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国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能源’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录得94,200,000港元之营业收益,较去年之74,300,000港元增加27%,此乃得益于今年上半年之风力资源大幅好转。本期间毛利增加213%至32,9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0,500,000港元)。由于集团偿还贷款而未产生额外资本开支,使得融资成本从二零二四年中期期间的8,300,000港元减少至二零二五年的4,9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表现较预期理想,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3%。随着经济反弹及各行业电气化加速,电力需求亦相应增长。电动汽车及人工智能所需数据中心等行业的用电量增长为电力需求提供支持。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中国的总用电量较二零二四年增加3.7%,达至4,842,000吉瓦时(‘吉瓦时’)。受政府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及自六月一日起新项目需受无补贴售电之影响,中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的增长更为强劲,分别增长22.7%和54.2%,总装机容量分别达至672吉瓦(‘吉瓦’)及1,317吉瓦。风电总发电量为588,000吉瓦时,较二零二四年增长15.6%左右,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2.1%。太阳能发电总量为559,100吉瓦时,较二零二四年增长42.9%左右,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1.5%。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拥有八个风力发电场及一个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正在营运,总发电装机容量为738兆瓦,净发电装机容量为427兆瓦。
公司在甘肃、河北、河南和内蒙古等省运营的地区的风力状况较二零二四年中期期间大幅改善。嵩县风速提高21%至5.8米╱秒、四子王旗一期风速提高9%至6.4米╱秒、四子王旗二期风速提高8%至6.6米╱秒、单晶河风速提高12%至6.6米╱秒、绿脑包风速提高13%至7.6米╱秒及昌马风速提高10%至6.9米╱秒。牡丹江风速维持于5.3米╱秒不变。由于风速提升,公司风力发电场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总发电量为848.7吉瓦时或1,156利用小时,较二零二四年中期期间的690.6吉瓦时或941利用小时增加23%。
然而,今年上半年限电增加对中国再生能源造成一定影响。随着新风电场全部投入运营,电网无法完全吸纳增加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因此,中国再生能源的限电增加至10.7%,而二零二四年同期则为6.5%。如集团所预期,集团旗下已达到原合约所规定30,000小时风力发电量上限的风力发电场取消补贴。然而,中国再生能源亦须按市场价格出售更多电力。因此,撇除单晶河及昌马合约电费补贴取消的影响后,中国再生能源于本中期期间的平均电价同比下降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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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及穆棱风力发电场
牡丹江及穆棱风力发电场位于黑龙江省,拥有合共59.5兆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于二零零七年第四季开始商业营运。集团为主要股东,分别持有86%及86.7%股本权益。于二零二五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较去年中期轻微改善,惟限电增加。牡丹江及穆棱风力发电场之发电量约为22.9吉瓦时,相当于386利用小时,较去年的24.2吉瓦时(相当于407利用小时)减少5.4%。
四子王旗一期及二期风力发电场
四子王旗一期及二期风力发电场拥有合共99兆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由集团全资拥有。其位于内蒙古西部四子王旗乌兰花以北16公里。一期及二期已分别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及二零一五年一月开始商业营运。于二零二五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较去年有所好转。然而,四子王旗一期限电由二零二四年的3.9%增加至二零二五年的14.1%;而四子王旗二期限电则由4.1%增加至二零二五年的10.6%。四子王旗一期及二期风力发电场之发电量约为111.2吉瓦时,相当于1,123利用小时,较去年的107.0吉瓦时(相当于1,080利用小时)增加3.9%。
单晶河风力发电场
集团拥有位于河北的200兆瓦单晶河风力发电场之40%实际权益,其主要及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节能’)之风力资源分部,持有60%权益。整体风力发电场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开始商业营运。由于此项目透过国家招标获得,该风力发电场并无限电。于二零二五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较去年有所好转。单晶河项目之发电量约为243.9吉瓦时,相当于1,219利用小时,较去年的196.7吉瓦时(相当于983利用小时)增加24%。
昌马风力发电场
昌马风力发电场位于甘肃省,为与中节能之合营项目。集团拥有该项目公司40%实际权益。此201兆瓦风力发电场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开始商业营运。由于此项目同样透过国家招标获得,故该风力发电场并无限电。于二零二五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较去年有所好转。昌马项目之发电量约为254.0吉瓦时,相当于1,264利用小时,较去年的212.2吉瓦时(相当于1,056利用小时)增加19.7%。
