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6 次,其中成功 5 次,失败 1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35.00亿 元。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6.22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1-09-28 |
实际发行数量:1.47亿股 |
发行新股日:2021-09-30 |
实际募资净额:9.07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0-10-13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6.22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0-09-22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3.30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0-04-30 |
预案募资金额:
12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0-04-14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7-04-06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13.72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6-11-17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08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6-02-25 |
预案募资金额:
14.77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6-01-30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16.35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5-12-24 |
实际发行数量:8752.19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5-12-24 |
实际募资净额:14.31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5-11-10 |
预案发行价格:
16.35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5-10-21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8752.19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5-05-06 |
预案募资金额:
14.31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5-04-18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16.35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5-12-24 |
实际发行数量:2678.34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5-12-24 |
实际募资净额:4.20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5-11-10 |
预案发行价格:
16.35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5-10-21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2678.34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5-05-06 |
预案募资金额:
4.38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5-04-18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19.60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5-01-26 |
实际发行数量:2479.59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5-01-14 |
实际募资净额:4.86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4-11-21 |
预案发行价格:
19.60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4-09-17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2479.59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4-07-05 |
预案募资金额:
5.43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4-05-20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18.01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15-01-26 |
实际发行数量:1499.17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15-01-14 |
实际募资净额:2.56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14-11-21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17.64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14-09-17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530.61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14-07-05 |
预案募资金额:
2.7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14-05-20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定价方式: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
用途说明: |
1.行业智慧云解决方案研发项目;2.基石研究院建设项目;3.销售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