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开发高科技电动车、开发及销售电池管理系统及备品备件、开发先进电池材料及车载影音及短剧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本期间转亏为盈约2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本期间亏损5,900,000港元),而本期间股东应占溢利约3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股东应占亏损5,8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主要从事电池管理系统及备品备件、高科技电动车、先进电池材料的开发及销售以及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于二零二五年,集团亦从事车载影音及短剧业务。
集团已从事电动汽车开发超过十年。就开发(其中包括)先进优质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相关技术而言,集团与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建立了联系,坐拥汽车行业各方面应用之专业知识,此乃集团核心竞争优势之一。
全球汽车业朝著电能驱动之方向迅速演进。为成功把握高科技电动车之庞大市场机遇,公司矢志持续改良更优质之电池、部件及技术,为电动车提供更洁净、更安全及更强劲之动力。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宏观经济环境不明朗及普遍审慎保守的市场情绪对集团电动汽车开发之步伐构成不利影响,同时严重拖慢与潜在业务伙伴或投资者磋商之进度。
尽管面对该等挑战,叠加全球经济存在的诸多不明朗因素,董事会相信二零二五年第二季度从客户接获的电池管理系统及备品备件销售订单显示集团的业务运作已重新启动,并显示出持续增长的潜力。集团实施有效及严格的成本控制政策,本期间分销成本及一般经营开支减少至约2,5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5,900,000港元),包括雇员福利开支(包括工资及薪金、退休金成本及其他福利)约9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800,000港元)及折旧开支零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50,000港元)。
由于上述因素,集团于本期间转亏为盈约2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本期间亏损5,900,000港元),而本期间股东应占溢利约30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股东应占亏损5,800,000港元)。
尽管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实现转亏为盈,公司将继续努力、坚毅行事,让集团业务发展保持正轨甚或迈上新台阶。公司之努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汽车业技术提升、检讨及改革手头项目、探求、扩大或加强与业务联盟及╱或潜在业务伙伴之合作及协作。公司有信心,随著未来全球经济逐步好转,集团将保持复苏态势,致力于迈向新的里程碑。
业务展望:
公司长期致力于全球汽车行业,见证行业不断演进。车载影音及短剧业务集团拟于二零二五年开展车载影音及短剧业务。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数量的不断增长带动了对车载娱乐的需求。同时,数位媒体的增长亦推动短剧内容的需求。目前,消费者对该两个领域内容的品质和多样性均提出更高的要求,创造了广阔的市场机遇。汽车市场的活跃及数位媒体的进步,进一步增强了该等业务稳定增长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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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把握机会,将车载影音及短剧内容结合为商业模式,尤其是在智能汽车时代。短剧是当今最具前景的内容领域之一。透过进军此业务,集团可凭藉其高科技优势拓展业务范围,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
集团预期该新业务将凭藉技术优势进军这一快速增长的市场,以达成业务扩张目标。
开发电动汽车集团已从事电动汽车开发超过十年。
经过多年的概念车及原型样车开发,集团已掌握电动汽车生产的所有主要领域及零部件的技术能力。自二零一七年起,集团参加多个国际车展,推出一系列原型及概念车,市场反响强烈,集团持续优化原型样车,提升其产品组合的竞争力。有鉴于上述成功,公司遂制定投产计划。因此,集团正在探索进入产品及制造工艺开发、工业化及生产阶段的契机。然而,COVID-19爆发后,集团营运颇受冲击,国际研发团队之间的协作受到限制。此外,集团亦无可避免地暂停与业务伙伴及当局就建立生产基地进行磋商。业务伙伴弥漫审慎的投资情绪,进一步拖慢相互之间的磋商进度。因此,自COVID-19爆发以来,向工业化过渡并无重大进展。
于中国逐步摆脱COVID-19的影响后,倘出现融资机会,集团可能会开始其工业化发展计划,包括但不限于(i)翻新现有组装区域设施;(ii)采购及微调生产机械臂;(iii)优化部件的制造过程及工程部分;及(iv)于中国取得电动汽车批量生产的相关许可及注册。
然而,全球经济形势之不确定性、贸易摩擦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将持续影响集团之发展计划。集团将积极探索融资机会,并尽快启动发展计划。建议收购事项为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及扩大电动汽车零部件的制造能力,集团继续物色潜在合作或收购机会。
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公司订立买卖协议,内容有关建议收购Best KnobInternational Limited连同其附属公司(‘目标集团’)全部股权(‘收购事项’),其主要从事汽车零件制造,包括变速箱、系统及配件。于本报告日期,收购事项尚未完成。
凭藉集团于电池系统及高科技电动汽车设计之经验、专业知识及技术,以及目标集团之传动系统及客户组合,公司认为收购事项可透过以下方式产生协同效应:(i)带动集团扩大其电动汽车工业化之制造能力;(ii)将集团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展至中国领先汽车制造商;(iii)将目标集团的传动零部件供应与集团的电池组及系统整合;及(iv)加快电池及电动汽车技术的持续研发。
倘上述发展计划得以落实,公司有信心集团将获得稳定收入来源,以于日后继续发展电动汽车及改善集团之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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