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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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1 | 首发A股 | 2012-05-23 | 3.72亿 | 2015-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12-1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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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碳”)40%股权全部内部转让至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碳汇”)。本次内部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上海金碳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3-11-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21.6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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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将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福建金森基于公司自身现有产业情况,并综合考虑水电等绿电行业与公司生态型、资源型和可持续型的经营特征和宗旨的结合情况,战略性探索发展水电绿电业务,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为此,公司拟现金购买将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乐国投)持有的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电力”或“标的公司”)21.66%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金湖电力的参股股东。 |
公告日期:2022-12-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巩固区域市场竞争优势、保障森林资源经营子公司的办公(生活)场所、木材堆放等使用需求,公司计划参与公开竞标购买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金森集团)公开挂牌竞价的产权转让的土地及相关附属建筑物。 |
公告日期:2015-12-04 | 交易金额:8423.6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日与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附生效条款),转让出售公司下属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细胞工程种苗繁育中心、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绿园经营分公司和将乐县金森林木种苗有限公司紫薇产业园分公司部分资产。公司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家分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资产进行了审计,为本次资产转让提供了价值参考依据。同时,为表示本次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委托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三家分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7,516,0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32%,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资产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24 | 原始质押股数:3796.6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17至 2024-11-17 |
出质人: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将其持有的3796.6900万股股份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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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11-24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17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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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21-11-24 | 原始质押股数:3796.6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22至 2024-11-22 |
出质人: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将其持有的3796.6900万股股份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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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11-24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22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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