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为(i)于中国通过深圳市能效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技术服务;及(ii)于中国通过上海南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湖州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包括融资及融资租赁服务、保理服务及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本年度实现收入约港币23,000,000元,较上一财政年度增加约港币22,900,000元。该增加乃主要由于营运策略改变及于本年度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及物业技术服务,为集团带来新增收入来源。
报告期业务回顾:
物业技术:
服务诚如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六日的公布所披露,于二零二零年四月,集团已与当地非控股股东(‘当地伙伴’)在中国深圳成立一间附属公司(‘深圳附属公司’)。深圳附属公司从事提供物业技术服务(‘物业技术业务’),运用及整合软件(即程式及算法)、硬件(即互联网传感器及设备)及数据协助个人、业主及物业管理人有效管理及优化其房地产使用,预期把握中国物业技术服务持续增长的需求。深圳附属公司由集团及当地伙伴营运,其中集团投入其发展资源及业务网络,而当地伙伴投入科技及品牌资源。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供物业技术分部实现收入约港币15,600,000元,分部亏损约为港币8,000,000元。
金融服务业务-经营租赁:
集团之经营租赁业务主要透过Optimus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湖州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湖州金寓宏’)及其附属公司进行。集团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于中国湖州建立其首个汽车经营租赁业务,鉴于该业务走势强劲,集团随后成立并扩展其经营租赁业务至国内其他新的战略地点,包括宁波(于二零二零年五月)、绍兴(于二零二零年五月)、长沙(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嘉兴(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佛山(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及湖州的另一个新地点(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就汽车经营租赁业务而言,集团(作为出租人)将车辆交付给最终用户(作为承租人),而最终用户将定期向集团支付租金作为回报。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营租赁分部实现收入约港币7,100,000元及分部溢利约为港币1,300,000元。
金融服务业务-融资及融资租赁:
诚如下文‘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一节所披露,于本年度,集团收购Optimus Financial Group Limited(‘Optimus’)(于中国从事提供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业务)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1%。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金融服务分部(包括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产品)实现收入约港币2,200,000元(二零二零年约港币100,000元)及分部溢利约为港币1,100,000元(二零二零年亏损约港币7,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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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务-保理:
集团保理业务透过Optimus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苏金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集团向客户提供融资,融资以(其中包括)彼等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及向彼等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包括审阅与应收账款有关的文件、收取应收账款,并就应收账款相关事宜定期向客户汇报。集团取得利息收入以及所提供服务之专业费用作为回报。在向潜在客户授出贷款前,集团评估潜在借款人的信贷质素及╱或应收款项质素并厘定授予借款人的信贷限额。授予借款人的信贷限额由管理层定期检讨。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保理服务分部录得收入港币200,000元(二零二零年约港币54,000元)。分部亏损由二零二零年约港币2,300,000元减少至二零二一年的亏损约港币1,800,000元。金融服务分部之整体业绩由二零二零年的亏损约港币10,100,000元大幅增加至本年度的溢利约港币700,000元。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中国融众34.86%之权益:
中国融众及其附属公司(‘中国融众集团’)透过融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向位于中国湖北省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就中国融众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而言,集团于本年度分别确认应占亏损及其他全面开支港币31,600,000元及港币1,100,000元。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向中国融众作出资本承担。应占中国融众之亏损及其他全面开支分别港币10,700,000元及港币400,000元未获集团确认,乃由于相关亏损超出其于联营公司的权益。中国融众就应收贷款以及因销售及回租安排引致的租赁应收款项及应收款项蒙受较高水平的减值拨备,金额分别为港币1,100,000元及港币97,000,000元,其造成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现巨额亏损。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于中国融众的权益之账面值为零。
业务展望:
随着普通人群逐步接种疫苗,许多国家的COVID-19疫情得到控制,全球经济正在逐步复苏。尽管(其中包括)COVID-19疫情导致短期经济下滑,惟董事对中国长远经济发展感到乐观,且认为对中国物业技术服务及金融服务的需求将保持强劲及具可持续性。于本年度,集团已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扩大其业务,预期从长远来看将为集团带来重大贡献。
此外,本年度亏损主要归因于(i)与调查、复牌及业务重组相关的专业费(属一次性性质,并无与公司的经营活动直接关联)增加,包括但不限于应付予内控顾问、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市场研究及咨询公司及法务调查机构的费用;(ii)应占联营公司之亏损(属非现金性质,并无与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活动直接关联且不会对集团现金流量造成影响)增加;(iii)开始物业技术服务及扩张金融服务业务导致员工成本增加(员工人数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的25人增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117人)。
经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后,集团业务已步入正轨。具体而言,公司的物业技术业务已成功与多名客户订立合约。由于物业技术业务是通过提供物联网智能物业解决方案的技术模式,物业技术业务的固定成本(包括员工成本)不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因此,物业技术业务将受益于收入不断增加的规模经济且预期将为集团带来巨大贡献。此外,金融服务业务已自二零二零年第二季度起恢复正常且录得增长趋势。预期集团将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及较大收入增长。展望未来,凭藉较大的业务规模及出租方专业费用,预期集团的盈利能力将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大幅提高。
尽管过去两年困难重重,但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致力于支持集团业务,由于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贷款及借款,集团财务状况非常健康。集团将继续加强其核心业务(即物业技术服务、融资租赁及开始经营租赁新业务)的竞争优势,并继续秉持一个兼具持续性收入来源及增长机会的资产组合之业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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