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高密市从事销售天然气,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及销售燃气器具。
报告期业绩:
于本期间,集团收益为人民币180.2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93.6百万元减少6.9%。该减少主要由于集团的工业、居民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售减少以及上述建筑安装服务之收益减少。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为一家位于中国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的天然气营运商。集团与高密市市政管理局订立特许协议,据此拥有特许权于指定经营区域(占高密市总行政区域的约70%)(‘经营区域’)内经营管道天然气销售及相关业务。特许权的有效期为30年,直至2039年8月止。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间’),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高密市的天然气销售。其主要业务为管道天然气销售。与2024年同期相比,集团整体收入轻微下降,毛利保持稳定,毛利率有所改善。于本期间末,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的客户包括(a)零售客户,包括153,541名居民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399名工业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及5,477名商业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较2024年12月31日变动约0.8%、6.7%及6.7%;及(b)两名批发客户(其中一个为高密市的天然气加气站营运商及另一个为潍坊市的管道天然气营运商)。本期间集团管道天然气销量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47.6百万立方米轻微下降至约45.4百万立方米。于本期间末,集团的城市管道网络包括约733.4公里的已完成中压管道。
集团亦从事于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销售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以及销售燃气器具。
2025年上半年,动荡的国际地缘政治格局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特别是美国贸易及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制造业活动需求减少,进而使天然气消费量下降。此情况对集团造成负面影响,因集团大部分管道天然气客户为工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其中多数经营出口纺织或制造工厂。
集团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及液化天然气采购价格普遍低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整体与天然气市场价格一致。
1.管道天然气销售集团向包括居民、工业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零售客户以及批发客户供应管道天然气。于本期间内,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的总收益为人民币165.1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67.5百万元轻微减少1.4%。集团管道天然气销量约为45.4百万立方米,较2024年同期的约47.6百万立方米减少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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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客户销售:本期间向零售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收益为人民币161.0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63.5百万元减少1.5%。于本期间,工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占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总额的最大部分。于本期间,集团工业、居民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分别为21.8百万立方米、20.3百万立方米及2.0百万立方米,分别占集团零售客户管道天然气总销量的约49.5%、46.0%及4.5%。相较之下,2024年同期工业、居民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分别为25.0百万立方米、18.4百万立方米及2.8百万立方米,分别占集团零售客户管道天然气总销量的约54.1%、39.8%及6.1%。上述集团零售客户管道天然气销售所得收益减少乃主要由于市场增长放缓、消费需求变化及工业及商业领域竞争加剧,导致集团工业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收入减少所致(由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11.1百万元减少至本期的人民币102.2百万元)。特别是美国贸易及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消费支出减少(尤其是餐饮业),导致本期工业及商业用气量较2024年同期显著下降。尽管住宅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收入有所增长,但不足以抵销工业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带来的整体下滑。
批发客户销售:本期间管道天然气批发客户销售产生之收益为人民币4.0百万元,与2024年同期之人民币4.0百万元持平。于本期间,批发客户的管道天然气销售量为1.4百万立方米,与2024年同期之1.4百万立方米保持稳定。2.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集团在其于高密市的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向汽车用户供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于本期间内,集团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的收益为人民币7.3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0.0百万元减少27.0%。该减少主要归因于(i)高密市工业及经济活动放缓导致整体车辆使用量减少;及(ii)部分汽车用户偏爱使用电动汽车。
3.建设及安装服务集团向物业开发商、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及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于本期间内,集团来自建设及安装服务的收益为人民币5.7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2.0百万元减少52.5%。该减少主要由于整体经济疲弱,抑制了对新物业的需求,导致新建物业发展项目及建筑项目的竣工及交付量下降。
4.燃气器具销售集团主要向业主及物业占用人销售燃气器具,如燃气灶、壁挂炉及热水器。于本期间内,集团来自燃气器具销售的收益为人民币2.0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4.1百万元减少51.2%。该减少主要由于燃气灶及壁挂炉安装需求减少,因清洁能源项目已于2025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业务展望:
作为高密市最大天然气供应商,集团业务拥有稳固客户基础支持,并随著集团管网扩张及农村地区清洁能源项目陆续完成而稳步增长。
集团将持续提升营运效率及安全性,以巩固其作为高密市最大天然气营运商的市场地位。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及强化技术能力外,集团还将持续推广并提供燃气安全培训教育,以确保集团所有人员均能保障客户安全使用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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