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于中国生产各种糖果,包括凝胶糖果、充气糖果及硬质糖果。
报告期业绩:
集团收益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49,019,000元减少约22.7%至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约人民币37,890,000元。此外,集团收益亦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约人民币19,229,000元减少约33.0%至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约人民币12,886,000元。本期间收益减少主要由于本期间中国需求下降及来自其他糖果生产商的激烈竞争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于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集团维持侧重于生产各类糖果产品。于集团生产的各类糖果产品中,凝胶糖果产量一直居首位。
于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集团的收益受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及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其他糖果生产商的激烈竞争所影响。虽然如此,于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来自东南亚及美国的海外客户继续为集团收益的主要来源。集团将继续出席海外的展览会,以推广其产品及开发新客户。
集团一直致力于维持多元化及新颖的产品组合,董事认为此对吸引现有及新客户至关重要。集团亦继续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及质量监控以及优越的工作环境,此有助集团持续改善产品及提高产品供应。
为提高公司股东(‘股东’)价值,公司决议将其业务扩大至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中国香港上市公司股份)。为促进上述投资业务,执行董事洪荫治女士全资拥有的公司(‘贷方’)与公司一间附属公司(‘借方’)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贷方同意按年利率5%向借方贷款75,000,000港元,为期两年,且贷方有撤回贷款及要求即时还款之凌驾性权利(‘贷款协议’)。上述金融资助构成获创业板上市规则完全豁免的关连交易。
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Sky City Ventures Limited(‘Sky City’)与一名卖方(为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在中国香港持有物业的巨福有限公司(‘巨福’)。该交易获创业板上市规则完全豁免。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Sky City与一名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根据买卖协议,SkyCity同意购买黄河证券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0%。该交易于本报告日期尚未完成。
业务展望:
鉴于未来几年充满增长机遇,全球糖果行业的前景将甚为乐观。根据市场研究公司的研究结果,于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零年预测期间,全球糖果市场将按复合年增长率3.80%增长。同时,研究亦指出,科技持续创新、无糖糖果产品的需求增加、送礼趋势有所上升、强力的营销活动、糖果产品种类繁多、职业女性人数上升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可支配收入增加等因素被确定为糖果行业的增长动力。美国糖果市场于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零年预测期间的收益将按复合年增长率1.57%增长,而于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间,中国糖果市场预计将按复合年增长率5.1%继续增长。糖为集团其中一种主要原材料,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预期糖价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三零年预测期间将维持于二零一六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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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认为,鉴于来自其他糖果制造商的持续激烈竞争及中国经济放缓,集团于本期间的营业额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尽管未来挑战重重,集团将透过强化其团队、改善管理、增加产品种类及扩大产能,并参加海外展销会以推广其产品以及开发新市场及客户,致力巩固集团于糖果行业的地位。集团将继续于糖果行业寻求商机,以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提高股东价值,公司决议将其业务扩大至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上市股份、物业及证券公司)。
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SkyCity与一名卖方(为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在中国香港持有物业的巨福。该交易获创业板上市规则完全豁免。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Sky City与一名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SkyCity同意购买黄河证券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0%。该交易于本报告日期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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