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于该期间之主要业务为殡仪业务、贷款融资业务及老人院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该期间’)之主要业务为殡仪业务、贷款融资业务及老人院业务。于该期间,集团合共录得约66,552,000港元未经审核的总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的约70,787,000港元比较,下降了5.98%,主要由于该期间集团的殡仪馆的营业收入减少及运营成本上升所带动。集团于该期间未经审核的总亏损约为28,651,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殡仪业务
于该期间,集团源自提供殡仪相关服务及买卖殡仪相关产品未经审核之总收入约为54,930,000港元,比去年同期的约62,849,000港元下降12.6%,主要由于集团的殡仪馆的营业收入减少所致。而录得的未经审核毛利约为19,920,000港元,比去年同期的约28,277,000港元下跌29.55%。
截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集团源自于九龙殡仪馆(‘九龙殡仪馆’)提供殡仪相关服务及买卖殡仪相关产品未经审核之总收入约为54,704,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的约62,849,000港元比较,下降12.96%,毛利约为19,693,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的约28,277,000港元比较,下跌30.36%,而未经审核分部溢利#约为8,017,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的约8,441,000港元比较,下跌5.02%。集团将继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及加大广告投入以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以增加九龙殡仪馆的利用率,并尽力控制成本及支出。
内地殡仪业务方面,集团已投入资源开发惠东华侨墓园。惠东墓园之基础建设工程(包括墓园区之道路景观及绿化等)已完成并作试业阶段。于该期间,集团源自惠东墓园提供殡仪相关服务及买卖殡仪相关产品之未经审核之收入约为226,000港元,未经审核之净亏损约为1,684,000港元与去年同期未经审核之约3,424,000港元净亏损比较,下跌约50.82%。由于惠东墓园未被客户认知所致,集团将继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及广告投入,以增强惠东墓园的推广及销售。
贷款融资业务
贷款融资业务收入主要由公司间接全资附属之财务公司所带动,该财务公司持有中国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下的有效放债人牌照,合资格向客户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于该期间,集团源自提供贷款融资业务未经审核之总利息收入约为11,622,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约为7,938,000港元比较,上升约46.41%,此主要由于集团增加投放资源发展贷款融资业务有关。分部溢利#约为3,908,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的约6,574,000港元比较,下跌约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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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院业务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福荣(中国)有限公司(‘福荣’)与一独立第三方在中国成立之合营公司(‘合营公司’)-惠州市福泽颐养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造、管理及经营位于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的一间社会老龄人托养中心。合营公司将使合营方能够于广东省发展经营社会老龄人托养中心业务,且将会吸引中国香港长者入住。公司相信,拟建之社会老龄人托养中心将为集团于惠东经营的墓园带来协同效益。
由于合营公司仍在初起步阶段,市场未广泛认知,因此该期间并未有任何源自老人院业务之收入。此外,惠东县政府正落实惠东县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政策,公司会密切留意事态发展,对项目发展之影响。
业务展望:
集团仍将主要致力于其位于九龙大角咀及中国惠东之殡仪业务。
集团亦将继续积极物色及识别有助于为集团带来更稳健利润之其他业务,透过收购及拓展不同的业务来为集团带来新的增长点。
公司相信多元化的战略将增加股东权益价值以及达到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公司相信多元化的战略将增加股东权益价值以及达到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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