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内地从事提供住院服务、门诊服务、销售视光产品及销售设备和医疗耗材。
报告期业绩:
集团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405.5百万元减少3.2%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360.4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是中国华北地区领先、全国知名的眼科医疗服务集团。集团于一九八八年在内蒙古包头市创立,为一家提供眼科服务的诊所。集团自创立以来一直秉承著‘成为全球快乐眼健康引领者’的愿景,凭藉有效的医疗设备技术以及专业、贴心的人性化服务,为‘患者提供安全、安心、快乐的眼科医疗环境’。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经营由31间眼科医院及32间视光中心组成的网络,横跨中国共7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眼科医院专门提供眼科服务,而视光中心则提供一系列视光产品及服务,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1)指客户在视光中心的总消费次数。倘客户于同一日在视光中心有一次以上的消费,则仅计作一次。倘客户于不同日期在视光中心均有消费,则按其在视光中心消费的天数计算。
(2)经约整调整后,(i)每次就诊平均消费指按门诊或住院服务(如适用)产生的收益总额除以门诊或住院就诊次数总额(如适用)计算的每次就诊平均消费;及(ii)平均售价指按来自视光中心的收益总额除以客户就诊次数总数计算得出的平均售价。
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405.5百万元减少3.2%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360.4百万元,主要归因于价格竞争加剧,以及人工晶体(‘人工晶体’)的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定价改革及集采报量(‘集采报量’)的政策影响。
消费眼科服务集团的消费眼科服务包括治疗及预防不同种类的眼科异常状况,包括屈光矫正(包括老视矫治)、近视防控以及提供视光产品及服务,该等服务的费用目前不在公共医疗保险计划所保障的范围内。
为保持集团在提供消费眼科服务方面的良好声誉,集团(i)优化其营销及推广活动,重点聚焦于线上推广及新媒体等线上渠道;(ii)主持各种面向公众的公益性眼科疾病筛查活动;(iii)制定运营管理举措以优化客户会员管理模式,维持客户粘性;及(iv)优化接诊流程,提高集团接待患者就诊的能力。集团持续加强对消费眼科服务技术及相关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坚持以‘为患者提供安全、安心、快乐的眼科医疗环境’为核心价值的服务质量。此外,集团亦实施严格医疗质量管控措施,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以提升其声誉。
此外,集团旗下指定医院所提供的消费者眼科服务定价,须受限于《眼科类医疗服务定价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关于消费眼科服务的政策限制;而集团旗下其他实体所提供的消费眼科服务则不受公共医疗保险机构的定价指南规限,因此集团在定价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此项自主权使集团得以投入更多资源,以推动消费眼科服务的长期及持续增长。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的消费眼科服务占集团收益总额的50.7%。按收益计,消费眼科服务继续为集团主要的收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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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眼科服务集团的基础眼科服务包括其费用部分可由公共医疗保险计划保障的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底疾病、眼表疾病、眼眶疾病及小儿眼病等多种常见眼科疾病治疗。
集团持续投入大量资源采购先进眼科设备,增加采用先进治疗方案的使用。这项承诺包括配置飞秒激光辅助白内障手术设备,以及高端诊断影像系统及优质耗材。该等战略性投资不仅提升手术品质及患者安全,更促使公司所有医院的基础眼科服务获得更高的满意度及回报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的基础眼科服务占集团收益总额约49.1%,系集团另一个主要收益来源。
业务展望:
由于经济持续增长且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近年中国眼科医疗服务的需求量逐渐增加,预计于可预见未来仍然会按较稳定的增长率增长。然而,中国眼科医疗资源稀缺,眼科疾病手术在中国的渗透率较低。
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团经营由31间眼科医院及32间视光中心组成的网络。集团拟持续推进中国华北地区核心区域的网络布局以及加强其网络覆盖,并预期于近期收购及成立更多医院及视光中心。集团亦计划通过并购及建立新医院及视光中心持续拓展其在长三角核心区域的布局。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团尚未就收购订立任何意向书或协议,且尚未识别任何明确的收购目标。
作为中国领先的眼科医疗服务集团,集团有能力发挥在中国华北地区的品牌定位及市场信誉的优势,不断增加其在中国华北地区市场的市场份额。通过持续拓展其市场份额,集团进一步扩大在中国华东地区的品牌知名度及声誉,进一步巩固集团在该地区的市场地位。集团处于有利位置以充分把握中国民营眼科服务匮乏市场的庞大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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