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为:(i)物业开发(包括物业管理服务);(ii)于中国香港提供金融服务(公司附属公司持牌进行根据中国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2、4、9类受规管活动及根据中国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提供放债服务);及(iii)制造及销售口罩及相关产品。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本期间」),集团录得收入约24,300,000港元,较2020年的收入约3,800,000港元增加约6.4倍。收入增加主要由于物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管理服务所致。
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于本期间约为1,700,000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溢利44,100,000港元)。转为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乃主要由于2020年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一次性收益所致。就集团的相关经营业绩而言,撇除多项非经营性项目(即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及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亏损)后,因(i)物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管理服务所得经营溢利增加及(ii)有效控制成本,于本期间录得经营溢利6,400,000港元(于2020年录得经营亏损5,200,000港元)。
于2021年9月30日,集团的净资产状况约为102,900,000港元(2020年12月31日:111,6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a)物业开发于本期间,物业开发业务应占收入约为22,100,000港元,此乃源于为房地产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b)金融服务此分部涵盖多种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咨询服务、保险经纪、放贷及资产管理。
于本期间,集团于此分部录得收入约698,000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500,000港元)。
集团从事放贷业务,包括个人贷款、税务贷款、小企业贷款、专项贷款及债务合并贷款。
于本期间,集团于此业务录得收入约686,000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约1,500,000港元),而于2021年9月30日,放贷业务之贷款组合毛额为12,700,000港元。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导致市场气氛不稳定,集团一方面已采取更为审慎之措施,收紧新增贷款之信贷审批和贷款再融资申请,另一方面已加强债务收回功能,以减低信贷风险。
董事会认为集团该分部的业务面对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及信贷风险。此外,集团并没有交易持仓,以减低价格风险及外汇风险。
(c)制造及销售口罩及相关产品集团已于2020年开展制造及销售口罩业务。于本期间,该分部收入约为1,500,000港元,而分部亏损约为293,000港元。
业务展望:
董事会认为,继续整合集团现有金融服务及透过提供物业项目管理服务扩展物业开发业务的范围,乃符合集团之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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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物业开发业务中捷项目第一个建筑群已于2020年10月向当地机构取得建筑工程开展许可证后于2020年11月开始动工,总包工程预计将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第一个建筑群住宅物业预售已于2020年12月启动,约40%已售出。
黄骅项目该项目第一期规划工程自2020年10月起开始,以及施工工程预计于2022年上半年开展,惟须待监管机构授出所有必要的批准。
下朱庄项目该项目有两期规划,包括工业园区及配套办公室。第一期的规划工程正在进行,并须与地方政府进行磋商。
物业项目管理集团已获委聘就两个物业开发项目提供管理服务,并于近期取得多个短期项目的若干新合约。集团将继续努力寻找及签订新合约(包括长期及短期)以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提高收入及经营溢利。
(b)金融服务业务鉴于消费者更加青睐可产生稳定收益的长期投资产品,除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外,该等产品亦可进一步保障退休生活,故集团已集中资源寻求、物色及确定于基金、债券及保险等常见理财产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以建立相关专业团队,实现理财业务的业务目标。
作为提供理财服务的预先安排,集团已与一家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订立共同经纪业务合约。
尽管与潜在客户就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受规管活动所进行的讨论已中止,但集团正积极寻求任何其他客户或业务伙伴,以扩大其在受规管活动方面的经营范围。
除理财业务外,集团将继续规划及实施不同策略,力求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发展其互联网证券经纪业务。
(c)口罩业务收入及溢利降低乃主要由于市场价格竞争及欧洲部分政府采取的价格控制措施。鉴于Delta变异病毒株涌现,预期口罩的需求将会持续一段时间,集团将继续密切监察市场,以采取适当应对措施改善此分部的收入及盈利能力。
展望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球市场将持续笼罩在经济、政治及公共健康风险的阴霾下,包括中美贸易战及疫情,将对全球各个商业领域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尽管出现该等挑战,董事会认为商机一直存在。集团将审慎处理其业务与任何其他预期将对集团盈利能力及现金流产生正面影响之商业领域之资本分配,并继而使其股东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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