绿脑包风力发电场
绿脑包风力发电场为与中节能之合营项目,毗邻单晶河风力发电场。集团拥有其30%实际权益。该风力发电场的装机容量为100.5兆瓦,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开始商业营运。有别于单晶河,绿脑包项目并非透过国家招标获得,故并不享有低限电待遇。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风力资源较二零二四年有所好转。然而,限电由二零二四年的18.9%增加至27.6%。绿脑包的总发电量约为123.4吉瓦时,相当于1,228利用小时,较去年的104.4吉瓦时(相当于1,039利用小时)增加18.2%。
嵩县风力发电场
嵩县风力发电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为74兆瓦,由集团全资拥有。首批36兆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已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开始商业营运,而整体74兆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已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开始全面运营。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风力资源较去年大幅好转。然而,本中期期间限电由二零二四年的7.7%增加至15.6%。嵩县项目之发电量约为93.3吉瓦时,相当于1,261利用小时,较去年的46.1吉瓦时(相当于623利用小时)增加102.4%。由于去年冬季异常寒冷,集团部分风力涡轮机冻结,因此对发电量造成影响。
南浔分布式太阳能项目
南浔分布式太阳能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其为集团首个全资拥有的分布式屋顶太阳能项目。于中国再生能源母公司中国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商业综合大楼南浔国际建材城逾60,000平方米的屋顶上,安装4兆瓦峰(‘兆瓦峰’)的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发电量售予南浔国际建材城,而任何超出部分售予当地电网公司。该项目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开始商业营运。于二零二五年首六个月,发电量约为2.4吉瓦时,相当于607利用小时。发电量较去年的2.2吉瓦时(相当于556利用小时)增加9.1%。
业务展望: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中国经济表现超出预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3%。中国有望实现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的目标,超出私人经济学家于去年底作出的预测。尽管中美之间因相互提高关税而引发冲突,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更一度高达145%,但中国经济表现仍优于预期。中国经济取得理想表现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其对全球其他地区的出口持续增长。今年六月,尽管对美国出口有所下降,总出口仍同比增长5.8%。此外,中国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计划刺激内需,以及实施多项提振低迷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了经济表现。随着经济改善以及汽车、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和其他行业对用电需求增加,电力需求持续适度增长。
此外,政府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使用。于七月二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宣布,钢铁、水泥和多晶硅行业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应在25.2%至70%之间,数据中心则应高于80%。然而,由于风能和太阳能装机量在六月一日(即新项目电力需按市场化价格出售的起始日期)前激增,限电问题引人关注。为应对限电问题,政府正在建设更多高压输电线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省份寻求提高按市场价格出售电力的比例。为实现市场化定价目标,中国大多数地区已试运行电力现货市场。此举可能导致未来电价下降。集团仍在评估中国可持续新能源定价机制。各省的年度清洁能源装机配额将按拍卖确定的固定价格支付。政府表示,将为新风电项目引入类似英国‘差价合约’机制的差价合约(CFD)电价机制。
中国再生能源希望政府能提供适当的激励措施以支持持续投资,并正在等待地方电价政策的最终细节。集团已决定暂停开发新风力发电场,直至电费价格、项目风力发电需求量及限电情况更加明朗。集团重视投资回报,除非确信能获得合理回报,否则不会进行新的投资。如果中国的投资回报不合理,中国再生能源亦将考虑在其他国家进行投资。
集团正继续探讨为部分预期营运合约届满的风力发电场项目重新供电。集团位于黑龙江的风力发电场是集团首个风力发电场,其营运合约即将届满。中国再生能源正寻求将旧的0.85兆瓦风力涡轮机替换为新的6.66兆瓦涡轮机,以9台新的风力涡轮机替换70台旧的风力涡轮机。为减少当地树木所造成的湍流影响,中国再生能源正寻求将风塔高度由目前的65米增加至140米。这将带来更高的风速。公司目前正向多家涡轮机制造商寻求报价。由于净资本负债比率为0%,集团为拥有业内最强劲资产负债表的企业之一。鉴于其他国有企业开发商大量举债,资产负债表实力较弱,并因限电、电费下降及应收账款较高而面临现金流量转差的压力,中国再生能源的现金流量强劲,因此集团必能把握此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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