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建筑玻璃产品。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节能安全玻璃产品的收入为人民币67,721千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81,690千元),占公司总收入的94%(二零二四年:99%)。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智能玻璃产品的收入为人民币4,509千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156千元)。
集团的总收入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82,846千元下降13%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2,230千元,主要由于生产及节能安全玻璃产品产生的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董事会兹此提呈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相应期间的比较数字。
业务展望:
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上市日期’)在联交所GEM上市,上市所筹得资金为集团未来发展奠定稳健基础。
近年来,与镀膜玻璃有关的市场及技术发展显著,主要推动力来自中国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建筑节能政策及标准,如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颁布的《玻璃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根据独立全球咨询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沙利文’)的资料,中国镀膜玻璃产量预期将由二零二一年的130.8百万平方米增至二零二六年的171.6百万平方米,复合年增长率约为5.6%。镀膜玻璃作为公司的主要节能安全玻璃产品,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一种节能玻璃。公司相信将能够凭藉从事镀膜玻璃生产的专业化能力,充分把握中国市场镀膜玻璃需求持续增长所带来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