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省内部分高速公路项目,绿色能源投资业务以及沿线资源综合开发。
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079,978千元,同比降低约23.30%,其中:高速公路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273,610千元,同比降低约2.25%;建造服务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693,687千元,同比降低约61.10%;交通服务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036,753千元,同比降低约0.49%;交通物流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7,300千元,同比降低约74.63%;新能源科技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8,628千元,同比降低约19.71%。归属于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838,351千元,同比增长约20.09%;基本每股收益计约人民币0.260元(2024年同期:约人民币0.22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集团总资产约人民币61,322,641千元,资产净值约人民币20,672,821千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1)高速公路分部收入为人民币2,273,610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2,325,982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25%。其中:(a)成渝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2,164千元或0.52%;(b)成雅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1,741千元或2.33%;(c)成仁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1,254千元或7.21%;(d)成乐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2,711千元或0.92%;(e)城北出口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2,481千元或4.93%;(f)遂广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4,597千元或3.50%;(g)遂西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3,516千元或4.10%;(h)二绕西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4,846千元或6.09%。报告期内影响集团车辆通行费收入的主要因素详见本公告之集团收费路桥业务经营情况;(2)(3)113建造服务分部收入为人民币693,687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1,783,253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1.10%,主要是:一是服务特许经营安排相关之建造合同收入人民币650,437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1,760,325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3.05%,主要为根据投入比例法确认成乐高速扩容建设工程项目及天邛高速公路BOT项目建造合同收入;二是第三方工程之建造合同收入为人民币43,250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22,928千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64%,主要是根据投入法确认之芦山县龙宝大PPP项目及芦山县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项目建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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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分部收入为人民币1,036,753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1,041,825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0.49%,主要是本期商品及贸易销售收入减少所致;(4)(5)交通物流分部收入为人民币27,300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107,614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4.63%,主要是公司暂停北粮南运项目所致;
新能源科技分部收入为人民币48,628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60,567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9.71%,主要原因是实施路内充电站差异化收费,同时本期充电模组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业务展望:
1.聚焦核心主业,保持稳定发展以高速公路板块为核心,强化主业基础。一方面,做优存量,公司将加速推进成乐扩容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做大增量,采取原路升级扩建、资产整合、并购优质路产等策略,扩大路产规模。同时,提高高速公路养护质量、安防效能与技术实力,提升服务品质与经济效益,推动跨板块协同发展。2.抢抓政策机遇,促进多元发展在多元产业布局上,资本运作板块,发挥投资平台作用,深化资本运作,参股或控股蜀道集团内部优质标的,提升轻资产比重;服务区运营板块将以‘一区一品’为抓手,优化转岗员工配置效能,提升自营点位运营质量,实现车流向现金流的高效转化;氢能业务将聚焦特定路段商业化试点,探索重卡氢能应用市场化路径;新能源板块将拓展储能、售电等创新业务模式。
3.树立‘市场化’的经营观念,增加业务效益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树立市场化经营理念,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导向,致力于为股东及员工实现可持续发展价值。一方面,构建精细化资源配置体系,强化预算全流程管控与支出效能评估,确保资源精准投放于核心竞争力提升及效益产出关键领域。另一方面,培育主动型市场拓展能力,推动业务团队深度融入市场竞争,全面激发组织运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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