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及衍生业务,影视剧的制作发行、艺人经纪、游戏及其他衍生业务。
电视剧及衍生品、电影及衍生品、艺人经纪、网络游戏
电视剧及衍生品 、 电影及衍生品 、 艺人经纪 、 网络游戏
制作、发行、复制: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综艺、专栏、专题;摄制电影;艺人经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以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名称 | 2023-06-30 |
---|---|
营业收入:艺人经纪(元) | 4223.83万 |
营业收入:影视剧及衍生品(元) | 3815.55万 |
营业收入:电商(元) | 1530.56万 |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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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5.79亿 | 60.40% |
客户二 |
1.00亿 | 10.43% |
客户三 |
5311.93万 | 5.54% |
客户四 |
4500.90万 | 4.70% |
客户五 |
993.38万 | 1.04%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5077.09万 | 15.62% |
供应商二 |
2363.00万 | 7.27% |
供应商三 |
2087.59万 | 6.42% |
供应商四 |
1903.59万 | 5.86% |
供应商五 |
1328.02万 | 4.09%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1.20亿 | 29.19% |
客户二 |
8127.12万 | 19.77% |
客户三 |
6324.05万 | 15.38% |
客户四 |
1410.00万 | 3.43% |
客户五 |
908.17万 | 2.2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5569.70万 | 12.35% |
供应商二 |
4752.00万 | 10.54% |
供应商三 |
2056.91万 | 4.56% |
供应商四 |
1210.23万 | 2.68% |
供应商五 |
868.81万 | 1.93%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6615.00万 | 34.00% |
客户二 |
5310.00万 | 27.30% |
客户三 |
1800.00万 | 9.25% |
客户四 |
1782.87万 | 9.16% |
客户五 |
1550.83万 | 7.97%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2462.26万 | 12.92% |
供应商二 |
1735.21万 | 9.10% |
供应商三 |
1171.98万 | 6.15% |
供应商四 |
1040.00万 | 5.46% |
供应商五 |
450.00万 | 2.36%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2.69亿 | 47.04% |
客户二 |
1.13亿 | 19.74% |
客户三 |
3507.11万 | 6.13% |
客户四 |
3496.35万 | 6.11% |
客户五 |
2142.00万 | 3.74%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9400.00万 | 12.31% |
供应商二 |
6075.00万 | 7.96% |
供应商三 |
5700.00万 | 7.47% |
供应商四 |
4500.00万 | 5.89% |
供应商五 |
1700.00万 | 2.23%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6.71亿 | 47.66% |
客户二 |
2.19亿 | 15.54% |
客户三 |
1.20亿 | 8.52% |
客户四 |
1.03亿 | 7.31% |
客户五 |
3257.56万 | 2.3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7920.00万 | 7.17% |
供应商二 |
7390.00万 | 6.69% |
供应商三 |
6190.23万 | 5.60% |
供应商四 |
4500.00万 | 4.07% |
供应商五 |
2760.00万 | 2.50%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99,483.0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31%。其中,艺人经纪收入为42,238,325.4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6%;受项目周期影响,影视剧及衍生品收入为38,155,542.1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7.61%,主要为影视剧多轮发行;电商收入为15,305,615.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6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为-19,945,180.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99,288.3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6.32%。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99,483.0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31%。其中,艺人经纪收入为42,238,325.4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6%;受项目周期影响,影视剧及衍生品收入为38,155,542.1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7.61%,主要为影视剧多轮发行;电商收入为15,305,615.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6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为-19,945,180.6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99,288.3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6.32%。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新时代党对文艺工作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始终坚持以弘扬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中华文化精神为己任。公司坚持深耕影视文化产业,围绕打造百年IP、建设制作服务管理平台和艺人服务管理平台,稳步推进专业化、数字化、平台化的战略布局。
1、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坚持打造优质内容,加强制作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主业,在行业降本增效及科技高速发展的趋势下,坚定战略方向、拥抱产业变革。公司持续推进制作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与主创良好的合作机制,搭建数字化、工业化的内容制作体系,保证持续产出高品质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平台实现首播的影视剧包括《莲花楼》《我们的日子》等;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为《十年一品温如言》《莲花楼》等。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实现首轮播出的影视剧:
(2)打造专业化的艺人服务管理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艺人经纪产业布局,打造艺人经纪服务管理平台。公司加强对艺人经纪服务团队的持续优化;同时,注重对艺人专业素养、道德品质的培养及提升。公司不断优化艺人管理服务平台,标准化整合资源及服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及业务数字化。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欢瑞新生计划,加强对于优秀新人演员的培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任嘉伦、成毅、张予曦、侯梦瑶、张睿、刘学义、何中华等二十余位签约艺人。
(3)打造自有IP体系,深化IP运营
公司深化打造自有IP体系,围绕核心IP进行立体化开发,推出优秀作者的IP共建计划,与业内知名作者、编剧建立长期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对《十州三境》《捕星司》《枭臣》《千香引》《佳偶天成》《凤倾天阑》《谪仙》《周瑜传》《万古修罗》《齐天至圣》《镜花缘传奇》《天香》和《蝮蛇行动》等40余部剧本和小说的影视剧改编权等权益。
(4)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专业化、数字化、平台化建设
