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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6-12-27 交易金额:1.50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75%股权

买方:诺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卖方: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嘉成林业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25日在北京产权交易,以联合挂牌的形式,以20,000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诚通”)的100%股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5%股权)。

公告日期:2015-08-18 交易金额:28.87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佛山诚通所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共50,856股)

买方: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受环保、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简称“佛山诚通”)生产经营环境持续恶化。经佛山诚通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佛山诚通公司已进入关闭清算状态。基于以上特殊情况,佛山诚通拟将所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的股份(总共50,856股,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3,558元)转让给本公司,价格为经北京正行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288,700元,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受让上述股权。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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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185.46万 0.00 -185.46万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合计 1 185.46万 0.00 -185.46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珠海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估)% -185.46万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1-07-10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换股吸收合并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华包B”)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正在筹划由冠豪高新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粤华包B(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本次合并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合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20200923: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514号),原则同意冠豪高新吸收合并粤华包及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 20201016:2020年10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15号)(以下简称“深交所《问询函》”)。根据上交所《问询函》和深交所《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20201121: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1215:股东大会通过 20201225: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450)。就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公司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0122: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45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0219:《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 20210226: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10305: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10312:2021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210320: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对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补充和更新。 20210414: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0号)。 20210604:本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现金选择权派发完毕后即进入申报程序。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于2021年6月2日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出具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中心支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外汇业务的批复》(湛汇复〔2021〕1号) 20210607: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粤华包”)已于2021年6月4日刊登《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股票将自2021年6月11日起开始停牌,此后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进行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2021年6月10日为公司股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0210608: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0号)核准。 20210622:现金选择权实施。 202107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8.1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 20210709: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现金选择权的派发、申报等相关工作,不再进行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8.1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 20210710:于2021年7月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受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70>号)。根据函件内容,深交所正式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公告日期:2021-07-10 交易金额:245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广东冠豪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冠豪高新已于2020年纳入“科改示范行动”企业名单,为落实“科改示范行动”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台账的具体部署任务,进一步突破行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在新材料领域进行科技创新,打造“科改示范行动”标杆企业,根据《冠豪高新“科改示范行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红塔仁恒拟与冠豪高新共同出资设立广东冠豪高新特种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红塔仁恒拟投资2450万元,持股比例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