,000元,因其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大幅提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报告有关应收借款减值亏损。
由于上述主要因素的累积效应,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每股盈利分别约人民币1,087,000元(二零二四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6,506,000元)及人民币0.21分(二零二四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人民币1.28分)。
业务展望:
1.手头订单╱销售合约情况报告期内,集团的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业务与业内知名的硬件及软件供应商保持密切合作关系,集中资源维护现有计算机硬件销售服务及系统集成服务,鼓励开发新客户,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客户集中度同比有所改善,为该业务的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由于集团资源有限,需要专注于主要现有客户订单增长的可持续性。集团的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的建设服务合约正按计划在浙江省内外多地实施,并与当地城市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挖掘客户需求,提供‘数字市民及市民卡服务平台’、‘居民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城’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产品的建设、改造及更新服务,同时在国内江西省及江苏省等外省其他多个城市通过战略合作等方式争取业务合约订单。于报告期内,新客户市场取得一定进展,但尚未达到理想的业务订单量。集团将继续深化市场渗透,以加深与潜在客户的合作意向,为后续产生新合约订单打好基础。集团的提供电商运营解决方案服务业务正在寻找其他合适的商机增加收入。
2.新业务或新产品之未来展望报告期内,集团持续深化业务转型,致力实现战略突破。集团在二零二六年三月完成了H股增发,所得增发募集资金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重点投向智慧城市相关解决方案升级、新业务场景拓展及营运资金补充,为集团战略落地提供坚实资金支撑,助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集团将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托现有业务与技术优势,积极导入人工智能技术,开拓多元应用场景,持续挖掘新商业机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新业务及新产品创新,构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商业生态;同时通过募集资金的精准投放,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集团将紧密顺应国家普及人工智能应用的发展大势,以本次增发募集资金为重要支撑,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产品迭代与能力升级,加大对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中‘ToB’端客户群体的战略投入,切实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具体而言,集团将重点强化该业务的客户运营能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优化客户对接与维护机制,为现有及新增国内外企业客户的更多项目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有力支撑,深化客户合作粘性;同时,将合理运用募集资金,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持续优化解决方案、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拓展项目运营及数据分析团队,吸纳专业人才、完善团队架构,进一步增强集团在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领域的服务能力、响应效率与项目交付质量,进而挖掘更多业务商机、拓展市场空间。实现募集资金与主营业务的深度融合。
再一方面,集团将积极推进硬件及计算机软件销售业务,优化及拓展海外市场策略及销售结构,增加新品牌合作及系统集成能力提升,挖掘更多潜在优质客户多元需求,提升业务增长。同时强化内部业务协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激励团队依托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寻求配套服务机会,发挥募集资金对业务协同的推动作用,优化集团业务布局。
此外,集团计划重新评估并尝试重启电商运营解决方案业务,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自身技术优势,探索适配市场需求的服务模式,通过资源倾斜与模式创新,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丰富集团业务生态,提升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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