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公司“三会一层+独立董事”的治理结构,强化总裁办公会的运作机制,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运营和人力机制。同时,逐步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加强人才储备。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搭建流程化、数字化的制作服务管理平台,对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同时,艺人业务也加强了线上平台服务,打造专业化、标准化的体系。
2、行业发展情况
2022年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锚定2035年我国建成文化强国远景目标,为行业未来五年的内容创作创新与监管、完善市场体系、加强国际传播、改善行业风气等方面确定了方向。围绕着推进新时代电视剧精品创作,提出加强创作规划布局、提升原创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作品质量、推动电视剧制作提质升级、健全优秀作品传播机制、完善电视剧综合评价体系。在建设高标准电视剧市场体系方面,规划明确,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电视剧市场主体活力,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影视行业进入了提质减量的新周期,影视公司更加聚焦于优质内容和坚持长期主义,正在打造出更为健康的行业生态,并引导各生产环节进入正向循环。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数据,2023年上半年获得发行许可证的剧目为70部、2106集,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41%、15.66%。根据艺恩咨询《2023H1国产剧市场及趋势研究报告》的数据,2023年上半年长视频平台共上线国产剧136部,同比下降4.9%,从播出方式来看,长视频平台独播剧占比为83%,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2023上半年剧集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剧集市场整体及播映指数TOP20好评度均值,同比分别提升5.7%和8.3%。
随着行业政策落地、市场环境优化,将加速影视行业规范化、数字化的进程,另一方面行业更加注重精品内容和优质IP的打造,有利于降低内容投资的风险,影视公司共同寻求内容价值的最大化,充分发挥IP价值。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领先的精品内容制作能力,着力打造自有IP体系,拥有丰富的优质内容矩阵储备。公司历年投资制作的影视剧《大唐荣耀》《锦衣之下》《秋蝉》《琉璃》《山河月明》《沉香如屑》《莲花楼》等多部剧集先后登陆各大平台,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收视;公司的剧集引领了影视剧行业模式及内容题材的创新,在制作与发行方面占据领先地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对《十州三境》《捕星司》《枭臣》《千香引》《佳偶天成》《凤倾天阑》《谪仙》《周瑜传》《万古修罗》《齐天至圣》《镜花缘传奇》《天香》和《蝮蛇行动》等40余部剧本和小说的影视剧改编权等权益。
2、建立了完善的艺人培养体系,规范化的艺人服务管理平台。公司加强对艺人经纪服务团队的建设,持续深化艺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持续探索艺人服务专业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公司搭建了艺人管理服务线上平台,标准化整合资源及服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及业务数字化。公司历年来培养、服务了诸多优秀艺人。
3、拥有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层和专业人才,与优秀主创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影视剧制片管理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具备多年行业从业经历。近年来,基于战略调整及核心价值观,公司大力启用了靠谱、专业的管理人才及行业人才,持续团队优化。凭借较强的影视剧制作能力和良好的机制,公司拥有良好的外部人才资源聚集能力,与业内诸多知名编剧、导演、演员均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4、搭建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及中后台体系及数字化的运营平台。公司建立了细化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包括项目委员会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对制作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为内容制作提供良好的支持。同时,公司建立了线上的艺人经纪服务平台,标准化整合资源及服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及业务标准化。
5、明确战略方向,始终坚持以深耕产业的心态经营主业。公司以打造百年IP为核心,围绕建设制作服务管理和艺人服务管理平台,稳步推进相关业务。公司围绕着主营业务,将积极探索新科技、新消费赋能产业,不断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电视剧行业(包括网络剧)
电视剧行业属于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行业,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对题材和主创人员等方面较为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对电视剧业务的策划、制作、发行、播放等各个环节构成重要影响。
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检验影视剧质量的方式为市场的接受程度,体现为影视剧发行后的美誉度、收视率、点击播放率或分账收入。市场的接受程度与观众的主观喜好和价值判断紧密相关,观众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自身偏好选择影视剧,并且观众自身的生活经验与自身偏好也处于不断变动的过程中。因此,影视剧制作企业需要更加精准的对市场变化做出判断,才能确保影视剧作品得到市场的认可。
影视剧行业的侵权盗版现象主要体现为网络侵权播放以及盗播电视剧。由于从事盗版业务能牟取高额利润,且消费者能以低廉的价格、方便的渠道获取盗版产品,因此侵权盗版现象一直屡禁不止。侵权盗版产品分流了电视剧观众,影响了电视剧尤其是精品剧的收视率和网络点击播放率,进而影响制作企业的播映权转让收入和分账收入。
影视剧拍摄制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比如将他人小说改编为剧本、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作为影视剧插曲等。为了避免出现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纠纷,公司已尽可能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许可或者与相关合作单位或个人就相应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但如果原权利人自身的权利存在瑕疵,公司即使获得了其许可或进行了约定,也仍然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
2、艺人经纪行业
艺人工作具有高压力、高强度的特点,部分艺人对自身行为约束不足,可能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公司一直重视对签约艺人品质的考察和对艺人日常行为的约束,但若公司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旗下艺人未来可能发生的过失行为,将对该艺人的经纪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通常约定了一个固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内,艺人有可能提出解约。若公司不同意,艺人仍可通过仲裁调解或法院诉讼的方式提出其主张,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影视剧主要集中在每年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进行发行,而下游客户一般在影视剧播出完毕一段时间后才支付大部分款项,造成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影视剧发行和收款时点的时间差,会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的波动,使得公司资金管理的难度加大,资金短缺风险增加。虽然公司一直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与排查工作,但公司整体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如果出现未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力度、加快资金回笼,以及尽量多地通过预收款等方式来平滑应收账款变化带来的资金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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